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行为的表现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蓓蓓 时间:2013-08-09
  虚构利润是指通过会计舞弊的手段虚增企业税后利润的行为。通常会计舞弊行为的目的往往就是增加企业净利润,从而虚增公司的经营业绩。这与当前投资者仍主要依靠市盈率和净利润增减变动作为决策信息所反映的“以损益表为核心”的投资理念,以及监管层以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为监管指标的监管理念有关。公司IPO、增发、配股、ST都与利润有关,所以利润操纵成为披露内容不真实重要表现形式。利润操纵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披上合法的外衣,是盈余管理。另一种是不合法的形式,弄虚作假,伪造的方式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20世纪90年代深圳原野、长城机电、湖南新华的“老三大案件",1997年至1998年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新三大案件”,还有2001年银广厦案件无一不与虚增利润有关。2008年中国证监会发现2004年大唐电信年报虚增利润:大唐电信在2004年年度报告公开披露的2004年度利润总额为6239万元,但大唐电信2004年通过费用资本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当确认投资收益等方式,虚增该年度利润总额共计3719万元。
  虚列资产是通过会计舞弊的手段虚增或者虚减企业资产的行为。如金荔科技被证监会处罚其中存在一项违法事实是2006年12月,将抵债资产作为金荔科技资产进行核算,导致金荔科技2006年年度报告中资产负债表虚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7900万元。虚列负债是通过会
计舞弊的手段虚减企业负债的行为。中国证监会(2010)15号行政处罚:2000~2003年,科苑集团均存在银行借款未入账的行为,其相关年度报告相应内容均有虚假记载。此外虚假叙述情况较严重,2006年,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及偿还的资金累计发生22笔,与实际占用资金的情况相比,创智科技2006年年报披露的事项与事实不符,存在明显虚假叙述。
  误导性陈述指由于普通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很多情况并不熟悉,因而,上市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通过一些玩弄一些文字游戏,模糊或弱化公司实际所披露信息的真正含量,使投资者产生歧义性理解。这方面业绩预告不规范性现象较为明显,公司前后预告不一致,对市场投资者造成了误导。
  
  4 信息披露时间不及时
  
  披露不及时是指上市公司在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行为。该项违规披露行为通常是针对定期报告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以及重大事件没有及时公告的行为。2008年,上市公司因违规被监管部门查处的50起违规事件中,有27起违规是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而在这27起违规里面,又有18起是关于“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的,另外有多家公司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
  究竟什么样的公司的哪些信息会推迟公布,这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推迟公布信息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什么影响。一些学者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剖析。唐跃军、薛红志(2005)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管理层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组合动机和信息操作行为,一季度季报披露的时间选择可能关键取决于上半年报和一季度披露的“好消息”或“坏消息”带来的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的组合和权衡。朱晓婷、杨世忠(2006)研究发现早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反应强于晚披露上市公司,早披露年报上市公司的反常收益(AR)和累积超额回报(CAR)显著大于晚披露的公司。
  从直观上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胜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是会降低利用信息披露的时滞从而进行内幕交易(或私下交易)的可能性,达到交易的公平;二是有助于投资者对公司进行理性估价,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证券定价的过分偏差和累积的风险,提高证券市场信息传导机制的有效性,并最终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有效性和整个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从主张及时披露原则的监管当局看来,持续得到公司的坏消息总比最后才得到一个积累性的震撼消息会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美国发生的安然公司丑闻事件和世通公司事件,以及在我国发生的银广夏事件、中科创业事件等都再次强化了这一理念,如果公司管理层能够及时披露上市公司内部发生的证券信息,从而揭示公司风险,投资者至少能够得到一些前期警示,不至于造成一个公司股价的大幅变动给整个市场带来较大的震荡后果。总之,及时的信息披露就是为了将公司的内在价值准确地反映给市场,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体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以达到指导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这样的证券市场才能逐步达到有效率。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种信息披露的不规范行为是可能同时发生的。例如在披露不及时的同时可能发生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这种情况称为信息披露违规的并发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J].会计研究,2008,(6):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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