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林木资产评估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从胜 时间:2015-01-02
  摘要通过开展林木资产评估的工作情况,分析光山县林木资产评估工作的程序与方法,以为林木资产的评估提供借鉴。
  关键词林木资产;林木评估;程序;河南光山
  
  1林木评估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操作行为,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96年12月1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共同制定、颁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按照抵押贷款的有关规定,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1]。
  2林木评估范围
  《信阳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下列林权可用于抵押[2]:①用材林、经济林(含茶林)、薪炭林等商品林;②用材林、经济林(含茶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林地使用权;③用材林、经济林(含茶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宜林地的林地使用权;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林权。用于森林资源资产出让、转让、合资、合作、股份经营、联营、租赁经营、担保、拍卖、企事业单位清算的评估,以及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3林木评估程序
  3.1评估立项
  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发生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或其他情形需要进行评估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立项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要求评估的时间、评估的基准日等。附件主要有:该项经济行为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有效的产权证明(林权证等)[3]。
  3.2评估委托
  林木资产评估立项经批准后,资产占有单位方可委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委托应提交评估委托书、有效的林木资产清单和其他有关材料。评估委托书的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时间、评估要求等。有效的林木资产清单,是指以具有相应级别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当年调查,并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成果,或按林业资源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并逐年更新至当年,且经补充调查、修正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编制,并由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以小班为单位编制:评估有效期内必须将采伐的林木资产清单依据作业设计调查成果编制。其他有关资料有:①林木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文件。②林木资产林权证书。③林业基本图、林相图、作业设计调查图。④作业设计每木检尺记录。⑤有特殊经济价值的林木种类、数量和质量材料。⑥当地森林培育、森林采伐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⑦林木培育的帐面历史成本资料。⑧有关的小班登记表复印件。⑨按照评估目的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评估机构要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的编制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署林木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