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推动新农村建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1-07

    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会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保持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近年来,山东省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建离不开强有力的农村社会管理。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需要在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制度和机制等方面做出努力。

     关键词:新农村;农村社会管理;政府职能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强调“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经济社会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客观要求。
    一、山东在加强农村管理方面的成功探索
    (一)五莲县:"1 +4”农村民主管理模式
    2007年以来,在五莲县委领导下,五莲县纪委牵头按照选举、分权、监督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路,从优化农村权力治理结构人手,以民主监督为突破口,探索推行了“1 +4”农村社会管理模式(以下简称“1 +4”模式),"1”即建立村级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会),"4”即配套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管”、勤廉双述、村务公开、公章管理四项制度。
    1.村村成立监委会,明确工作职能。监委会主要履行议事、监督、理财、联络四项职责,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质询权、建议权、违纪举报权。参与监督的内容包括:列席村两委会,监督村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和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与村级事务、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凭证审核工作,负责做好群众的联系沟通、说服教育等工作。
    2.推行四项制度,规范监督行为。一是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强化村级事务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进行公开,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列人公开内容,达到了统一公开栏样式、统一审批程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统一簿册格式的“五个统一”标准。二是推行勤廉双述制度,强化村级干部监督。按照“承诺、双述、问询、评议、反馈、奖惩”六步程序开展双述工作,把村干部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建立交流平台,规范干部行为,避免决策失误。三是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监督。四是推行村级公章委托代管制度,强化村级权力监督。
    (二)坊子区: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
    近年来,潍坊市坊子区推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在依法管理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的内容。所谓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是指通过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约定等书面契约形式,把村委与村干部、村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村委与其他单位及个人之间的各类事务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时间和违约责任依法固定下来。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村级财务、农民负担、集体资产承包、土地承包、村庄规划和建房、政务决策、公共事务、社会治安、社会公益事业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
    2.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的具体做法。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各类事务进行梳理,根据各类事项的具体内容,分别应用不同的契约形式。在制作契约文本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确定合同、协议等契约的内容时,要求必须咨询有关专业人员,镇上还专门成立了审核小组对各村合同文本进行审阅把关,使各项条款符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确保内容合法。

  (三)苔南县:相沟乡农村社区管理

    2006年以来,营南县相沟乡党委、政府,在实行村庄合并、膨胀村庄规模的基础上,依照当地实际,积极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理念,探索建立新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了新型的农村社区体制,初步实现了新的农村管理和发展模式。
    1.打破原行政村建制模式,实行社区居民自治。根据道路路况及村民居住方位,在各合并村重新划分居民小区,引导居民接受居民小区的统一管理,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活动,把居民自治活动引人小区化管理。每个居民小区配备专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居民小区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矛盾调解等社会管理工作,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