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质与预期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邱霈恩 时间:2014-10-06

关键词: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实质/预期

内容提要: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旨在要将基本公共服务变成惠及全民的公共产品,确保人人均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这要靠具体的策略把握和政策规划来加以保证和促进并最终实现。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十一五”规划提出,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报告中都有重要阐述和强调。2008年2月胡锦涛在政治局学习会上提出“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十二五”乃至“十三五”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都将作为重大政策而得到高度重视、大力推进。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质内涵
  基本公共服务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政府要在全体公民之间确保能够均享这类无社会差别、无城乡差别、无地域差异、无任何歧视的公共服务。为此,政府确定有关方针政策并全面采取执行措施,就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般而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在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尽量使全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就是要发挥政府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职能,提供给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使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大致等比等量的基本公共服务,使广大人民确切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由此缩小因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而造成的社会失衡,缩小在基本公共服务获得上的社会差别,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应该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着眼于解决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不公、不均、不同富等等现实问题的。因此,其实质就是政府为确保全体公民都能无社会差别地充分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而制定并推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政策和普惠机制。
  从普惠的内容和支撑上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政府根据财力条件而让全体公民、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分平等地均享公共财政阳光和改革发展成果;也就是一种公共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平等共享性再分配。本质上,这就是一套公共财政的政策理念确立和政策举措实施,是一个财力用度公平化的二次分配概念。可以说,公共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就是一个决定性因素;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大政策实质就是政府要建立并推行能够确保公民均享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财政民生化运作以及由此而来的财政转型。
  从政策制订和实施的角度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必须是这样一种政策选择和举措:以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平均水平为基线,根据离该线的远近程度,实施远者多予、近者少予和超者不予的公共政策,使最困难和较困难的群体、地区尽快享受到社会平均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全体公民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基本权利得到基本满足和维护。
  当然从根本上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具体落实“以人为本、亲民为民、科学发展”等新型执政理念的政策动向、政策举措和政策实践。目前,我国人均GDP还处在世界100位左右,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还极不平衡;与此同时,经济正在转轨,社会正在转型。作为一种政策导向和政策举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其中就成为事关经济社会能否成功协调发展的一个关键,成为这个特定历史时期具有特定历史功能和效用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剂和重大政策方向。提出并实施这一政策,旨在极大缩小民生差距、发展差距和贫富差距,减少社会矛盾而增进社会和谐,根治复杂的经济社会复合问题,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就我国现阶段情况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由中央政府通过制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标准,再根据地方政府所具有的均等支付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确保全体社会成员在不同城乡、地区均有机会享受法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过程。简言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确保公民之间、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都能无差别地享有同等标准下、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在此过程中,政府是关键主体,政策是关键手段。
  由政策实质所决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势必涉及到一系列重大行动,包括优化政府职能结构,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型,政府引导市场、社会共同合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形成合作治理机制;加快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实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均等化;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基本社会保障中的任务,明确其各自责任;等等。这一切反映了我国未来改革发展的方向,也预示着我国的发展模式必然要、实际也已经在发生着同时涉及经济社会深层次构成的重大变化。
  从理论界到实践界都有一个基本共识,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充分体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实际水平、特别是公共财力情况。公共资源有限,公共需求却无限,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将会水涨船高、与时俱进。因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不能、也无法一步到位的,而只能在不断协调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推进,是要分阶段地逐步实现的,亦即是动态的。只是这个动态要靠公民和政府的共同重视与积极推进。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未来策略
  从我国发展实情出发,未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策略可以归结为二十个字: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量力而行,不断加强,逐步实现。
  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就是为了让全体人民能够共享更多更大的改革发展成果。因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旦启动,就必定要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增进与加强。
  具体而言,这就是要随着我国可用于公共生活和造福民生的物质基础及财力条件的不断改善,及时、适度地调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水平,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比重,加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力度。
  为此,我们应该从“十二五”开始,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不断推进同GDP和财政收入增幅按一定比例挂钩:最好是以财政收入的年度增幅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的比率,起码要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GDP增长随幅同步;由此形成一个稳定可靠的物质保障和动态增进机制,以便真正切实、有效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造福全体人民。
  按比较趋中的汇率计算,2006年、2007年、2008年我国人均GDP分别为2039、2600、3313美元,表明我国仍然很穷,只能低水平着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过,我国经济实力总体上是增长很快的,已经超过日本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显然,未来的人均GDP是可以乐观的,尽管仍然水平不高;因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应有较大幅度的持续推进和跃升。
  假定亦设人口、价格、汇率大体相当,没有巨灾和战争破坏,以2008年人均GDP为起点,以2009年GDP保底增幅8%为今后十年GDP的平均增幅,则未来十年最低人均GDP情况是:2010年为3664美元;2011年为4161美元;2012年为4496美元;2013年为4856美元;2014年为5245美元,2015年为5665美元;2016年为6208美元;2017年为6609美元;2018年为7136美元;2019年为7706美元;2020年为8324美元。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最迟到2014年应能开始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2016年、2018、2020年将分别提升一个中等发达的档次。显然,这四个年头都应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分别提高一个档次,实现四次较有力度的大跃升。这就必须体现到“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当中,要在这两个历史时期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到实质性的四次大抬升。老百姓的生活将应由此发生四次重大的质变和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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