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上的转变—从劳动价值论的反对者向赞成者的转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科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 转变 唯物史观
  论文摘要:马克思不是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也不是天生的劳动价值论者。最初马克思否定劳动价值论,主要是受到恩格斯劳动价值论的影响。然而,随着唯物史观的创立,以及对当时主流经济学得失成败的科学认识,特别是对斯密和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劳动价值论中蕴藏的科学价值的深刻理解,马克思成功地实现了在劳动价值论上的转变,即从劳动价值论的反对者转向赞成者。今天我们回顾马克思经济思想发展的这一历程,将会留给我们很多深刻的启示。
  一、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
    1843年,马克思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时,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已经存在的精神世界,接受的也是当时已经存在的经济学发展的现实。他面对的是自17世纪中叶威廉·配第以来己经有了近200年历史发展的经济学理论,面对的是1823年大卫·李嘉图去世之后欧洲经济学界理论纷争的时期。最初,马克思没有能够区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成就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庸俗因素,对现存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包括其中的劳动价值论一概予以否定。应该说,马克思的这一基本的理论取向,同恩格斯早期的经济学观点、对价值理论的认识是有着直接的关系。1844年,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中所阐述的基本思想,成为马克思实现经济学革命的出发点;《大纲》中所运用的方法,也为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时所吸收。但是恩格斯的这本书带有空想社会主义的痕迹,受到了费尔巴哈个人主义的影响,这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虽然我至今对自己的这第一本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还有点自豪,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它现在已经完全陈旧了,不仅缺点很多,而且错误也很多。我担心它引起的误解比带来的好处多。”但是,恩格斯的这本著作确实对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对马克思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方法论上使马克思从社会的和历史的角度去研究政治经济学
    在《大纲》中,恩格斯深刻地指出,政治经济学实际上一直被资产阶级所垄断。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它是一门发财致富的科学。这门科学伴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而不断演化。在历史上主要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一是重商主义阶段,这一阶段与早期资本主义发展而产生的关于财富的朴素观念相适应;二是自由贸易阶段,这一阶段是以亚当·斯密的“原富”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学说。在恩格斯看来,自由贸易阶段的政治经济学是对重商主义阶段政治经济学的革命,这一革命惟一的肯定的进步就是探讨了私有制的各种规律,但是,它不仅没有克服以前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片面性,而且还增添了隐藏和伪善的形式。只要政治经济学被限定在资产阶级的视界内,它就必然“打着最丑恶的自私自利的烙印”,它是十足的“私经济学”。因此,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必须采取社会的历史的批判态度。恩格斯认为,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关系制度的批判。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生产和交换关系制度的基础是私有制,政治经济学也就应该从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的私有制及其本质出发,来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来阐释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
    在《大纲》中,恩格斯对当时政治经济学中通行的价值、价格、资本、利润、利息、地租等经济范畴的社会性质和历史性质作了非常深刻的阐述。在恩格斯看来,这些经济范畴是与私有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反对私有制才能真正地解决经济问题。恩格斯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地租是由土地私有权产生的,资本是私有制发展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产生的,工资也是私有制所造成的资本与劳动分离的结果。私有制在历史中产生,也必将在历史上消失。所以,随着私有制的被消灭,土地私有权也将被消灭,地租也就“可以回到实质上是地租的基础的合理的观点上去”,“资本本身将还原为它和劳动的最初的统一体一样”,“劳动就会成为它自己的报酬,而以前转让出去的工资的真正意义,即劳动对于确定物品的生产费用的意义也就会清清楚楚地显示出来”。恩格斯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历史观和社会观,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影响,表现在《巴黎笔记》、《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两部手稿中,马克思运用社会的、历史的批判方法,不仅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存在的内在矛盾,也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内部不同经济学家的理论作了比较。
    (二)在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的阐述上使马克思初步认识到了劳动价值论,形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起点
    《大纲》中论述政治经济学的原理是多方面的,这里主要是谈谈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述。恩格斯分析并批判了当时欧洲经济学界的两大主流价值理论,即萨伊的效用价值论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在恩格斯看来,萨伊的效用价值论忘掉了生产费用或劳动,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则忽视了“效用”或价值。恩格斯试图从劳动或生产费用与效用的统一性上来考察价值概念。他指出:“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的问题。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么效用就是确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通过他的这段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恩格斯关于价值概念的解释存在着不合理的地用价值论中的“效用”,同李嘉图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或“生产费用”结合起来,说明物品的价值包含这两个要素,是由两个要素共同决定的。按照他的这一看法,不仅生产商品的劳动决定价值,而且商品所具有的效用大小也决定价值,这显然还未真正理解价值的实质和价值决定的意义。恩格斯的关于价值概念的不合理的论述影响了马克思。在马克思的《巴黎笔记》中已体现出来了。

    但恩格斯关于价值理论的阐述中也包含着一些合理的因素,这些科学的合理的因素对马克思转变为劳动价值论的拥护者、创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也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在对价值概念的理解上,恩格斯认为物品的价值包含劳动与效用两个要素的观点虽然是错误的,但是他看到了效用与价值的联系;虽然他认为物品的价值是由效用决定的,但是“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向题”,似乎已经意识到劳动决定物品价值必须看到社会总劳动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是否合理,只有在合理的情况下,价值才是由劳动决定的。其次,在对价值性质的理解上,虽然恩格斯认为价值在竞争的统治下是不存在的,但是他强调了私有制统治下竞争的作用,看到了竞争与价值之间的关系,看到了不能离开竞争来谈价值的事实。恩格斯的上述思想对马克思从动价值论的反对者转变为劳动价值论的赞成者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二、唯物史观创立过程中的重大转变
    由于马克思没有真正站到劳动价值论的立场上来,所以最初他反对效用价值论,也否定劳动价值论。他指出,“最初,价值看起来确定得很合理:它是由物品的生产费用和物品的社会效用来确定的。后来才发现,价值纯粹是偶然确定的,它无论和生产费用或和社会效用都没有任何关系。”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既否定了效用价值论也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并把价值看成是偶然因素确定的产物。
    但是,在《神圣家族》中许多关于价值问题的论述,也说明马克思已经开始承认劳动价值论。(1)关于商品价值及其决定问题。马克思提到:“生产某个物品所必须花费的劳动时间属于这个物品的生产费用,某个物品的生产费用也就是它值多少钱,它能卖多少钱(如果撇开竞争的影响)。”马克思还提出:“在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中,某物品是否应当生产的问题即物品的价值问题的解决,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该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表明马克思已经开始理解价值在竞争中的现象形态和在生产过程中的本质规定之间的区别,从而在方法论上初步理顺了价格现象和价值本质的关系。(2)对蒲鲁东观点的分析和批判。马克思指出:“除劳动时间和劳动材料外,经济学家还把土地所有者的地租以及资本家的利息和利润也算人生产费用。在蒲鲁东那里,地租、利息和利润都消失了,因为在他那里私有财产消失了。于是剩下的只有劳动时间和预支费用。蒲鲁东既把劳动时间,即人类活动本身,当做工资和规定产品价值的度量,因而就使人成了决定性的因素;而在旧政治经济学中决定性的因素则是资本和地产的物质力量,这就是说,蒲鲁东恢复了人的权利,虽然还是以政治经济学的、因而也是矛盾的形式来恢复。”固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条件就是私有财产的消失和权利的恢复。马克思的这一看法,与他还没有真正完成唯物史观的创立直接有关。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已经开始承认并接近了劳动价值论,但还没有根本站到劳动价值论的立场上来。这与他还没有搞清楚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的关系有关,也与他没有弄清楚价值规律的作用及作用形式有关,更与他没有真正完成唯物史观的创立有关。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完成,标志着马克思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创立。《德意志意识形态》对唯物史观的实质作了高度的概括:“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山唯物史观的创立为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方法论基础。马克思强调以生产的实际条件和人们的生产活动为研究问题的出发点,阐述了社会生活决定意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等唯物史观基本原理。这在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中得以体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商品价值的决定上,马克思已经从先前所提出的价值由偶然因素决定的观点中摆脱出来,明确地指出:“竞争的领域中面包的价格是由生产成本决定的,而不是由面包师任意决定的。”金属货币的价值,也“完全是由生产成本即劳动所决定的”。〔吕〕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出来的商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有不同的组成部分,一部分用来补偿工人的工资,一部分则成为资本家的利润。可见,这时马克思已不再把利润看作是价值的余额,而认识到它是价值转化而来的,并且与补偿工人工资的那部分价值一样,都是由劳动决定的。第二,在竞争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已经从先前所认为的竞争具有消灭一切商品的内在价值的破坏性力量中摆脱出来,明确地赋予竞争新的意义,即具有根据社会需要来调节社会劳动的分配机制。马克思还认为,商品的价值由生产成本即劳动决定的,是通过竞争的作用实现的,只有通过竞争的作用,商品的价值才能最终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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