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高等教育教材《医古文》指瑕三则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彭丹凤 时间:2017-02-28

  3  译文

    《医话四则》第四篇,“余曰:‘君以此无所苦,一旦勃发,为害非浅,亟宜慎之。’彼终不为意。”教材第222页注释,⒀以:有。查《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以”:(1)认为,以为[2]。但无“有”之义。查《古代汉语字典》“以”:(5)以为,认为;(8)<动>有。刘向《战国策·楚策》:“今楚国虽小……犹以数千里,岂特百里哉?”[3]此处教材将“以”解释为“有”,似乎不太贴切。原文中,一个“亟”字,一个“终”字,均体现出作者要强调的是在该医案中,由于患者自身的“不以为意”而酿成了恶果。因此笔者认为将“以”译为“认为,以为”更为合适。

    此外,教材中还存在有注释前后重复且不统一的现象,例如:对“刀圭”一词的注释,分别见于教材《与薛寿鱼书》篇注释(第172页),《医书凡例三则》(一)篇注释(第201页),以及教材下编基础知识《古代文化知识》(第440页)。诸如此类,希望教材再版时能够统筹兼顾,前后统一。

    总之,以上是笔者源于教学实践中的一些不成熟的意见,偏颇之处,望大家给予指正。

【参考文献】
    [1]祝鸿喜.古代汉语词典,第1版[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00:172.

  [2]王 力,岑麒祥,林 焘,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第1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291.

  [3]程孟辉.古代汉语字典,第1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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