谈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3-05
      1.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职责。应落实公共租赁房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建立以财政预算为主的多渠道资金来源,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如期拨付资金。在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中要注意这些问题:①选择合适的地点。既要合理分散又要适度集中,避免出现贫民窟,还要注重交通便利;②对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质量加强监督,不要出现低成本的豆腐渣工程;③严格执行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标准。公共租赁房的面积户型要恰当,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要完善,不允许超标准建设。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中可以采取“掺沙子”的办法,鼓励开发商在建设商品房时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房,建设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政府负责收购或者开发商低价出租,财政提供税收优惠和相应补贴。为了引导社会资本的参与,可以由财政承担贴息,支持金融机构向开发商建设公共租赁房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
    同时为了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应大力推进公共租赁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情况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为了突出反映公共租赁房建设的社会效益,在评价时应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考察的重要指标。绩效评价报告中应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项目管理的建议。绩效评价完成以后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其作为考核领导政绩和以后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2.开征房地产保有税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从长远来看,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应该是房地产保有税,应该在清理现有房地产税费的基础上开征房地产保有税,对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一些相关费用等进行统一整合,把流转环节的一次性大额支出转化为保有环节的年度支出。如何对现有税费进行整合,目前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争议的焦点是是开征房地产保有税后土地出让金是否继续存在。不管土地出让金是否存续,有一点毋庸置疑,开征房地产保有税后,地方政府获得了可持续性的税源,财源建设有了保证,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会降低,建设公共租赁房的积极性会增加。开征房地产保有税之后,流通环节税收负担减少,房屋持有成本增加,可以使高企的房价得到抑制,同时迫使一些投资者将手中的房屋出租以减少负担,这将降低住房空置率,使得租赁市场上的房源增加,带来住房租赁市场的繁荣。
    3.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应扩大实物补贴和货币补贴的实施范围,将申请标准定为常住人口,以避免户籍歧视。在安排公共租赁房入住时优先考虑特殊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特困户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加强对准入、监管到退出的一系列管理,在定期审查的基础上,进行随时抽查,进行动态监管。
    在实物补贴的基础上,加大货币补贴的力度,待条件成熟后再减少实物补贴,目前允许受补贴对象在两种补贴方式中自由选择。应进一步完善货币补贴的补贴标准和实施方式,充分考虑不同家庭收入水平差异和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各地区因地制宜地(主要结合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和一般住房条件)制定“标准住房保障线”,恰好达到这一收入水平获得标准住房保障,高于或低于这一水平得到的住房保障相应减少或增加,确定住房保障水平之后,按照保障对象现有住房面积与应获得的住房保障之间的差额乘以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进行补贴。为了避免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将资金挪作他用,可以采取发放住房券的形式,也可以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审核租赁合同和申请者的经济状况,审核通过后,政府直接将补贴按月支付给房东。加大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补贴的个人的处罚力度,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受理其补贴申请,并将其行为公之于众,使其在办理其他经济事项时受到限制,如申请贷款、办理保险等,增加其失信违规的成本。
    4.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个人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税收优惠。对于将自有房屋用于住房租赁的企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其租金收入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企业用于住房租赁的房屋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交与住房租赁相关的印花税。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允许其对房屋加速计提折旧,对其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优惠税率,对于存在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住房租赁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纳税。进一步加大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优惠,出租者的房屋折旧、贷款利息等可以税前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中设立专项扣除项目如教育、医疗、住房等,个人合理住房支出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扣除,以促进个人住房租赁消费。
    5.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征管。①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宣传与住房租赁相关的税收政策及违法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房屋出租者的依法纳税意识。②在地方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现联合办公、信息共享,通过进一步推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堵住税款流失的漏洞。③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对于不使用税务统一发票、偷逃税款的不法行为进行严惩。④支持住房租赁专业服务公司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住房租赁专业服务公司包括住房租赁经纪公司、住房租赁经营公司等,住房租赁经纪公司在提供住房租赁中介信息的同时,运用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便利;住房租赁经营公司将市场上分散的房屋进行整合,减少了税源的分散性和隐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