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尹春梅 时间:2014-08-21
       每个合格的护理人员不仅应该熟知国家法律法规,而且更应该明白在自己实际工作中与法律有关的法在性问题,以便自觉遵纪守法,必要时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保护法律的尊严。
         护理文件
         在卫生行业中,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处理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目前,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件是病人病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特护记录单、交班报告本、医嘱本等,其前三种入病历,后两种另外保存,完整的病历资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都应以原始的病历记录作为重要的判断信用证据。
         (1) 体温单:在40-42℃之间的区域书写相应时间,如入院、手术、转科、分娩、出院等,护士书写应准确及时,切记医生让病人先离院,后办出院手续。
         例1:某医院父亲接儿子出院,当时欠部分现金未结账,医生同意领走病人,第2天补办手续,不料回家途中,病人遇车祸死亡,病人家属起诉医院,称住院其间发生死亡,因手续未办,体温单无出院显示,体温也继续记录,后医院败诉。
         各班次体温记录应及时、准确。在物理降温后,必须重新测量并记录,因体温曲线可反映病人治疗的情况,一旦因体温异常未及时记录,延误了病情,护士应承担一定责任。
 护士要认真询问病人24小时大小便次数,并及时准确记录 。有的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问病人,自己随意填写次数,而病人已便秘数日,未引起重视,若是心血管病人用力排便易诱发心脑血管意外,护士应承担一定责任。
         (2) 医嘱单:医嘱执行后,应记录在临时医嘱栏内,并注明执行日期、时间、签全名。有的护士在执行医嘱后,未及时记录。
         例2:北京某19岁高中生上课时晕倒,送医院诊断低血钾症,给予对症处理,但病人最终发生猝死身亡,当时家属提出未提出异议。8年后从电视媒体看到有关医疗事故官司,遂起诉医院,要求查病历,经查其中补钾的二组液体护士执行后未签字,家属认定没有补时钾是造成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医院败诉,护士承担了主要责任。 

         医生口头遗嘱尽量不要执行,在抢救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对医生的口头遗嘱,执行前护士向医生复述一遍,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再执行,并及时补记在口头遗嘱执行本上,待抢救完毕,请医生立即补写医嘱。
         一般情况下,护理人员应一丝不苟地执行医嘱,擅自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都属于违规行为,但如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护士有权拒绝执行,经请示仍要执行,应让医生在医嘱上签时间、全名,若明知该医嘱可能给病人造成伤害,酿成严重后果仍照就执行,护理人员将与医生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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