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艳辉 时间:2013-02-26
     由此可见,美国政府采取的是在养老金缴费和收益环节免税,在领取环节上征税。这种模式首要的一点是政府要放弃一部分即期的税收,以使得企业和个人在加人退休金计划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到优惠税收和延迟纳税的好处,从而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
    (二)日本

    在日本,日本的企业年金是企业对雇员劳动的补偿,是对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的补充,是由企业根据各自的需要和承受能力制定的优税待遇退休金制度。如果企业年金计划符合《法人税收法》的规定,得到税务局的认可后,企业年金缴费可以全额进人成本,投资收益也可以列人免税科目。在日本,绝大多数的企业年金基金计划都有一次性给付选择,而更多的人会选择这种方式而不是年金给付方式,就是因为它有税收优惠。日本退休者可以将他们的一次性给付在一定的金额内税前列支。税前列支的金额随着雇员的工作年限而增长。一旦工作年限超过20年,其增长的速度就会更快。
    三、加大我国养老金税惠政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
    首先,从表面上看,税收优惠政策会减少国家财政的即期收人,但实际上,随着企业年金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国家财政收支平衡应具有积极作用。因为各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普遍存在严重赤字,而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国家财政来承担的,如果企业年金计划能够大力发展,那么它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品,就能有效缓解国家财政压力。企业年金的发展还能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收人替代率,进而对完善养老的整个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从经济学上分析,税惠政策的实施能够鼓励和刺激企业投资员工福利项目,增强其人力资本的安全性和竞争力。同时,它还能够引导个人一生的合理理财和风险管理,达到储蓄行为和消费行为的最优化,有利于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定。
    此外,企业年金基金的不断积累和市场化运营,必将为资本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长期资金来源,从而增强资本市场资金供给能力和运行效率,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产品创新。同时,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长期的强制性储蓄,属于非流动性资产,通过它的不断积累可以将一部分银行存款和现金引人资本市场,减少银行超额信贷和个人短期消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流动性剩余问题,并通过货币乘数作用的放大,最终会对中长期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正因为此,我们极有必要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尽快推出适合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首先,应该明确作为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基数的是基本工资而不包括奖金与福利;其次,考虑到实际征收过程中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对于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应当适当给予减免;最后,在个人领取企业年金时,可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年金支付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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