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中央企业薪酬管理的几点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付忠 时间:2014-06-01
  论文关键词:薪酬 管理
    论文摘要:介绍了企业薪酬制度发展历程,分析了中央企业薪酬管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通过思考,提出坚持依法治企,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方针,加强内部薪酬管控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管理,强化企业内部压力专递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薪酬管理成效的具体对策。
  0引言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薪酬作为激励劳动效率的主要杠杆,是与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紧密联系的管理要素,薪酬管理是企业针对所有员工所提供的服务来确定他们应当得到的报酬总额、报酬结构和报酬形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就薪酬水平、薪酬体系、薪酬结构、薪酬构成以及特殊员工群体的薪酬做出决策,同时,企业必须及时制定薪酬计划,拟定薪酬预算,就薪酬管理问题与员工沟通,对薪酬系统进行有效性评价并持续改进。薪酬管理问题是关系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科学的薪酬管理能够合理运用薪酬传递企业价值导向,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是企业吸纳、激励、使用、保留人才,增强组织赢利能力进而提高竞争力,实现企业目标最大化的有力工具。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截至Zoog年底,中央企业拥有国有资产总量超过5.5万亿元,中央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主力军、排头兵,是国有经济发挥重要作用的骨干力量,中央企业能否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在目前我国大力进行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推进国民收人分配制度改革创新的时期,中央企业作为国有经济的主导力量,有责任、有义务做出表率。如何认识和解决薪酬管理问题,从战略高度对中央企业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规范,逐步确立现代薪酬分配思想和制度体系,更有效地发挥薪酬的激励导向作用,是当前中央企业薪酬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1薪酬制度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下,中央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1985年起国家对传统的等级工资制实行结构性改革,推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引人再分配调节手段,开征了工资调节税、个人收人调节税,对企业工资总量实行控制,不再统一规定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企业内部分配形式逐渐灵活多样。到1988年,约40%的企业进行了浮动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工资制等基木工资制度改革。1993年开始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运用法律和经济等手段调节工资收人分配的力度,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制度。2000年以来,工资分配制度进人全面深化改革阶段,中央提出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在许多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基础上,部分企业试行了股权激励办法、企业年金制度,并规范职位消费,中央企业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部分企业开展了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技术要素入股等试点,全面建立最低工资制度。
    党的“十七大”的召开,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标志着我国已进人全面改革的新阶段。据此展望,在中央企业薪酬管理这个重要领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深化和主客观条件的逐步具备,劳动计量市场化和工资形成市场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2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薪酬管理模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成立以后,陆续制定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业绩考核、股权激励、职务消费、兼职取酬等若干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以对企业负责人普遍实行了以业绩为导向的年度薪酬制度。企业负责人基薪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企业经济规模和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考核分数确定。同时,按照“规范起步、循序渐进、总结完善、逐步到位”的工作思路,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进行了探索。中央企业内部分别采用岗位薪酬制、技能薪酬制、结构薪酬制、绩效薪酬制等薪酬制度。2010年起,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EVA)考核,实现了从岗位等级工资制、岗位结构工资制向企业经济增加值(EVA)评价方法和薪酬激励制度的转变。
    目前中央企业的薪酬分配制度,还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的改革试验阶段,与现代科学、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3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分析
  3.1收入分配问题引发强烈争议
    (1)劳动报酬比重逐步下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2007年中国总产值超过德国,居世界第二,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预测将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由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劳动报酬在国民收人初次分配总额中的比重逐年下降,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后持续下降,2005年为36.7%,连降22年,而从1978年至2005年,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2)收人分配差距未能有效缓解。职工平均工资地区差距仍在拉大,2000年,在陕西省内各地市中职工平均工资最低的商洛市与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西安市差距为1848元,到2008年,这一差距扩大到12687元。行业间工资收人差距依然较大,199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与最高行业的差距为2.35倍。到2005年,行业工资差距扩大到4.88倍。
    (3)各个阶层收人增长速度有差异。按照国际通用的社会平均工资法,月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目前中国所有地区的最低工资上限仅为平均工资的43%左右,平均水平则明显低于40%的下限,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法,没有一个省份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水平。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计,居民收人基尼系数1994年突破警戒临界点,目前已超过0.45,收人分配已走到了函需调整的“十字路口”。
  3.2国家收入分配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收人分配是整个社会经济系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子系统。收人分配的状况不仅会影响生产的效率,而且会影响人们的切身利益,从而影响社会的协调与稳定。国家领导把“收人分配不公”作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的三大因素之一进行了重点强调,温家宝总理发文指出:“当前,收人分配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对理顺收人分配关系,改革收人分配制度,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作出了明确要求,国资委下发《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内部收人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行实施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控”预算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从近期国资委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的检查以及各类外部审计来看,收人分配是检查和审计所关注的重点之一,收人分配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3.3绩效管理在企业二次分配过程中的作用尚未充分显现
    员工中“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依然存在,绩效管理在体现“效益优先、按劳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不够明显,助力员工发展方面的力度和深度不够。有些企业过度崇尚薪酬的激励效能,把薪酬看作是激励员工工作热情的万能钥匙,把激励简单等同于现金奖罚,忽视人的自我实现需要、尊重需要、社会需要;与此相对应,有些企业则轻视薪酬制度功能,过于依赖“狼性理论”、“大公无私”文化,忽视员工“经济人”的属性,不注意调整薪酬制度以适应企业外部的市场大环境,从而导致了员工积极性的丧失,甚至使核心员工外流、企业竞争力下降。
  3.4人力资源管理基础依然薄弱
    主要体现科学的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价制度尚未建立,在劳动差别和岗位价值缺乏定量的依据,即对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等4要素没有进行较规范的评价,导致工作环境艰苦、技能要求高的岗位与一般岗位收人未能合理拉开差距。由于体制原因,大多数中央企业还存在着总体超员、部分专业工种缺员现象,历史包袱较重,适应企业特点的、系统化、规范化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和岗位管理体系有待完善,薪酬管理对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与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作用没有充分的发挥,未能充分盘活企业人力资源存量,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力度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