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额度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聂华 时间:2013-08-14

  【论文摘要】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是我国近年来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从股权激励理论出发,分析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额度的现状及问题。对股权激励额度及其分配提出了经验数据。
  【论文关键词】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比例
  近年来,股权激励已成为国内经济学界和实务界的一个热门话题。2006年1月1日,经过修改的<公司法>与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开始实施,<公司法>中新增条目有许多值得关注的亮点,最为突出的是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项,即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这一条就为股票期权的实施创造了制度条件,是在股权激励方面的一项重大突破,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也由理论探讨变成了现实。仅2006年前2个月,境内上市公司出台股权激励计划的就有22家国企和10家民企。
  从实践来看,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方案五花八门,各要素设计时考虑因素不一,股权激励的额度或比例大小不一,一些上市公司在实施高管人员股权激励后并未达到应有的激励约束效果,我国理论界也有学者怀疑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因此,探索适合于我国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额度是非常必要的。参照新公司法,本文界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一、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的理论与现状分析
  1.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作用机理。现代委托——代理理论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高管人员作为经济人,其行为会偏离股东利益。委托人和代理人各自追求的目标是不同的,前者追求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后者追求自身人力资本的增值和个人收入的最大化,由于目标的不一致,导致代理人出现机会主义,也导致对经营风险的态度不同。为了将两者利益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共同的利益取向和行为导向,股权激励应运而生。
  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与业绩的相关性,大多数学者持肯定意见,关键在于股权激励的形式、比例及相关配套机制的完善与否。在我国实行股权激励,建立新的企业薪酬决定机制,将有效地推动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进程,有效地解决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长期激励不足问题,有助于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并以较低的成本引进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促使高管人员与所有者的利益目标趋向一致,并可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承担必要的风险。
  2.国内外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现状。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普遍实行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制度。从实施范围看,目前,全美已有40%以上的公司实施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在全球前500家大工业企业中,有89%的公司已对其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了股权激励机制。从股权激励比例看,在美国1000家最大的企业中,1991年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平均为2.7%(Jensen,1993)。如果统计口径扩大到董事会成员,比例则大得多,《财富》杂志1980年公布的371家大公司董事会成员平均股权激励比例达10.6%。美国通用电器公司的总裁杰克·维尔奇在1998年的总收入高达2.7亿美元以上,其中股权激励所获得的收益占96%以上。在西方发达国家,以股权为主体的薪酬制度已经取代了以“基本工资+年度奖金”为主体的传统薪酬制度。
  我国目前尚处在股权激励的探索阶段,在实施中也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实践情况不尽如意。从目前国内国有上市企业的情况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比例偏低,不能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我国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平均股权激励1.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4%(吴泽桐、吴奕湖,《经济管理2001年第9期)。这样的低股权激励比例,根本无法把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说明:
  (1)数据来源:2005年5月10日<上海证券报>
    (2)括号内样本敷的统计截至时问为加o1年l2月31日;
  (3)股权激励市值别除了高管持非流通股的样本以及中小企业板块。

  二、决定上市公司商管人员股权激励额度或比例的几个假说
  在现代企业理论中,一般职工被认为是“依赖性”资源,而企业的核心资源则被称作“唯一性”资源。究竟管理层即经理持有多少股权对于公司资产增值最有效率,理论界存在三种假说。
  1.利益趋同假说。随着管理层所有权的上升,偏离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会下降,管理层拥有剩余索取权会使得股东与管理者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也就是说,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从而改善企业业绩。
  2.掘壕自守假说。如果管理者拥有的所有权增加时,会使他有更大的权力来控制企业,受外界约束的程度减弱,则他会更多地去追求自身的利益,而偏离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3.风险回避假说。根据现代投资组合理论,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管理者已经在企业里投入了人力资本,如果再在企业中投入更多股份的话,势必会承担较大的风险,作为风险回避者,管理者不应持有过多的股份。如果他们必须持有较多股份的话,那么他们将追求回避风险的经营策略。关键是管理者对风险收益的权衡是从自身出发来考虑的,这与企业价值最大化时的风险收益权衡是不一致的。因此,管理者回避风险策略指导下的经营决策会对企业业绩有非正面的影响。Morck.Sideifer和Vislmy(1988)认为,在0%一5%的区间内,利益趋同假说有效,此时随着股权激励的增加,管理层会越发关心企业价值最大化,越来越接近股东的利益;在5%一25%的区间内,掘壕自守假说有效,当高管人员股权激励达到一定规模时,他们拥有了更大的权力,使其能够只追求自己的利益,忽视其他股东的利益;在25%一100%的区间内,利益趋同假说又重新有效,因为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比例很大,他就是大股东,所以利益又结合在一起了。
  利益趋同假说和掘壕自守假说反映了激励与约束机制应相互结合,没有约束的激励肯定会带来负面效果。高管人员股权激励这种激励机制的特殊之处在于:随着激励强度的增加,约束的成本也会进一步增加。风险回避假说揭示当管理者发现他承担的风险已超出其风险收益权衡最优点时的风险,肯定会采取降低自身风险的策略。管理层的回避风险策略意味着回避风险时就回避了收益,这说明股东在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这种激励机制的使用上应考虑激励与风险的权衡。所以,企业和管理层的特征对高管人员股权激励能否发挥作用有影响,股权激励的比例或额度对该机制的效用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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