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行为的表现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蓓蓓 时间:2013-08-09

摘要:文章根据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信息,得出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具体表现,主要包括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内容不真实、披露不及时、以及盈余管理等。文章的探讨旨在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改进。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

  1 信息披露形式不规范
  
  信息披露形式上的不规范主要指未按照信息披露的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场合、地点披露信息。首先,格式上的不规范。根据财政部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分析中可以了解到少数公司财务报表格式随意性较大。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包括工商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在内的通用财务报表格式,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新准则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披露。但少数公司没有严格遵循新准则规定的报表格式编报,而是自行对有关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影响了上市公司报表信息的可比性。编制格式不按证监会公布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规定的格式做,不同的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不同,也不利于信息的统计、分析、利用。其次,信息发布的不规范,证券监管部门一再强调上市公司必须在其指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然而迄今为止仍有个别上市公司不分时间、场合、地点而随意披露信息。
  
  2 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
  
  信息披露不完整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①重大财务事项披露的信息不够充分。根据财政部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分析部分公司报表附注披露的信息不够充分。新准则要求对所有重大的交易或事项和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充分披露。但部分公司披露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不详细,没有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在附注中披露有关重要信息。有的没有披露交易的具体内容、过程以及相关金额的确定方法;有的没有披露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有的没有披露与金融工具有关风险等,影响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②对一些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完整。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是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完整最突出形象。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确认、披露,总是遮遮掩掩,不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客观完整地披露。关联交易有时伴随着一些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被查处之前相关公司很少或根本没有通过任何形式披露;甚或有关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和上市公益的信息,更是想方设法的遮掩。2001~2004年,因关联交易被谴责的上市公司57家,超过了1/3,且其比例也从2001年的15.7%攀升到2004年的63.9%,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明显态势。其中27家为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公司中,19家直到被谴责时未披露任何相关信息。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签发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甚至直接划款等形式直接或变相为关联方提供资金,更是被反复明令禁止的行为,但仍有32家自我行事,且其中28家、比例高达87.5%的公司从未披露任何相关信息。如中国证监会(2009)42号行政处罚决定,2005年度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及偿还的资金累计发生72笔,金额合计4.99亿元。与实际占用资金的情况相比,创智科技2005年年报披露的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另外是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不够。近年来,许多上市公司将资金投放非主营业务经营活动中,如将资金大量地投放于股票交易、期货交易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或房地产交易上,以期获利。信息披露时笼统的称之为“对外投资收益”。这样就使得股东和债权人所面临的风险大大增加,特别是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对企业有时灭顶之灾。如果详细地向股东,债权人披露资金投向,会引起投资者的警惕。
  ③财务报告重新表述(“打补钉”)。美国会计总署(GAO)在2002年10月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指出,财务报告重新表述(Financial Restatement)是指公司自愿或在审计师、监管当局的敦促下修正先前报告的公共财务信息。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重新表述主要是通过发布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的,包括补充公告、更正公告和补充更正公告等三种形式。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之后屡屡发布各类补充公告与更正公告(即“打补丁”),也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魏志华、李常青、王毅辉(2009年)对我国上市公司以1999-2007年1368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的1435份年报补充及更正公告作为研究对象,对中国上市公司年报重述现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实证结果显示,重述公司的年度分布情况,整体而言,重述公司约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比例的13.5%,该数字说明上市公司年报重述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技术问题引起的重述所占比例最大,约占所有重述原因的三分之一;因会计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应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要求导致的重述也占据了相当高的比例,分别占重述原因的18.75%、27.05%和17.70%,这三类原因所占比例之和高达63.50%,即大约三分之二的补充更正公告是因为以前年度年报存在重大问题所致,这凸显了我国上市公司年报重述的严重性。
  
  3 信息披露内容不真实
  
  真实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与核心内容,投资者与信息使用者最关心的就是此项内容。利用财务信息披露进行虚假陈述,如虚构利润、夸大利润预测、利用会计技术粉饰业绩等等,欺骗公众、投资者与政府等。从信息披露内容不真实性的表现形式来看,主要包括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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