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我国地方债券市场的可行性探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14

    因此,建立以“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为原则的经济架构,将是有效解决途径。同时,中央尤其应建立群众、地方人大、财政部地方公债司三级监督机制,加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对债券发行规模、使用方向、还本付息等的审查和监督,以防地方政府滥发债券。[7]
    四、 市场可行性分析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为地方债券市场的开放提供有利的市场环境。一方面,作为发债主体的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发债需求,这成为发展地方债券市场的推动力;另一方面,个人和机构投资队伍不断壮大,对地方债券具有较强的投资需求和承受能力。因此,地方债券市场的开放,有利于刺激居民的消费欲望,将大量储蓄存款从金融机构中分流并注入实体经济的循环发展中。而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等稳固发展,则为债券的发行、承销、流通转让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亦可对债券发行主体进行一定的市场约束和监督。
    综上所述,开放地方债券市场,不应仅被视为“宏观调控的缓冲剂”。在条件成熟前,中央不宜大幅放权地方发行债券,可先在财政状况良好的地区进行试点,待完善相关法律、财税体制后,有计划、有层次地向全国推广,以避免盲目开放地方债券市场对国民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参考文献:
    [1]陈文府.我国地方债券市场的开放逻辑探析[J].北方经贸,2006.(03).
    [2]宋英杰.我国发行地方债券的外部环境考察[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6,(02).
    [3]刘利刚、陈少强.地方政府举债研究[J].西安金融,2007,(01).
    [4]周艳.比较国际经验探讨我国地方公债发行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08).
    [5]马洪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欧盟成员国的经验与启示[J].专家论坛,2006,(06).
    [6]赵晓.发行地方债券与“诸侯经济之困”[J].决策,2006,(01).
    [7]王凤飞,颜慧娟.对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可行性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