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政府权责不对称问题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杜林永 李洋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在概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现状基础上,分析了增减挂钩中政府权责不对称的问题所在,并提出了几条实用性的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增减挂钩;权责不对称;对策建议 
     
  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发展概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为解决此类问题,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程。从2006年至今,已有24个省份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的工作。但是,在试点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声音,农民“被上楼”、暴力拆迁等现象屡有发生,严重阻碍了试点工作的进行,歪曲了试点工程的本意,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政府权责不对称现象分析 
  权责对应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原则,也是保持政治秩序良性运行的关键。政府有推行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承担维护好相关利益主体切身利益的责任和义务。而许多地方政府滥用权力,不对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就强行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程,并且不做后续保障工作。这些都是政府权大责小、权责不对称的典型表现。可以说,政府权责不对称是增减挂钩政策走样的根源所在。 
  2.1 增减挂钩中政府权责不对称的表现 
  (1)不顾农民意愿,强制挂钩,导致民怨四起。政府拥有城市建设用地的分配权,是增减挂钩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一些地方政府为拿到额外的建设用地指标,不顾相关利益主体(尤其是农民)之权益,滥用权力,强制挂钩,硬逼农民上楼。由此导致了许多暴力冲突事件,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以及社会的和谐。 
  (2)对农民的补偿与后续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政府将集约改造出的土地转手出让给开发商,赚取丰厚的极差利益,却忽视了对农民的补偿。宅基地补偿标准过低、复垦土地质量低下以及先拆后建甚至不建等现象的出现,使得农民的基本生活难以维持。 
  (3)创租寻租现象丛生。有的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勾结,在开发商的贿赂下低价补偿、低价出让,开发商通过开发获得的高额利润即为政府寻租的租金;有的地方政府还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非法干预,迫使开发商为保证自己的利益而不得不向政府寻租。政府寻租被视为行政权力的滥用,是政府权力腐败的重要体现,是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的重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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