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面临困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崔成国 时间:2013-02-14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城乡差距较大,县域经济一直是发展的薄弱环节。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有效信贷投放仍不足,制约了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引起关注并加以解决。笔者以吉林省延边州为样本进行了调查分析。
  
  县域银行业信贷投放仍显不足
  县域银行业“血源”增势强劲,但“心动”放缓。截至2011年7月末,延边州县域(除延吉市以外的七个县)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为474.37亿元和191.65亿元,同比分别增加90.16亿元和19.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47%和11.32%,贷款增速低于存款增速12.15个百分点;新增存贷款分别为46.53亿元和17.45亿元,增量存贷比为37.50%,比去年同期下降41.79个百分点。
  县域信贷资金流出严重,导致县域信贷资金“失血”。县域银行存贷差额在2011年7月末达到282.72亿元,同比多增70.67亿元;县域信贷资金净流出额为255.57亿元,同比多增82.06亿元,同比增长47.29%。按行别看,除农业发展银行净流入24.14亿元外,其余8家银行全部净流出。其中,工商银行19.01亿元、农业银行36.02亿元、中国银行10.63亿元、建设银行32.09亿元、邮储银行91.14亿元、农信社57.53亿元、农村合作银行32.66亿元、村镇银行0.62亿元,说明县域信贷资金流出问题仍严重,县域信贷资金失血。
  国有商行信贷投放不足,支持县域经济“体力”欠佳。7月末,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06.05亿元和67.62亿元,存量存贷比为32.82%;新增存款26.14亿元、新增贷款8.40亿元,增量存贷比为32.13%,比去年同期下降52.34个百分点。按行别看,工、农、中、建行的存贷比分别为49.96%、21.50%、24.09%和36.91%,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比远低于75%的上限标准。
  农信社成为名副其实的信贷支农“三甲医院”。到2011年7月末, 农信社存款和贷款分别比年初增加10.72亿元和6.91亿元,分别增长9.20%和10.31%,增量存贷比为64.46%。农信社贷款余额73.91亿元,占全部县域银行贷款余额的38.57%;累计发放贷款36.59亿元,占县域贷款累放额的41.55%。
  村镇银行“血压”过高,处于超负荷经营状态。村镇银行存款和贷款余额7月末分别为18971万元和14910万元,存量存贷比为78.59%,比2011年年初的存比(84.17%)下降5.58个百分点。其原因是,由于村镇银行存贷比过高,延边州银行监管部门责令下降存贷比,但村镇银行存贷比仍超过银行监管部门的75%的上限,仍超负荷经营。
  
  县域银行业信贷投放明显不足的原因
  县域金融管理滞后且创新不足
  县域银行信贷审批权有限束缚了其放贷自主权。为加强信贷管理,各行、社对所属县域金融机构实行了授权管理,核定一定的信贷审批权限。但各行、社对县域经济最了解的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一般都核定在较小的额度内,有的甚至没有贷款权限。在公司贷款方面,四大国有商行、邮储根本没有审批权。在个人贷款方面,四大国有银行中只有农行有质押贷款100万元以内和农户联保5万元以内审批权,其余各类贷款的审批权均在上级银行。县域邮储只有个人担保贷款和工商户担保贷款审批权,额度在10万元以内。县域银行机构在信贷管理上没有话语权,只有组织资金权、贷款调查权和收贷权,束缚了其放贷自主权。具有法人资格的县域农信社的贷款权限也受到省级联社的控制。
  审批手续烦琐,不适应县域贷款“少急频”的需求。在贷款权限控制下,县域绝大部分贷款都要层层上报审批,审批环节增加,审批时间较长。如农信社公司贷款的审批时间一般在7天左右,有的甚至长达2个月,难以满足县域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少急频”的需求。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仍显不足,信贷产品针对性不强。目前,县域银行业虽然推出了较多融资新产品,但实际投放额微乎其微,贷款满足率较低。延边州七个县域中,只有敦化和安图分别开展林权抵押和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敦化从2009年5月开始开展林权抵押贷款,2011年前7个月累计发放贷款598万元;安图从2010年1月开展土地承包抵押贷款,2011年前7个月累计发放512万元。无法满足延边州县域经济发展的贷款需求,尤其是针对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型组织和县域经济主体资产特点创新的产品不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场对资金需求量大,但因没有有效抵押担保物等原因贷款投放明显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场贷款满足率仅为25%和10%左右。而且小额信用贷款限额不能适应当前规模化种养殖的需要。
  县域金融外部环境存在问题
  县域经济弱质特征制约县域信贷投入。一方面因县域工业大多竞争力不强、农业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大多数农村合作组织管理松散等,县域信贷投放风险较大,银行投入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县域多数是小企业,没有抵押资产;农民及合作组织拥有的耕地、山林和住宅等,由于缺乏流转市场难以成为抵押物。调查显示,缺乏抵押担保是县域贷款未能满足的最主要原因。
  融资中介服务及相关配套体系发展滞后。相对县域经济发展融资新需求,融资中介发展明显滞后。一是担保公司规模偏小,全辖7个县域中有6家担保公司,资本金在1000~3000万元左右,其中2家担保公司经营处于停止状态,尤其缺乏针对县域经济特点的专业担保公司。二是土地、林权等相关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中介机构仅在极少数县市开始试点并制定了相关办法。三是抵押贷款评估存在登记环节多,收费高,甚至有重复评估登记和乱收费等问题。据金融机构反映,贷款过程中,资产评估、抵押登记等费用超过贷款金额的3%,而且手续烦琐,效率不高。四是农业保险险种仍然不足,水产、水果、蔬菜等较多的农副产品不在保险风险覆盖范围内。此外,相关法律体系缺乏及时跟进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县域的支持。
  地方政府对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包括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财政贴息、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投入奖励等措施。二是县域经济发展有待进一步提质。当前县域经济发展缺乏中长期规划,政府在培养合格经济主体等工作方面欠细,对一些新型组织发展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范。三是政府推动银企对接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包括通过政策对接、规划对接、项目对接等,推动银企沟通,形成多方合作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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