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殿祥 时间:2014-06-25

[摘 要] 国家专项资金是国家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和支持地方项目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是其显著特点。一些单位和部门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和任意改变其用途,使其不能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加强对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 国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产生原因;解决对策

  国家专项资金是国家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和支持地方项目的专项资金。是国家拉动内需使财政资金合理配置,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显著特点是专款专用。但在其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有些单位和部门却采取不同方式和手段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任意改变用途,使其不能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当前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成了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和土壤;另一方面,严重扰乱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造成资金流失,影响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国家为扶持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每年都拨付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为缓解资金短缺,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调查情况看,多数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好的,能够按照国家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事。各级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在资金管理和运作上基本做到了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使国家这一经济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执行,发挥了应有的效益,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当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利用职权挤占、挪用。从调查了解中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采取各种方法对专项资金进行挪用或挤占,这类问题占专项资金违纪的80%以上。二是变相挤占。对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有的用于购买小汽车、盖楼房、购买控购物品;有的购买通讯工具;还有的把招待费、个人购物费用也在专项资金账户上列支。三是账目不清、弄虚作假。有些项目单位专项不专账,游离于监督审计之外,或做假账、设假表来截留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奖金和补贴、请客送礼,任意挥霍浪费。四是借口周转、长期借用。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违反专款专用的规定,擅自借用,既无合法手续,又无归还日期。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造成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5个不及时:一是一些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单位的主要领导不能从思想上及时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给予足够重视,不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缺乏为民办实事的思想,认为国家的钱,尤其是扶贫救济款是白给的,谁用都行,反正又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不用白不用。违反财经纪律,破坏专款专用的原则,以单位或集体的名义截留挪用,因“没有装入个人腰包”而心安理得。二是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检查不及时。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有些职能部门只是起到了“二传手”的作用,缺乏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让一些“受益”单位或部门的领导钻了空子。你拨专款,我不专用,“县官不如现管”,随心所欲,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三是监督管理不及时。一些职能部门在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上存在着“四多四少”,即突击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检查少;对某一项目或环节检查多,全方位、全程跟踪监督少;规定强调的多,深入调查解剖的少。由于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着“四多四少”,导致监督滞后,使一些关键环节留下了监督“空白区”,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贪污、挪用、挤占的机会。一旦经事后的审计、财经纪律大检查发现问题,或经举报查实违纪问题后,采取“亡羊补牢”的防范措施,也为时已晚,很难遏制。四是惩处不及时。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看,每年都查办一批贪污、截留、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案件;审计部门也审计出一些问题,但在处理时,却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使该收缴的款项不能足额收缴,执行不到位。在追究违纪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时,也会受到主管部门或领导的干预,惩处很难落实,使有些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切身利益没有受到触动,有的象征性给个处分,也是“隔靴搔痒”,以致违纪问题屡查屡犯。五是财政拨款不及时,缺乏透明度。有些项目资金财政部门下拨后,不能及时说明和强调反馈,致使有些单位或部门发现账户上有资金进入,不知是什么钱。另外,财政拨款不能及时到位,造成单位收支难以平衡,从客观上给有的单位或部门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提供条件和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