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基础审计模式与原三种审计取证模式的比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1-04
[摘 要] 分析基础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的一种取证模式,与原有的三种取证模式(账目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代写论文风险基础审计)相比具有不同的特性,原三种审计取证模式都有固定的取证模式,而分析基础审计的取证模式则是不固定的,可以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调整,使得分析基础审计能够满足不同环境的需求。
分析基础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的一种取证模式,与原有的三种取证模式(账目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相比,克服了它们的共同缺陷,即从“部分→整体”收集证据的模式,采用从“整体→部分→整体”的取证模式,既可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也能较好地保证审计质量,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避免法律诉讼,是一种较为先进的取证模式,因此,探讨分析基础审计的取证原理,对于指导我国的审计实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分析基础审计模式与原三种审计取证模式的比较分析基础审计模式与原三种审计取证模式相比具有不同的特性,原三种审计取证模式都有固定的取证模式,账目基础审计的取证模式是按照会计处理相同或相反的循序依次审查会计资料,特点是审计直接针对会计处理的结果是否可靠进行实质性测试,而不考虑这些结果是怎样产生的。制度基础审计的取证模式是调查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特点是通过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符合性测试,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根据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一般来说,应将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下所产生的会计数据作为审计重点。
风险基础审计的取证模式是了解内部控制结构→控制测试→实质性测试。风险基础审计与制度基础审计相比,在术语上,内部控制制度变为内部控制结构,符合性测试变为控制测试,这一改变,不仅是术语上的改变,而且应用的目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在风险基础审计下,对内部控制结构的了解及控制测试的目的不再是确定审计重点,而是根据了解、测试的结果,评价控制风险的高低,据此进一步确定构成会计报表的具体项目的检查风险的高低,从而确定对该报表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所需的证据数量。根据上述特点,可以归纳出原三种取证模式的共同点是从构成被审计内容的个体出发,根据对个体的审查结果对被审计内容的整体表述意见,采取的是从“部分→整体”的取证模式,因此,其审计结论的可靠性与审计的个体数量的多少成正比,一般来说,审计的个体数量越多,审计结论越可靠。
在现代审计中,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大,需要审查的个体的增多,为确保审计质量,该模式下审计界关注的焦点是如何通过审查较少的个体数量,既能减轻审计工作量,降低审计成本,又能确保审计质量。在这一需求的带动下,审计取证模式由审查全部个体模式(账目基础审计)发展为抽查部分个体模式(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在抽查部分个体的情况下,由于只审查了部分业务,虽然减轻了审计工作量,降低了审计成本,但未查部分是否存在错误无法做出准确判断,从而使得根据部分业务的审查结果推断总体所做出的审计结论产生了不确定性,因而也就引发了审计风险的存在,所以,从“部分→整体”的取证模式是引发审计诉讼爆炸的技术原因。
与原三种取证模式相比,分析基础审计不具有固定的取证模式,它是以分析技术作为审计的切入点,通过对会计报表的分析性测试,确定审计重点,然后根据构成会计报表的不同项目和审计人员所了解掌握的信息,分别采用不同的审计策略,若不准备依赖与该报表项目有关的内部控制,则直接转入实质性测试,与账目基础审计的取证模式相结合;若准备依赖内部控制,则实施了解内部控制的程序和控制测试,与风险基础审计的取证模式相结合。所以,在应用上,分析基础审计的取证模式可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分析性测试→实质性测试;二是分析性测试→了解内部控制结构→控制测试→实质性测试。该模式的特点是克服了原三种模式的局限,采取的是“整体→部分→整体”的取证模式,即首先对被审无忧论文网计的整体进行总体合理性的分析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确定审计重点;然后根据判断结果对构成被审计整体的个体进行检查取证;最后,根据个体的审查结果对总体结果进行再次判断。
二、不拟依赖内部控制下的分析基础审计取证模式的应用步骤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或不拟依赖内部控制的企业进行审计时,分析基础审计的应用可采取以下步骤:
1.运用分析性测试,确定审计重点。为便于审计工作有序进行,既能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又能满足审计质量的要求,任何一项审计,在具体收集审计证据之前,应编制详细可行的审计计划。而审计计划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确定审计重点,在分析基础审计下,审计重点的确定是依赖分析性测试来完成的。在确定审计重点的过程中,应用的分析性技术是“本期到前期的变化法”。其基本原理是:将本期会计账面数与上期审定数相比,计算差异及其变动幅度,并据此确定审计重点。具体操作程序为: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审计人员将客户当年的账面数和上期审定数放到相邻栏目中,使两个数字可以相当容易地进行比较,然后计算差异及变动幅度,并根据事先确定的重要性差异的判断标准,确定在审计实施阶段应予重点关注的项目。若本期账面数与上期审定数之间存在差异,由于造成该差异的原因包括经济的自然增长和偶然因素两方面,因此,审计人员不能据此而推断凡有差异均需重点审计。要判断差异是否作为重要性差异而列为审计重点,审计人员需要确定一个重要性差异的判断标准,这也是运用分析性测试确定审计重点的困难所在。判断标准的确定既可以是单纯的绝对数变化或百分比变化,也可以是两者的结合体,无论选择何种标准,均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增加一栏“重要性判断标准”并做出说明。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应由审计人员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结合自己的职业判断加以确定。在确定了重要性差异的判断标准后,凡是差异或百分比超过重要性差异标准的项目都应作为审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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