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责任会计制度的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郝爱文 时间:2013-07-23

  第三,构建奖惩机制时,将干部任免、机构撤并、人员分流等与责任目标挂钩,以弥补因财务制度限制所造成的有效激励不足。划分责任中心,对责任中心的责任予以确认、计量、记录并形成责任报告,这些都是责任会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如果会计工作到此为止,则全部责任会计工作都将流于形式,而无实际意义。所以商业银行实行责任会计制度,必须构建奖惩机制,对责任中心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奖罚。主要的奖罚方式应该是以责任中心的业绩决定每个人的经济利益。但是,在现有体制下,业绩与利益的完全挂钩很难实现,为弥补有效激励不足,将干部任免、机构撤并、人员分流、费用管理等同利润的实现密切挂钩,使责任成本核算具有强大的内在动力,从而激发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责任会计的最终目的。
  第四,与科技部门配合,开发简便易行的核算程序,提高责任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开发以常规会计核算为基础,信息资源共享的,独立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原始资料由常规会计核算体系中读入,形成与责任会计报告期相一致,不定期的普通会计报表,为责任会计中责任预算的编制,内部计价和业绩考核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文纲.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的应用[M].辽宁民族出版,2008.
  2、沈如军.国有商业银行支源配置[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3、李明,黄金旺.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释疑[M].中国物价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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