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原因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肖兰兰 时间:2010-08-10

  [摘 要] 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实现其“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宗旨的重要手段,在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地区性大国,是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是中国重要的外交目标之一。因此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不仅是中国作为一个地区性大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也是中国实现其外交目标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本文通过三个方面的详细论述来阐明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必要性。

  [关键词] 中国参与 维持和平行动 外交战略

  [Abstract] Peace-keeping operations(PKO)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and efficient means to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by United Nations; China is a very important regional power ,is one of permanent Members of Security council ,maintaining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is one of its important diplomatic goal . So participating peace-keeping operations of United Nations is its bounden responsibility and obligations .This passage exposits the importance and necessity of China's participation in peace-keeping of United Nations by argumentation of three respects.

  [Key Words] China's Participation Peace-keeping Operations Diplomatic Strategy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事物,始于1948年联合国巴勒斯坦停战监督组织(UNTSO)的建立。“维持和平”(PKO)一词的正式使用,始于1965年2月联合国大会建立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但什么是维持和平行动?学术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致的定义。一般认为它是由“联合国所从事的、在冲突地区帮助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由军事人员参与的、无强制力的一种行动”,①“是在冷战阴影里发现的重要任务”② 。可以说它是在冷战对抗的大气候下,联合国处理频繁的国际冲突、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种重要方式,是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最有创造力的发明。

   但由于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中国在上个世纪70年代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采取了不参与,不投票,不摊费的消极政策,然而随着中国对外部世界的开放,在80年代伴随着对整个外交政策的调整中国开始对联合国维和行动采取谨慎的积极态度。 冷战结束以后,由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联合国维和行动出现重大变化。维和次数迅速增加,维和费用大大提高,维和“三原则”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破坏,维和行动的功能大大扩展,由“维持和平”(peace-keeping)到“建立和平”(peace-making)乃至“缔造和平”(peace-building),维和行动出现了本质性的变化,自此联合国维和行动进入“第二代维和时期”。联合国“第二代维和行动”无论从内容、原则以及决策程序等方面与“第一代维和行动”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且这与中国一直所强调的“主权”原则,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相互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应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中国未来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在维和行动方面中国是否应有自己的战略选择,这一直是学术界以及各国政府密切关注的一个问题。 就笔者而言,中国应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来对待和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这不仅是联合国的殷切希望,也是任何一个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尤其是世界大国重要的外交政策之一。

    一、联合国维和行动代表建构和平安定的社会理想追求

  从古到今,人们历尽各种苦难而渴望和平,思索着如何永远消除战争和流血,实现永久和平。从伊曼努尔·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到近代思想家的“和平联合”思想都是人们对和平安定社会的追求和探索。而在刚过去的整整一个世纪中,人类社会又经历了两次前所未有的世界大战的蹂躏,饱经了战争创伤。第一次世界大战迫使欧洲社会面对一场超越空间和技术界限的战争所带来的灾难与恐怖;第二次世界大战则迫使欧洲社会面对一场超越意识形态限制的战争所造成的大规模犯罪。联合国就是世界各国人民在二战中取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后建立的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宪章》开宗明义的指出,这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组织的成立是“欲免后世再遭当代人类两度惨不堪言之战祸”。因此“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的重要总旨。为实现这一宗旨,联合国宪章第六、第七章分别就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及在出现和平与侵略行动时,联合国采取强制行动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战后国际关系的现实以及联合国本身体制上的缺陷,很快就使得宪章所规定的目标难以实现。这样,“当冷战的紧张状态阻碍了安理会采取《联合国宪章》所允许的更强有力的步骤时,一种控制冲突的非强制性措施逐渐演化出来”——即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③ 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原则、准则、规范以及决策程序等各方面在《联合国宪章》中并没有明确予以规定,被联合国前秘书长哈马舍尔德称为“第六章半的创见”(Chapter Six and Half Innovation)。“其权限介于宪章第六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第七章对危害和平之处置之间 ,是填补《联合国宪章》第六章关于调解冲突条款和第七章关于强制行动条款之间空白的‘实际办法’。”④因此,维持和平行动是世界各国人民根据联合国宗旨而进行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共同努力和斗争,是联合国维持和平安全的一种创造性的方式,是联合国集体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代表着建构国际和平安定社会的理想追求。

  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每个国家应尽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的重要宗旨,而且自联合国成立以来一直为这一目标而积极的努力。从1948年联合国巴勒斯坦停战监督组织(UNTSO)的建立开始,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一直活跃在世界各地,对世界的和平与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整个人类作出了重大贡献。因此维护联合国宗旨,支持联合国根据其宗旨所进行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活动是每个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联合国的重要成员,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参与维持和平行动,同样也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从中国的国家性质看,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一向是中国的追求和向往。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们同伟大的苏维和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同各人民民主国家已经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我国人民同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友谊也日渐增进,这种友谊将继续发展和巩固。我国根据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同任何国家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政策,已经获得成就,今后将继续贯彻。在国际事务中,我国坚定不移的方针是为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的崇高目标而努力。⑤ 所以说中国外交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世界和平,这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目标方面是一致的。因此,既然维持和平行动已经成为联合国处理地区冲突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之一,而且也的确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中国当然应该在这一领域与联合国通力合作,不断将这一创举推向前进。

  其次,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来看,中国是联合国的重要成员,是联合国安理会的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享有联合国和安理会所赋予的上不可剥夺的权利,因此理所当然的要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自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来,一直支持和维护联合国根据其宗旨所采取的各种有利于维和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各种行动。但是,由于宣传的不够或是中国不愿表现的原因,中国在联合国的表现经常受到其他国家一些客观的或非客观的批评,认为中国只是在享受联合国和安理会所赋予的权力,而无视联合国和安理会所给予的义务。一位拉丁美洲国家的代表抱怨说,“对中国来说,要不是人权、或制裁……它从不参与起草联合国决议。例如中国从未参与安理会有关索马里的辩论,他们对此毫不关心,也没有什么看法。如有可能,他们会把制定决议的担子仍给别人,然后自己表示接受即可。他们从不在与己无关的重要问题上浪费任何时间”。⑥ 在维和经费方面,虽然我国每年都按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特定的比例缴付摊款(目前维和摊款的比额是1.2%,略高于正常预算的比例),但在5个常任理事国中中国所占会费和维和比例仍是最低的。中国近十几年的国民生产总值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长,但会费比额不断下降,这种"反差"引起了西方国家的非议,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多有微词。当然中国承担的维和的费用是实实在按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特定的比例全部交清,不像有的国家过多的拖欠联合国的会费和维和费用,但无论怎样,中国作为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所承担的费用与其他四个常任理事国相比的确偏低,这有可能同中国的发展水以及一些历史和现实因素有关,但作为一个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大国,这或多或少会影响中国在世界上威信的树立和维持,不利于中国树立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因此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联合国维和,维护国际和平安全是中国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是世界各主要大国尤其是世界主要力量的重要外交战略

  摩根索的强权政治理论虽已为当今许多的国际关系学者所质疑和批评,然而摩根索的论述为研究国家的对外政策提供了一个很有价值的命题,即国家显示自身力量并维持增进对外影响力是近代国际关系中一个不变的主题。当今世界,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成为国与国之间竞争的主要方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谴责和批判,而核战争的毁灭性后果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畏惧战争,维护和平。在这种国际背景下,西方大国虽然没有放弃传统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然而也不得不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即运用“软权力”来保持和扩大他们在世界各地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所以,冷战后,大国主导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成为一个突出的现实因素,它们企图通过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来扩大自身在世界和维和地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最为突出者莫过于美日两国。

  冷战结束以后,美国加大参与维和的力度和范围,将维和行动的部署纳入其全球战略,力图改造维和思想,通过主导维和来控制国际事务,因此在索马里、海地毫不犹豫地发挥主导作用。日本也在冷战以后加快了其参与维和的步伐。1992年6月,日本通过了《关于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拥有了派兵维和的法律依据。因此,在日本合法的《维和法案》的保护下,1992年,日本向联柬机构派出了第一批以工程兵为主的维和部队。接着,日本又向莫桑比克和卢旺达派遣了维和部队。日本虽是维和部队的新兴力量,来势却很凶猛。日本防卫厅长官强调,日本要积极参加联合国的维和行动。因为这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外交和军事等多方面的需要。作为世界举足轻重的大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也应该认清这种局势,在努力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同时,对维和态度采取更加现实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策略,利用维和更好的服务于中国的外交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中国的国家利益。

  首先,通过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来提高中国的国际声誉,树立独立、自主、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当今世界,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正在不断发生变化,并不断进行着分化、组合与较量,各国尤其是大国都充分利用自己的“软权力”因素来扩大和树立自己的威望,塑造国家形象,增强自身的综合国力,以维护本国在国际舞台上的一席之地。 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本身不仅是中国向外展示中国形象,同时也是增加世界对中国的认识,增强中国“软权力”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派出中国的军人、警察以及文职人员等“蓝盔”人员,可以让更多的人更直观的认识中国。中国维和人员在维和任务中的良好表现,受到了维和地区人民的热烈欢迎,提高了中国在当地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必然增强中国对世界的影响。

  其次, 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是广泛参与国际多边机制的必经之路和重要内容。国际多边机制作为国际关系的一种非国家主体,在战后国际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国际关系的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冷战结束后,由于国际力量对比的严重失衡,国际多边机制成为调节国家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维和机制作为国际多边机制尤其是国际安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和平与安全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国参与联合国的维和机制,有利于调整我们同其他大国尤其是美国之间的关系。在维和过程中的合作,即便是消极的合作,也可以通过接触增加信任,减弱别国尤其是美国对我国构成的战略压力。因此,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不仅是中国的责任,也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因此说“以更积极地姿态参与联合国维和机制,不仅是中国作为大国应承担的责任,是一个时期以来中国国际联系利益增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可为中国融入到广泛的国际安全机制中去提供一个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对于像中国这样在国际体系中仍处于弱势地位的大国,这甚至可能是唯一的途径。”⑦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应该争取扩大与国际安全机制乃至整个国际机制具有积极意义的“接触点”和“接触面”,在融入中求安全,求发展。尽管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依据和作用存在较大的模糊性,但事实却证明,中国有能力参与其中,并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在参与中可以增强与其他国家的相互了解和信任,推动维和行动作用的发挥。

  第三,加强中国军队的国际军事交流,学习外军的先进经验,加快中国军队的化建设。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全球范围内的世界大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很难打起来,但是局部性的战争和动荡却一直困扰着人们。而且在当今这个高科技战争和信息化的时代,战争的规模和方式已很难严格控制在局部的范围之内,战争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要想在未来的世界战争中取胜,必须最大限度的了解和掌握世界各国军队建设和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相当长的和平时期,所以中国军队要想得到近乎实战的经验,除了军事演习外,参加维和行动是一个非常合适的选择。“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是中国军队走向世界的重要平台,是挑战也是机遇,既检验军队的训练水平、装备水平和迅速反应能力,也检验与其他国家军队协调、协作的能力,是军队综合能力的反映。维和给中国军队看世界的机会,也给世界提供了了解中国军队的机会”。⑧

  综上所述,中国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既有满足外部世界的期望,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承担国际责任的一面,也有通过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的一面。当然,不可否认,联合国维和行动,尤其是第二代联合国维和行动在维和的原则、范围、手段等很多方面与中国的一贯主张、原则有很多冲突的地方,而且各国也在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成败得失问题上争论不休,但不可否认,联合国维和行动对世界和平与安全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只能使之更加完善而不能用其他东西取代之。正如安南所说的“尽管成功与失败兼而有之,维和行动应继续开展下去”。因此,作为中国,目前所考虑的不是今后要不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而是考虑以怎样的方式来参与。对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不仅要作为一个普通的参与者参与,而且要努力成为一个“调控者”,从总体上对中国参与维和的方式、维和的手段以及维和的领域等各个方面进行战略性选择,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实现中国的国家利益。

  注释:
  ①The Blue Helmets(《蓝盔》)第5页.
  ②Kofi Annan,We,the Peoples:The role of the United Nations in the 21C,New York:UN Publications,April3, 2000.
  ③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联合国应当维持和平与促进发展》,载于《现代外国社会文摘》1999年第六期,第41-44页.
  ④门洪华:《和平的纬度: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97页.
  ⑤唐永胜:《中国对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参与》,载《磨合中的建构——中国与国际组织关系的多视角透视》(王逸舟主编)北京 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第67页.
  ⑥伊丽莎白·埃克诺米 米歇尔·奥克森伯格(美)主编:《中国参与世界》,新华出版社,2001,第67页.
  ⑦唐永胜:《中国对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参与》,载《磨合中的建构——中国与国际组织关系的多视角透视》(王逸舟主编)北京 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第69页 .
  ⑧赵炳辉:《中国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2004年,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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