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我国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及问题对策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钱光情 时间:2014-01-07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的措施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应在完善公共服务体制的过程中加强政府监管。有效的监管体系,对于公共服务事业改革和持续发展,对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对于有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的建立,都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第一,应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法律框架。在宪法层面进一步明确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义务,要求政府采取的措施,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服务体系,以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共财政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供养制度,并通过相应法律,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同时,还应明确政府、公民和不同形式的组织部门在提供消费公共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要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现代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形成包括完善的法律环境、专业化的行业监管机构,多种行业自律组织、多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多渠道的传媒和公众监督在内的现代监管体系。改变政府部门自己制定政策、自己执行政策、自我进行评估的格局。公共服务领域的监管体系建设,应该纳入到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安排之中。
  第三,政府要公平对待参与市场交易的各种市场主体。而政府监管监管内容必须清楚,监管程序必须完善,监管过程必须透明。建立一支包括行业专家、经济学家、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等组成的稳定的专家队伍。要及时而公平地进行监管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且监管机构必须独立于被监管主体。
  第四,要更加强调对监管者的监督。理论上讲,作为监管者的一个机构、部门或个人,也具有“经济人”属性。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政府部门及其代理人也存在追求自身权益最大化的问题,而以前的许多理论,通常是假设政府是社会利益的代表,是全局和长期利益的代表,是正义和公正的化身。而实际上,尽管政府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但其本身作为一个利益集团,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同样具备“经济人”属性。如果在制度安排上,不能对监管者进行有效的制约,监管者就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制定出一些不合理的政策,行使一些不公正的监管。所以监管者必须进行信息披露,监管的规则、程序、决策要公开透明,这样社会才能向它监督,否则,老百姓不知道它在做什么,如何监督呢?具体的监督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舆论监督;二是通过行业协会监督,行业协会代表行业的利益,可以监督监管者,对其进行批评、异议;三是监管的重大决策,可以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四是审计监督;五是各级人大应常设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监管者进行监督;六是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法》、《行政诉讼法》等;七是加强党内监督,比如纪检和先进性教育等。
  
  参考文献:
  [1]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2]马英娟.政府监管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3]中华新闻网.新经济导刊,2008.
  [4]法制与社会,2007,(10).
  [5]史天健.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Beijing.美国Duke大学,Harvard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