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传统行政伦理及其现代转型的价值考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瑞 时间:2014-01-08
  (三)修身为本
  儒家的行政伦理还明确要求统治者必须提高自身修养,以发挥表率作用,端正社会风气,在社会生活中,统治、管理者对一般民人世间有着典型的表率作用,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对社会成员产生重大影响,“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
  关于统治者如何提升道德修养,儒家学派提出了不同的方法,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提倡内省。孔子提出,“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学而》)他认为,看见贤人我们就要学习他们,如果发现他们有不妥的地方,我们就应该检查自己,看自己有无这方面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次,学思并重。儒家历来重视学习,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都而改之。”(《论语?述而》)又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此外,儒家还提出了“笃实躬行”、“ 积善成德”等方法,这些都为统治者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
三、儒家传统行政伦理现代转型的价值考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一方面要理性地认识到这是转型期社会背景下的易发现象,一方面也要积极寻求各方面的解决办法。就行政伦理思想而言,需要我们对传统文化中的行政伦理思想,特别是儒家行政伦理思想进行一种转向性处理,对它进行合理的评价、辩证地扬弃,取其精华,充分发掘其现代价值,为当前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要素。
  (一)扬弃“以民为本”的思想,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儒家“德政”思想的一块重要理论基石,就是“以民为本”的思想。应当说,在儒家的“德治”思想中,“以民为本”、“体恤民情”的思想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儒家“德治”思想的本质,是一种“牧民”思想,目的是以“德政”和“德教”来笼络民心,特别是归化民心。这种思想的出发点不是把人民当作真正的主人,而是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君主统治,儒家“德治”思想严重的局限性和弊端也主要表现在此。毛泽东曾指出:“则其见之仁勇,也必是仁于统治者一阶级而不仁于大众的;勇于压迫人民,勇于守死封建制度,而不勇于为人民服务的。”而社会主义国家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不仅是一种政治理念,更是著之于宪法的制度。在我国,人民是权力之源,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机关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都只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而已。因此,中国共产党“以德治国”、“民为邦本”思想的重要理论前提,不是抽象意义上的“民本”思想,而是共产党人独有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忠实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做到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
  (二)重视“为政以德”思想,坚持德教与法治相结合
  中国传统道德治化有不少综合治理的经验,《管子》一书中阐发有“四维”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这“四维”不是只讲四种道德,而是包括政治制度、经济财用、伦常礼法、官德民心诸方面的综合治国之道的道德治化。《忠经》本着儒家传统的治国之道,提出了在顺乎民意、“教以致富”中加强道德治化的经验,这就是:笃、导、宣、明。即“笃之以仁义”、“导之以礼乐”、“宣之以君德”、“明之以国法”。这四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以道德仁义完善其心态,以礼仪规矩约束其行为,以大政方针调控其秩序,以法律禁令惩罚其罪恶。可见,古代的德治思想追求的是一种综合治理思想,其中道德教化又居于主导地位。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秩序主要依靠法律调节,但客观来讲,单纯的法律调节是远远不够的,我国传统文化的德教思想对现代法治仍有启迪,而儒家的德教思想正是着眼于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而展开的。
  (三)发展“修身为本”的思想,实现道德实践与道德修养的有机结合
  从总体上讲,中国传统德治思想是主张把道德实践与道德修养相结合的。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强调要吸取先哲道德修养理论中的一切合理因素,如“吾日三省吾身”、“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慎独”等,同时强调共产党人“要在革命的实践中修养和锻炼,而这种修养和锻炼的惟一目的又是为了人民,为了革命的实践。”应当真正把道德修养与道德实践融为一体:一方面时时用优秀的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检查自己的言行,完善自我;另一方面将道德修养贯穿到道德实践的全过程,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磨砺坚强的道德意志,确立坚定的道德信念。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达到“慎独”的境界,塑造真、善、美统一的理想人格。
  
  参考文献:
  [1]张燕婴译注.论语[M].中华书局,2006.
  [2]万丽华等译注.孟子[M].中华书局,2006.
  [3]安小兰译注.荀子[M].中华书局,2007.
  [4]史记.中华书局,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