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孔子义利观当代新启示——亟待重视的药品领域道德规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秦巧真 武惠庭  时间:2017-03-19
    〔论文关键词)孔子 义利观 药品 道德
    〔论文摘要〕重温孔子义利观,仍不失其积极意义。面时当前药品领域中令人堪忧的道德缺失状况,它启发我们应该正视伦理道德规范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义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努力建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义利观。
    孔子的思想对于今天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正确的处理义与利之间的关系有着一定的启示,尤其是在药品领域,因为过分看重利忽视义而暴露出各种严重的问题之后,今天的人们似乎又重新开始严肃地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义”和“利”。
  1孔子义利观的特点
    儒家经典著作《论语》,是我们用来学习孔子和儒家重要思想的主要来源。在其中,“义”被多次提到,其重要性仅次于“仁”,足以见得义在孔子观念中的重要性,所以,今天我们也总是把两者相提并论。在孔子的义利观中,他并没有完全否认利,而是在以义为主要方面的前提下追求合理的利。
    作为儒家创始人及主要代表人物的孔子的观点,就是寻求利义更好的统一,但是,这其中是有侧重点的:重义!
    首先,孔子在处理义和利的关系时,承认利,但是是在看重义的前提下,主张重义轻利。出自《论语·宪问》中的“见利思义”主要意思是说:当有求利的行动时,首先应该要想一想这种利本身以及求利的方式是否符合礼义,而不是一味的追逐利。孔子认为,君子是能够懂得义的,那么自然就可以以“义”来晓谕君子,使他们在面对“利”的时候,首先权衡这种利本身以及求利的方式是否合乎“义”,如果符合礼义,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取得;如果不符合,则不会去获取。在《论语·季氏篇》里,这位圣人再次强调“见得思义”。类似的还有:“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论语·里仁》)。而出自《论语·述而》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更是将孔夫子重义轻利的态度表达的淋漓尽致。
    其次,孔子认为不同的人在对待义和利的态度上也是不一样的,这也是区分君子和小人的标准之一。《论语·里仁》中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在义利关系面前,是见利思义、见义勇为还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确实可以检验出一个人境界的高下。孔子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来表达这种判断,话虽说得有些绝对,却不容易被误解。孔子把人分为小人、君子以及更高层次的圣人。在这里,他界定了君子和小人在对待义利态度及行为方面的差别。我们可以在《论语·述而》里找到答案,即“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就是说君子心胸宽广,做事光明磊落,而小人则常处于忧愁之中。所以,从做人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可以得出义是先于并重于利的。
    孔子关于义和利的关系还有一个重要的观点:“义以生利”。“义以生利”是说行义也可以产生利,我们从反面来理解就是“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主要是说若只是单纯的为追求利而行动,则会招来许多人的怨恨。因为“正义的呼声很难听见”,就必须有人不停地呼喊—孔子和儒家主动担负了这一重任。对此,我们应给予正确的体会和认知。川在今天看来,“利”在商界无疑是处在呼风唤雨地位的,但是,究竟怎样得到利,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才是正确的或是合适的,相信我们可以从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那里取得真经。
    孔子的重义轻利论构成了其义利思想的核心,同时也奠定了儒家伦理思想的基础。
    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对市场主体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决定其能否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有时甚至也是市场主体在竞争中获胜的主要筹码。而从另外一方面来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们所倡导的是集体主义价值观,即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应该服从集体利益,此时,“义”重于“利”,是先“义”而后“利”的,事实上,这与孔子的重“义”轻“利”的伦理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2商业领域里令人担忧的道德缺失概况
    义利之争,是现代商业道德的核心问题。在我国全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义与利是在任何商业活动中都不可避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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