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殿祥 时间:2014-06-25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对策
  堵住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漏洞,有效地遏制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违纪行为,把有限的专项资金真正用到生产、建设项目中去,切实发挥专款专用的效能,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 抓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运用各种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学习国家及各级政府所制定的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法规、规定,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是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截留或挪用;若专款不专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扰乱国家经济调控的行为,造成资金流失、影响经济建设,给国家造成损失,必须追究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或部门的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的重要性,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增强大局意识、项目意识、管理意识和监督意识,使专项资金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健全制度,搞好堵漏防范。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是保证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法可依的基础。过去,由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够和完善,或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严,导致出现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以及由于严重失职和官僚主义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为了防范和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确保专款专用,各级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一是要建立资金专账管理,专户储存制度。将专项资金设立专账封闭式管理,并实行专户储存。二是要建立资金专用审批和按进度拨付制度,变每项专项资金一笔拨付为分解、逐次拨付,加强监控,细水长流。在拨付新资金前,要让管理和使用的单位对已拨付的资金写出详细使用情况报告,并请审计监督部门进行认真的审核,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停拨剩余的资金,以此来增强管理和使用单位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的意识。三是规范、完善资金审批程序。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根据项目工程进度确定资金的投放程度,激励项目单位义务捐资、投资,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建立政府采购和资金结算制度。对项目所需物资采取政府统一购进的办法。在资金使用上,主要采取物资调拨,结算时,只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支付现金,以防止资金浪费和采购中的不正常交易。
  3. 加强监察,强化各种监督作用。注意强化3个监督作用:一是发挥财务部门内部监督和有关机关、部门外部监督的作用;二是让主管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机构发挥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的力度。在监督方式上,首先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监督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一要监督项目单位使用项目资金情况,并参加项目立项、施工组织和竣工验收;二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检查和再监督,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等单位加强对资金、项目的检查;三要对重大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随时掌握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确保重大项目得到顺利实施,把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
  4. 加大惩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要有效地遏制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违纪行为,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不损失、不外流、不浪费,就必须加大执纪执法的力度。通过监督检查,对在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及时查处。要制定专项资金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对擅自挪用和强行挤占、截留甚至侵吞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归还资金外,对由于严重失职和官僚主义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依纪依法追究部门和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少数腐败分子予以严惩,有效地遏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充分利用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加大打击的力度,使违法违纪分子不敢轻举妄动,确保国家专项资金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