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趋势下银行存款业务应对措施及系统改造问题探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何春生 时间:2013-07-28

    三、存款利率市场化下银行系统的配套改造建议存款利率市场化条件下,产品创新和客户分析均对商业银行的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改善并提高利率决定和规则制订的灵活性,在适应市场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升存款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是当前的首要问题。

    (一)未来商业银行可能采取的利率决定方式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后,商业银行将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范围内,通过充分计算决定其存款基准利率,并拥有在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浮动的主动权。

    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需要对所有客户都采取利率浮动定价。从管理和经营角度出发,对于绝大多数客户,银行将继续采用基准利率计息的方式;针对大额存款、优质客户和重点地区等特殊情况,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适度放开利率限制,并提供多种规则选择。

    (二)银行系统的改造方向

存款利率市场化下,利率决定和规则制订的灵活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维度:金额维度、时间维度、客户维度、地区维度。银行系统的改造应沿着这四个维度展开。

    1.金额维度

金额维度是指根据存款金额对利率进行分档,以基准利率±点/百分比的形式,对存款给予差异化定价。随着存款金额的递增,客户可享受更高的存款利率,主要包括全额分层和超额分层两种计息方式。

    全额分层是指当单次存款金额超出某一分档结点时,全部存款金额按照高一档次利率计息;超额分层是指当单次存款金额超出某一分档结点时,仅超出部分金额按照高一档次利率计息,其余部分按照原档次标准计息。因此,银行系统需支持针对某一存款产品或某一特定账户,提供对基准利率分档维护加减点和百分比的功能,按照客户存款金额自动读取相应利率。

    2.时间维度

时间维度主要包括存款期限种类、期限分层计息方式、特殊结息期等方面的改造。

    存款期限的种类方面,目前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期限仅限于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等;利率规则管制放开后,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定制个性化的产品,以满足客户需要。

    与金额分层计息方式相对应,期限分层计息方式是指按照客户存款期限,分档给予差异定价。例如,客户签约期限分层产品后,实际存款期限超出三个月,则按三个月相应利率计息,若超出六个月,则按六个月计息,依此类推。   特殊结息期主要应用于公司类客户。该类客户的存款可能要求在一个存款周期内按照指定日期或频率多次结息,例如协议存款等。

    根据上述需求,银行系统需增设对存款期限的维护权限,弱化系统对结息周期的限制;同时在存款期限和利率匹配的处理等问题上,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思考。

    3.客户维度

客户维度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要根据客户在商业银行的综合贡献,为其个性化地确定利率定价水平,主要包括按客户等级、按账户组、按统一视图等方式。

    按客户等级定价是指商业银行综合考量客户的忠诚度、贡献度等指标,从而科学地对客户进行等级划分。银行对于不同等级的客户,给予差异化的定价方式。

    按账户组定价侧重于考察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根据其总资产情况综合评定其各账户享受优惠利率的幅度。

    按统一视图定价是指未来商业银行将运用科技手段,对客户在商业银行的金融活动进行统一界面展示,以立体、全面地揭示客户与银行之间的金融联系,使得利率定价更为客观、公平、有效,便捷。

    客户维度对银行系统提出了较高的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整合要求,需要系统在逐步完善各类信息的基础上,提高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能力。

    4.地区维度

地区维度主要是针对我国不同地区间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而提出的。在经济发达地区,个性化产品较多,重点级客户密集,同业竞争激烈,对产品和服务要求高;反之,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本的产品和服务就能够满足大部分客户的普遍需求。因此,对于部分地区放开利率定价权,是存款利率市场化后可能存在的实际需求。这里的利率定价权主要是指利率区间的制定权,即在全行统一定价上下限范围内,商业银行的总行可以在系统和管理层面上,向部分分行放开一定的自主权。

    分行可以综合市场、客户、同业等各方面因素,合理制订其差异化的利率浮动区间,促进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发展。

    四、总结

本文探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趋势和国内外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围绕存款利率市场化可能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带来的影响,从产品细分和客户细分两方面提出了两个转变,并具体从金额维度、时间维度、客户维度、地区维度四个角度对未来商业银行系统提出了改造设想,以期未雨绸缪,在即将到来的利率市场化新环境下适应市场,满足需求,以灵活的利率设置引导产品创新和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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