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我国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及问题对策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钱光情 时间:2014-01-07
   [摘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在经济及社会运行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政府作为政策的决策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策执行的监督者,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运行中的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加强政府监管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规范经济社会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以及我国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政府监管 必要性 问题 对策 分析
  
  政府监管又称政府规制、政府管制,即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制定一定的规则,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限制与调控。具体表现在政府对市场与社会的监管,即政府的外部监管,也就是广义上的政府监管,而不包括政府对于自身的监管。它的手段包括经济性监管和社会性监管。所谓经济性监管,是指通过制定特定产业的进入、定价、融资以及信息发布等政策对主体行为进行有效的调整,以达到避免出现竞争主体过多或过少而引起过度竞争或竞争不足,造成资源浪费或者配置低效率,妨碍社会生产效率和服务供给的公正、稳定。经济性管制主要包括价格管制、进入和退出管制、投资管制、质量管制、信息管制等内容。社会性监管是指政府根据社会发展、运行中存在及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来约束和规范个人及组织的行为。
  一、我国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在认识到加强政府监管必要性的基础上,回过头反思当前我国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做到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有的放矢。
  首先,政府职能不清。从总体上看,现代预算制度的缺失、公共审计的不完善、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方面划分不合理,导致了为全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投入不足、分配不公、效益不佳。在管理体制上延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很多政府主管部门同时扮演着事业单位的资产所有者、政策制定者、付费者、监管者等多重角色。其根本缺陷是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政府多重角色之间存在严重利益冲突,妨碍了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和效率的改进。
  其次,尽管从表面上看来,在社会公共服务各领域都设立了相关的“负责”机构,但事实上,各主管部门的责任或者是模糊的,或者是不合理的,“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非常普遍。僵化、交叉、不透明、不可问责的管理体制导致了目前公共服务出现的价格、质量、效率和覆盖不足等问题。
  第三,监管规则不完善、执行机制不健全。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立了公共服务的基本法律法规体系。但监管规则体系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两方面:规则体系缺乏统一性,不同位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之间存在矛盾;法规体系陈旧落后,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而更大的问题还在于规则的执行机制不健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过于密切的关系,使得监管规则很难得到有效执行;政事不分还使得规则执行缺乏公平性;现有的司法体制和行政管理能力也制约了规则的执行能力。
  最后,监管治理机制不健全。在政府对公共服务管理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仍然发挥着主导甚至惟一作用,包括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群体、服务提供机构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如媒体的作用未得到有效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