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基层中央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东明 时间:2014-01-04
   摘要:近年来,随着中央银行职能的加强,内审部门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由于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起步较晚,现行的内审组织体制、管理体制、审计方法、审计手段在有些方面都滞后于央行业务的发展和变化,制约了内审职能的发挥,影响了内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改变现状,提高基层中央银行内审工作的有效性,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在中央银行内审工作中做到以预警监督为主,查纠为辅,以风险为导向,做到标本兼治,才能更好地发挥内审的监督促进作用。
    关键词:基层中央银行;内部审计;预警监管
    一、当前中央银行内审工作现状(一)内审工作缺乏独立性人民银行现行内审体制决定了它不具有实质的独立性。人民银行内审工作是相对的独立,即在本行行长领导下开展内审监督工作,内审部门与被审计对象在本单位处于平行地位,内审部门与被审计对象存在着根本的、不可回避的利害关系,因此对内审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往往由于难以承受来自各种原因的影响和压力或碍于情面,在一定程度上会放弃自己的正确意见和观点,这种状况久而久之势必影响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最终效果。内审部门不超脱,也影响了内审的独立性。内审机制本身就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履行再监督职能,因而内审部门不能介入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去完成的具体事务,不能直接参与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但实际操作看,目前基层央行由于人员少业务多,90%的基层内审人员均为兼职。因此,内审部门参与过多的其它工作,不利于内审监督时提出问题,既影响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又影响内审工作的质量。
    (二)内审方法落后,手段单一问题内审检查目前还主要是停留在原始的审计方法上,通过查业务资料、凭证、账簿、报表等方式取得审计证据,而被监督的职能科室己普遍使用计算机处理业务工作,其系统或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就难以体现,不可避免的存在审计真空,这也就严重制约着内审职能作用的发挥。从审计方式上看基层央行大都停留在事后审计上,很少开展事前、事中的审计。如我们基层行经常开展的离任审计、某某时段的全面审计都属事后审计,而事后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或风险不能及时予以防范纠正,不利于内审部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处理问题手段单一,内部审计还没有有效的处罚机制,对查出的问题无处罚依据,亦无处理权,只能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定性,若被审部门对审计成果持“虚心接受,屡屡不改”的态度,内审部门也只能在后续审计中提出“整改不力”的结论,并提出再次建议,却无其他更为有效的手段来迅速纠正这些问题。
    (三)内审干部缺乏复合型人才
内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除要掌握一定的审计理论和审计技能外,还必须通晓金融政策、法规以及央行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知识。然而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适应各种内审工作需要。不少基层行的内审干部缺乏系统的内审理论知识和多种专业知识,有的基层行把无关紧要的人员充实到内审岗位,有的基层行一年内换了两三次内审员,使内审工作衔接不利,业务开展显得困难重重。基层内审人员有一些熟悉财务会计的内审干部缺乏货币政策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审计工作经验,而懂得货币政策业务的内审干部又缺乏其他方面的经验,并且更缺乏能对央行各项相关业务进行综合联系分析的复合型内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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