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结合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质量的影响
【摘要】 目的 探讨护理结合家庭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质量的作用。方法 将9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病人随机分为干预组45例和对照组45例,干预组病人在住院期间接受系统的护理结合家庭干预,出院后并进行随访,用PANSS量表、QDL-100量表,MRSS量表和患者情况调查表在出院1年后对两组患者进行测评。结果 出院1年后干预组的PANS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QDL-100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MRS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在复发例数和再住院例数明显少于对照组,再就业率明显多于对照组。讨论 护理结合家庭干预治疗可改善患者的精神状态,提高康复状态和生活质量,降低患者的复发率。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 护理结合家庭
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长期患病后而遗留不同程度的功能缺陷,造成他们在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能力上的缺失,有时干扰正常社会的生活及生产,严重的危害他人安全[1]。许多研究证明影响精神分裂症的预后的影响因素是维持治疗和家庭关系。增加家庭成员的对该病相关知识的了解,提高其对疾病的认识,对减少精神病患者复发,保持病人社会功能完整,减轻社会负担非常重要[2]。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药物治疗的同时,进行系统的护理结合家庭干预手段,可以提高康复状态和生活质量,降低患者的复发率,增加再就业机会[3]。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系统的护理结合家庭干预对患者生活质量的研究,尚无相关报道。我院自2006年1月对我院住院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开始实施院内康复和院外随访指导相结合的系统的护理结合家庭干预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均为我院两个病房的符合CCMD-3诊断标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年龄26~52岁,病程≤10年,简明精神量表(BPRS)评分≤35分均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无严重躯体疾病脑器质性疾病、人格障碍、酒精及药物依赖者,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至少有一位监护人与患者一起生活,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符合入组标准的患者共90例,按随机数字法将90例患者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各45例。因提前出院和失访,脱落3例,实际最后完成87例。其中干预组45例,对照组42例。干预组平均年龄(35±10)岁,对照组平均年龄(34±12)岁,二组在平均年龄、性别、病期、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方面,经卡方检验均无显著性差异(x2值=2.12,P>0.05)。入院查体及血、尿便常规,心、脑电图,胸部透视均无明显异常。
1.2方法 两组患者均采用常规精神科药物治疗,按一般医疗原则系统增减药量,住院时间为8周。干预组在住院期间同时接受护理结合家庭干预治疗,出院后根据制定的计划除按期来院复诊和接受健康指导外,并有专门护理人员上门进行随访干预,对照组在住院期间仅接受常规治疗,出院后根据医嘱进行定期的门诊复查。
1.2.1干预措施 将干预组患者分为5组,每组由9例患者组成,干预措施分为4期,即急性治疗期(入院后1-15天)院内功能恢复期,院外疗效巩固期,和回归社会恢复期。患者一旦入院即实施小组工作制干预,并持续至整个住院期间,小组工作成员由医生、护士、心理工作者、工娱治疗员等组成。该小组每周都对干预组的每例患者进行康复措施讨论,根据患者近期情况随时修改干预手段。当患者由急性期治疗控制后进入第二期,由护士或心理治疗师对患者开展认知行为治疗和健康教育指导,3次/周,60min/次,并酌情增加基本职业技能训练活动。教育以集体讲座和个体化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主讲的内容应通俗易懂,并备有充足的时间与患者和家属进行讨论、答疑,教育后对内容掌握情况进行测评。患者出院后由小组工作成员以家访和集体座谈的教育等形式,进行家庭干预。家访1次/月,协助解决治疗过程中的问题,重点教育家属正确理解精神疾病的康复知识,正确对待患者的各种异常行为,适当提高患者在家庭中的待遇等,并结合患者存在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及阶段性的进行讨论与指导。每次时间不少于1h。家庭座谈以每2个月一次,2~3h/次,对共同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与讨论。
1.2.2评定工具与方法 由3名非小组工作制成员,经培训后采用阴、阳性症状量表(PANSS)[4]、生活质量量表[5](QOL-100)、康复状态量表(MRSS)[6]及患者情况调查表(自编:包括患者一般资料、复发住院情况、再就业情况)对患者进行单盲法测评,于患者入院治疗前和出院后1年随访时用上述量表各测评1次,随访时作复发认定,根据患者缓解半年后是否再度出现,或原残留症状是否加重需调整药物或剂量来判断有无复发情况,就业(包括恢复原工作或找到新的工作)成功标准:公开就业≥半年。3名测评人员对各量表的测查的一致性测验,Kappa值为0.81~0.96(P>0.01)。最后将所有数据输入SPSS15.0软件包进行T检验,x2检验或Fisher精确概率检验。
2 结果
2.1 2组患者治疗前后PANSS评分比较
2组PANSS总分及各因子差异无显著性(P<0.05=治疗一年后,2组PANSS分值均有显著降低,但干预组降低更为明显,2组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P<0.05~0.01)
2.2 2组治疗前后QDL—100评分比较
2组在治疗前的QDL-100各因子评分差异无显著性(P>0.05),1年末随访时,2组在生活质量,生活领域,心理领域及社会关系领域等因子评分上,与治疗前相比较均有所改善。但干预组要明显优于对照组,2组间比较有显著性或非常有显著性(P<0.05~0.01)
2.3 2组在1年末随访时康复状态情况的比较
2组在1年末随访时干预组患者MRSS总分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2组间比较存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差异(P<0.05~0.01),说明干预组患者的康复状态明显好于对照组。
2.4 2组间1年内复发率、再住院率和再就业率结果比较
干预组在复发例数、再住院例数明显低于对照组,就业例数则高于对照组,2组建再复发率、再住院率及失业率方面比较差异具有非常显著性(复发率比较x2值=44.12,再就业率x2值=30.26,再住院率比较,Fisher精确概率,均P=0)
研究表明,在常规临床下,5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治愈的第一年内复发,80%的患者在5年内复发,复发的原因分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患者方面:未遵医嘱服药,②社会心理因素:各种人际关系冲突,引起情绪变化,社会或家庭环境不良③症状方面:有的症状较易复发,如系统而持续的妄想,④医疗方面:医生低估了复发的危险性。药物维持治疗对预防复发十分重要。预防精神分裂症复发,应采取综合措施,药物维持治疗是主要方面,而环境因素,家属和社会的支持也很重要。所以精神分裂症病人在治疗的同时,应结合护理结合家庭干预的措施,由护士给于积极的健康[7]。目前,就大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而言只能接受较短时间的住院治疗。缺乏系统的综合性的护理家庭干预措施。精神分裂症的院外治疗是整个治疗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如何提高病人的院外康复效果是精神卫生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研究立足从院内—过渡阶段—院外,在积极控制急性精神症状的同时,通过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开展系统的护理结合家庭干预,有助于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增强其自知力。待急性症状缓解后,让患者在内参加适当的职业康复功能训练,有助于预防社会功能的减退。并且能树立生活的信心[3]。待病人自知力恢复以后,对其进行自我管理的教育,能明显缓解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症状,对改善患者的社会功能。自我管理是一种行为的得策略和方法,强调在护理过程中患者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了患者的参与意识,同时患者的自我保健意识增强,他们能自行管理药物、自我坚持治疗,自我监测疾病,自我调节与控制情绪、能够自行处理各种社会问题,重建社会适应性行为,在此过程中患者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8]。
出院后对家属和患者的干预,则可提高家属对精神疾病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家属对精神疾病治疗的信心。促使照管态度发生转变。这样可增强家属与患者之间的情感交流。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战胜疾病的信心。这对降低患者的复发率,促进患者的全面康复具有积极的意义[9]。随访制度的实施,可增强医患交流,通过对日常生活的困难进行探讨,对家属的照管方式和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及时纠正和指导,更有利于患者在社区中的全面康复。随访制度的建立提高了病人的服药依从性。
本文结果可以看出,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药物治疗的同时,进行系统的护理结合家庭干预,不仅可改善患者的精神症状,维持患者的社会功能,提高其生活质量及康复状态,同时可降低患者的复发率。增加患者再就业机会。与未实施干预的患者比较,一年后两者无论在精神康复状态,生活质量和复发率,再就业率上,差异均有显著性。由此证明进行系统的心理社会心理干预不仅对首发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有较好的效果,对慢性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系统的全程的心理社会干预也同样有效。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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