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断指(肢)再植的临床经验与体会
作者:马林,牛志勇,田少斌,崔忠宁
【摘要】 目的 404 例复杂断指(肢)再植的临床经验与体会。方法 选择404 例复杂断指(肢)彻底清创,固定骨骼,修复肌腱、肌肉,应用显微外科技术精确地吻合血管、神经,必要时移植小血管。结果 再植404 例,其中断指再植362指,成活336指,失败26指,断指再植成活率93%;断肢再植42个肢体,成活38个离断肢体,失败4个肢体,断肢再植成活率91%。术后随访6个月~10年,功能评价Swanson评价标准,成活336指优48%,良28%,中10%,差4%。结论 精湛的显微外科技术是提高断指(肢)再植成活率的关键。
【关键词】 断指(肢);再植;显微外科技术
1964年陈中伟教授对世界首例断肢再植成功进行了报道,其后断指(肢)再植在我国蓬勃。为更好地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我们对本院1994年7月至2006年9月断指(肢)404 例进行总结。
1 资料与方法
本组共404 例,男388 例,女16 例;年龄6~50 岁,平均28 岁。其中断指再植362 例,断肢再植42 例。受伤情况分别为挤压伤、绞轧、撕脱伤、砸伤。断指(肢)时间为1~20 h。
2 手术方法
2.1 清创与固定 清创是关系到手术成败的一个关键步骤,我们在肉眼或进行手术显微镜下进行地毯式清创[1],清除坏死的、污染的组织及异物,标记近远端断面内的动脉、静脉、神经、肌腱或肌肉,以克氏针或十字钢丝固定指骨,以钢板、髓内钉、外固定架固定长骨,屈肌腱采用Kissler或津下套圈缝合法,伸肌腱采用“U”字缝合法。
2.2 血管的处理 复杂断指(肢)的血管损伤范围较大,对血管损伤范围判断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手术中如果发现血管具有缎带征、红线征、袖套征,说明血管有损伤。在10或16倍显微镜下彻底清除不健康血管后,往往造成血管缺损,解决的方法是:指动静脉缺损的修复采用前臂掌侧正中静脉移植,前臂掌侧正中静脉口径为0.5~0.8 mm,口径与指动静脉相匹配。中大血管的修复则采用大隐静脉、小隐静脉移植,修复小血管移植血管的长度1~3 cm,修复大中血管移植血管的长度3~15 cm。对于手指旋转撕脱离断的血管修复,采用邻指动、静脉转位修复[1]。血管的吻合采用王成琪[2]吻合法,在10~20倍手术显微镜下无创、准确、均匀地吻合血管。
2.3 结果 本组362个离断指、42个离断肢体,断指再植成活率93%,断肢再植成活率91%。即断指再植成活336指,失败26指;断肢再植42个肢体,成活38个离断肢体,失败4个肢体。术后随访6个月~10年,功能评价参考Swanson评价标准,成活336指优48%,良28%,中10%,差4%。
3 讨 论
3.1 适应证的选择 我们的经验是:a)只要离断指(肢)结构完整,再植后有一定功能,在手术显微镜放大10~20倍的条件下,有可缝合血管(口径在0.2 mm以上)者均适合再植[3]。尽管砸伤、冲压伤、挤压伤、绞轧撕脱伤断面不整齐,组织损伤严重、广泛,血管损伤段较长,只要彻底清创、精心设计,采用切取前臂皮下小静脉、大隐静脉进行静脉与静脉、动脉与动脉搭桥等手段,均可进行再植;b)经过补液、输血,全身情况尚好,无心、脑、肾等重要脏器损伤者;c)年龄大于8个月小于69 岁者,无糖尿病、心肾功能不全者;d)大肢体离断后,离断肢体的温缺血时间不超过10 h。
3.2 手术方法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离断指(肢)的静脉、动脉可以直接吻合,重建离断指(肢)的血供。砸伤、冲压伤、挤压伤、绞轧撕脱伤断面不整齐,组织损伤严重、广泛,血管损伤段较长,无法直接修复,以往认为此类损伤不宜再植。随着显微外科技术的发展,再植适应证亦随着不断扩大,手术的方法为:a)在手术显微镜下对损伤的血管进行彻底清创,首先在10~16倍显微镜下观察血管,如果发现具有缎带征、红线征、袖手征等特征的血管,就进行彻底清除,直至健康的血管;b)指(肢)动脉缺损超过1 cm以上,经游离血管无法修复的,我们采用动脉搭桥,指动脉缺损采用游离腕掌侧、前臂掌侧浅静脉逆转移植,移植长度最长为1~3 cm或邻指血管转位。大肢体动脉缺损采用游离大隐静脉或小隐静脉逆转移植,移植长度最长为3~15 cm;c)指背静脉缺损大于1 cm以上,我们采用吻合掌侧静脉。如果掌侧静脉无法吻合,采用游离腕掌侧浅静脉移植修复静脉,解决离断指的静脉血回流,静脉移植最长为3 cm,也可采用邻指静脉转位。
3.3 血管危象的处理 血管危象是断指再植术后经常遇到的情况,如果发现不及时或处理不当,离断指就不能成活,因此及时发现和及时有效的处理是抢救部分断指(肢),提高断指(肢)再植成活率的关键。断指(肢)再植术后,再植指(肢)色泽红润、张力略高于正常指(肢)、毛细血管反应时间为1 s。如果再植指(肢)色泽苍白、皮温低、张力低、毛细血管反应时间大于2 s,说明发生动脉血管危象;如果再植指(肢)色泽紫暗、皮温低、张力高、毛细血管反应时间小于1s,说明发生静脉危象。动脉危象包括动脉痉挛、动脉栓塞,动脉痉挛一般采用罂粟碱针剂30 mg局部封闭并静脉滴注罂粟碱针剂30 mg,观察30 min,如果离断指没有恢复血供,应立即进行手术探察,手术探察的时限一般在6 h内,在6 h内进行手术探察并修复血管、恢复有效的血供,往往可以抢救成功,如果危象超过6 h再进行手术探察易失败。对于大肢体离断术后发生血管危象,术中探查血管广泛血栓形成,我们采用Forgarty导管取栓,具有创伤小、取栓彻底的优点。Forgarty导管被广泛应用于血管外科,急性动、静脉栓塞,将Forgarty导管应用于大肢体离断血管广泛血栓形成,挽救了一些常规手段难以挽救的肢体。
3.4 断指(肢)再植失败的原因分析 结合本组结果,我们认为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a)离断的手指、肢体术前保存不当,如盐水、酒精、冰水、强酸强碱液体、福尔马林液体浸泡离断的手指、肢体;b)热缺血时间过长,本组3 例肢体离断再植失败均为热缺血时间超过10 h;c)清创不彻底,坏死的组织、污染的组织及异物残留导致手术后感染,吻合的血管浸泡在炎性组织内发生栓塞;d)术中对损伤的血管判断不清、切除不够,将不健康的血管吻合,术后24 h内即发生血管栓塞;e)离断指组织挫伤严重,术中判断不清,勉强再植;f)再植术中骨组织短缩不够,致血管吻合口有张力,术后炎性肿胀致使血管吻合口血栓形成;g)术后发生血管危象未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的处理;h)术后忽视对患者的心理治疗,一些患者特别是自残的患者术后心理活动变化大,往往发生顽固性的、难以解除的血管痉挛,导致再植失败;i)寒冷刺激和吸烟可使血管痉挛,这种痉挛往往难以解除。
3.5 断指(肢)再植的注意事项 a)一定要仔细询问患者的受伤时间及离断指(肢)的保存方法,对热缺血时间长的肢体,一定要探察其肌肉的缺血情况。术中要切开离断的肢体,如发现缺血的肌肉呈鱼肉样改变、无弹性,说明离断的肢体失去了生机,无需做再植手术,同时切开离断的肢体还可以减张,防止术后发生骨筋膜室综合征;b)清创时一定切除坏死、污染的组织及异物,对损伤的血管一定要切除,达到镜下管壁光滑、内膜无损伤程度,同时吻合血管前一定要松血管夹或止血带,看到血管射血良好后方可吻合;c)骨组织短缩要恰当,指骨一般短缩0.5~1 cm,太长失去再植意义,太短不利于吻合血管。离断肢体的长骨短缩要根据软组织的伤情进行,在保证血管软组织床良好的前提下决定骨的短缩长度;d)血管吻合一定做到稳、准、轻、巧,针距、边距要均匀,血管外翻缝合,吻合口无张力,血管缺损较大要进行血管移植,移植的材料一般采用自体静脉,视修复血管的口径可采用腕掌侧皮下小浅静脉、大隐静脉、小隐静脉;e)术后注意观察患指(肢)的血供,一般2 h观察一次,做到血管危象早发现、早处理,提高断指再植的成活率;f)重视患者术后的心理,一些患者术后的情绪波动较大,使患者保持一个平稳的心态,防止顽固性血管痉挛的发生,保证再植指的成活。
3.6 移植材料的解剖学特点及优点 通过临床应用,我们发现腕掌侧静脉口径0.8~1.2 mm,与手指固有动脉、指背静脉相近,位于腕掌侧正中与腕横纹垂线附近,通常有1~2条较为恒定的无名浅静脉。它有以下几个优点:a)位置浅表、解剖恒定,便于手术操作;b)具有0.8~1.2 mm的口径,与手指固有动脉、指背静脉较匹配,适合修复手指动脉、静脉的缺损;c)长度足够,此血管主干长度为0.8~3.2 cm,基本上能够满足血管移植的需要;d)体位舒适,不必翻手,节省手术时间;e)部位较隐蔽,对美观影响较小。大隐静脉解剖恒定,行走在内髁前、小腿内侧、大腿内后侧,长度为70~80 cm,口径约2~6 mm,位置浅表,易于切取,是常用的血管替代物,适合中小血管的修复;在修复大血管时,要进行液压扩张,使之与股动脉、肱动脉、腋动脉等大动脉匹配,同时可减少血管痉挛,提高血管通畅率[4]。
3.7 术后药物的应用 断指(肢)再植手术后要进行“三抗”治疗,即抗感染、抗痉挛、抗血栓治疗。抗感染药物一般使用广谱抗生素;抗痉挛药物一般使用罂粟碱针剂30 mg,肌注q6 h;抗血栓药物一般采用低分子右旋糖苷500 mL,静脉滴注q12 h。低分子右旋糖苷具有便宜、有效的特点,临床上我们发现低分子右旋糖苷有过敏、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肠坏死情况发生,因此有条件的情况下,我们使用前列地尔10 U,静脉注射q12 h。
【】
[1]程国良.特殊断指再植与展望[J].中华显微外科杂志,2000,23(2):19?20.
[2]王成琪,陈中伟,朱盛修.实用显微外[M].第1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1:187?189.
[3]范启申,曹斌,蒋存志,等.婴儿断指再植经验[J].中华显微外科杂志,1995,18(1):49.
[4]汪忠镐.静脉移植[J].实用外科杂志,1990,69:494?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