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刍议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龚慧敏 时间:2013-05-26
    三、“新”“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比
    1.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2.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四、国外经验对新型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启不
    新农保政策处于试点阶段,在试行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问题,但这都是前进过程中的小插曲,我们一定可以解决。笔者在研读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结合中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存在的问题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1.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必须从国情出发,走有中国特色的道路。纵观西方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滞后于城市是普遍现象,但是这不能成为我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机未到的理由。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民拥有大量的土地所有权和先进的现代化农用机械,相当于我国的旧社会的“地主”。另外,西方国家工业化完成于人口老龄化的低速增长期,而中国的工业化将要完成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相对于西方国家,我国养老压力过大,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对中国工业化和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威胁也大大高于西方国家。因此我国应该根据国情和特色探索出适应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道路。
    2.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有法律体系的保障。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一定要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建立完善,规范,系统的政策法规,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西方发达国家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例如日本共有283个社会保障法规,里面对保险对象、保险项目、保险给附条件和标准等细节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保护农民利益。
    3.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应该多元化。本次新农保分成个人、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来融资,较之以往完全由集体经济负担或者完全由农民自己负担有了很大的转变。但是,对于一些西部财政状况不太好的地区或者贫困地区,对地方财政和个人的融资压力还是很大。同时农村社会养老白线基金的保值增值也是决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否维持的关键因素。
    4.我国应培养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险意识。社会保险是一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保障方式,他之所以成为当今世界的核心形式,是因为他是与工业化及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保障形式。随着农村家庭养老压力增大,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已经行不通了。
    总之,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虽然刚刚出台还在试行阶段,但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