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民 时间:2013-02-26

  一是牵制式控制,强化权力制衡。一是发起与实施分离。税收管理员到所辖企业执行税收管理任务,都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正式派遣并登记备案,防止管理员随意下户、越权检查、借下户为名脱岗外出等风险。二是调查与审批分离。对金额较大、政策性较强的涉税审批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审批结果,确保审批结果公正合理。三是初查与复查分离。在分局之间,对税源预警评估疑点信息实行双重核查,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等风险。在分局和执法人员之间,实行交叉注销检查、税收检查互查、执法人员定期轮岗等办法,确保税源管理质量。
  二是痕迹化管理,保存控制证据。明确税收管理各业务流程中应具备痕迹证据的项目及其格式、内容、传递手续等要求,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过程复原、手续复核、结果复查提供可靠证据。同时,注重抓好基础,养成良好的痕迹化操作习惯。例如,从税收管理最基本的签字环节抓起,对税收调查等工作中税务人员的不规范签字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三是信息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在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自主开发应用专门风险监控管理软件,收到了较好效果。一是开发应用废旧物资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和发票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加强人机结合,强化对发票增版增量和票种核定的标准化审核审批。二是开发应用涉税大要案审理系统,规范涉税大要案审理的程序、时限、处罚标准等事项,防止了因案件审理导致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开发应用出口退税应用管理系统,强化征退税衔接和预警评估,自动筛选疑点信息,有效防范了违规退税风险。
  (三)健全五项长效机制,持续性化解岗位风险。莘县国税局紧紧以提升征管质量、强化基层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提升国税干部综合素质,较好地增强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岗职意识。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建立跨部门组织协调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一队、四组、项目负责制,一队即在县局层面成立若干专业化税收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全系统税收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情报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四组即设立识别布控、制度建设、宣讲教育、督导巡查四个专门工作组;项目负责制即对各业务领域的防控重点,由各领域业务骨干分别组成项目组,具体负责单项防控措施的研究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建立风险布控机制。一是基层税务单位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定期上报县局,由县局筛选具有普遍性的风险点在全县国税系统范围内布控。二是县局根据征管系统信息、案件查办线索等情况,分析汇总风险信息,统一在全县国税系统进行布控。三是通过12366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特邀监督员等渠道,获取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布控化解。
  三是开展刚性检查,建立风险巡查机制。一是独立式巡查。巡查工作由监察督查部门独立组织实施。二是随机式巡查。突击巡查的时间、人员、内容、被查单位随机,防止串通舞弊、临时应付。三是沉默式巡查。检查人员只记录被查单位事实,不在被查单位发表意见,检查结束后由税源管理联动机制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处理结果。四是连带式巡查。在问责追究上实行鼓励自查、责任连带,发现问题除追究直接过错人外,连带追究自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局在每年组织的税收执法检查中,都要有个别单位和执法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等,发生执法过错行为受到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和扣罚奖金处理。
  四是实施岗能匹配,建立风险激励机制。按照高风险岗位、高素质配备、高标准要求、高待遇对应的原则,试点探索风险导向、岗位竞选制度。鼓励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经过公开竞争、组织筛选等程序,竞争到高风险岗位。建立风险责任挂钩制度。将全年风险控制情况与科室考核奖档次、评先指标数量、科室负责人考评晋升等直接挂钩。建立干部风险控制诚信档案。将个人风险控制情况记入档案,作为绩效考核、能级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