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效率的理念和大学具体改革办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8-16
  北大改革方案在去年推出后,引起了从互联网到媒体的大讨论。赞成者和批评者争议很大。原因当然是由于北大的地位,北大改革对高等的未来影响极大。对一个大学的改革方案的讨论,宏观议论大学理念和公正与效率的理念固然有益,但更重要的是切实地拿出能够促进中国大学教育和研究进步的具体可操作办法。当然,为何提出并采用如此的具体操作办法,在后面支撑的是来源于经验并被经验反复验证的理念。

  北大改革方案之所以引起极大争议与最初方案的强化青年教师竞争、强化官员权力行使效率的缺陷有关。在我看来张维迎最初的思路是:效率(实际是官员权力行使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由来自竞争,中国旧体制的问题在于太“公平”缺乏竞争的大锅饭;加强了竞争,理性人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就会导致出现高效率。这也是中国国有改革等的思路。本人的看法是这些思路根本不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根本不是这样。

  一、论公平与效率

  何清涟在《化的陷阱》中对此思路也有批评:“以‘效率优先’为价值取向和政策目标的增长战略,其伦理支持是这样一个观点:生产先于分配,和公平不可兼得。要想发展经济,必须牺牲社会公正。这一战略在我国的实践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不良反应,以破坏制度和社会公德达到互利目的的社会性腐败必将使改革夭折。因此我国现在一定要放弃那种以效率优先为目标、没有发展的经济增长战略,重新选择具有社会内容的发展战略。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文化中带有终极意义的一个基本命题。它的意义,主要在于作为一种理想,根植于社会制度和人们心中,成为人类世世代代追寻的目标。”[1]

  但对何清涟的看法本人也一样不赞成。本人认为: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是被权利与权力关系决定的问题,只是一个子问题。

  一个组织的成员,总是可以大致地分为两类人:一类是拥有权力的管理者(所有者兼管理者或是代理管理者),另一类是无权的被管理者,本文只讨论代理管理者和无权的被管理者这种相互关系的情况。

  一个家庭,一个组织,一个国家,如果人人(至少绝大多数人)都尽心尽力,各个组织努力奋斗,这样的家庭、组织、国家必定会兴旺。当然,由于人(至少绝大多数人)都是在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也由于个人的认识、全体人员所拥有的知识都总是有限的、有误差甚至是错误的,也与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工作以及亚当·斯密等人的努力有关,以现代西方国家自由民主制度在所有方面的空前成功为依据,可以确定:如果让每个人在不妨害他人的条件下都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充分发挥个人的独创与努力,在不妨害他人权利的情况下保障个人的权利,满足个人的要求,则个人追求自己的私利能够导致个人、组织、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活力、福利与效率的提高。

  由于人是在社会中生活的,至少是在国家政府的服务、管理下生活的,政府拥有强制的权力,对个人以及各个组织的行为能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同样,许多个人的行为也会影响政府的行动。因此,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核心的政治问题甚至许多问题的关键就是自由与权威如何协调、平衡的问题,也就是权利与权力如何协调、平衡的问题。在一个组织中,同样,管理者的强制权力也能够给被管理者的行为造成重大影响,而且也是相互影响的。

  那么,如果管理者能够依据公正的程序、规则公正地对待被管理者,良好地协调、平衡好权利与权力,则代理管理者的权利要求得到合情合理的满足,权力行使因为公生威,能够良好行使而得到激励,无权的被管理者权利也因为被公正对待而得到良好行使与激励的满足,出了问题也各自得到恰如其分的处罚,一个组织上下都得到恰当的(激励、处罚)反馈,则这个组织的成员理性自利的活动(竞争)就使得整个组织的运行当中既公平又有效率,公平与效率自在其中。当然,拥有权力的管理者之所以执行公正规则是因为存在信息公开化、通过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竞争、以及权力来源于权利拥有者的授予等制约途径。

  在一个组织中,要形成一个组织严密、高效率的整体,领导者肯定必须要有强制权(包括合法剥夺下属权益的权力)以及自由量裁权,这样才能够正常地进行管理,而且,领导者的强制权以及自由量裁权越大,则越容易让下属服从。但领导者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如果把这些权力运用于为自己牟利,也是领导者权越大,则越容易腐败,也就越需要制约。

  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的制约,例如,假若没有信息公开化的制约,事情的处理都在黑箱中操作,由于在公平的情况下,代理管理者所获得的利益总是整个组织获利中的一小部分,(除非管理者道德高尚,否则)理性人的利益最大化倾向将使得代理管理者利用信息优势尽可能扩大自己的获益份额(包括利用非法手段获得腐败利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组织利益的最大化。但组织中无权的成员所获得利益份额减少,自然也会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利用规则漏洞或信息、才能优势等进行“磨洋工”之类的对抗,也同样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样的结果就是管理者、被管理者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整个组织内部的公平与外在表现出的效率都受到了损害。

  对一个政府组织来说,缺乏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会导致的恶果,早就被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里面阐述过了,许多国家包括中国的情况也早就验证了孟德斯鸠的预见,本人就不赘述了,企业等组织中的情况也是类似的;

  如果管理者的权力不是由权利拥有者授予,即使权力行使情况是有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和信息公开化的制约,也还是不够的,管理者(官员)们必定会逐步减少信息公开化的程度和适用范围,也还存在如何管住最高管理者等的问题,而且管理者之间虽然有相互制约,但管理者(官吏)们作为一个整体的利益是一致的,与被管理者(民众)的利益并不相同,时间或长或短,就会形成“潜规则”(官官相护等)或者软政权化,损害被管理者(民众)的利益,同样会导致整个组织的公平与效率损失;时间足够长久后,公平与效率的损失大到突破某个极限,就会导致组织机构甚至如国家政府的灭亡。这就是为什么明代等中国上的朝代,权力被分割,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相当完备,但最终都会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惟有增加权力来源于权利拥有者的制度化的竞争性的直接选举授予即民主的制约,才能够管住(或者低代价地更换)最高管理者,打破“潜规则”,保护权利拥有者(民众)的权益,产生新的公正规则并执行,摆脱中国历朝历代都逃脱不了的盛衰兴亡周期律。

  当然,要实现公平,所需要的那些制约条件必定会提高新增人员的成本和交易费用(人与人打交道的费用)等成本,如果这些人员成本和交易费用高于不公平的制度环境对效率的损害,那么在这个意义上,公平与效率是有冲突的。但我国的情况是人口众多导致新增机构人员的成本低,由于现代技术的进步如国际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导致信息公开化的成本低,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太少,而腐败行为等导致的损失很大,加上我国汉民族是绝对主体,有统一的教育体系、文化等造就人们的共识,形成了降低交易费用的环境,所以,我国的情况必定是公平与效率的冲突是罕见的。而且,组织规模越大,管理者掌握的资源越多,公平(或者说执行公正的规则)对效率的影响就越明显,不公平导致效率的损失也越大,公平以及对管理者的制约也就越重要。总之,在一定的精密度范围内,公平与效率的冲突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

  另外,由于利益的冲突,什么是公正的规则,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的,也不是那么容易产生并被普遍接受的,需要时间来普及和被接受,而且还需要一种由于利益冲突的产生的力量强制确保实行公正规则,另外,拥有权力的管理者更容易也更迫切需要用权力和利益引诱来强制灌输和论证宣传只对管理者有利的规则为公正的规则。在这方面,拥有智慧和知识的知识阶层有极大的作用,他们运用智慧和知识,进行、探讨和论证,能够总结产生新的公正规则的想法,并通过舆论等把公正规则最终变成强有力的共识,也需要社会政治、经济等的进步导致利益分配格局变化等形成必须执行公正规则的社会环境,一旦形成大家都愿意执行或者是必须执行公正规则的共识,那就是改变了约束条件,真正的进步就产生了。

  由此出发,很明显,西方国家的经济学家们一般是没有必要讨论什么公平问题的,只需要研究如何提高效率的问题,因为这些重要的制约条件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已经具备。但中国的制度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很不一样,这些重要的制约条件在中国根本不具备,因此,中国的改革必须特别注意保障民众的个人权利,执行公正规则问题(或者激励、制约问题)。中国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事业单位改革思路都是有缺陷的,最关键的缺陷是缺乏相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以至于在实际操作中常看到把“公平”和“分配平均”混为一谈并否定,把“管理者命令被执行的效率”和“整个组织的效率”混为一谈并大力加强。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要求的是执行公正的规则,这与我们所熟悉的“分配平均”,干好干坏收入一个样根本不是一回事,公平不是“分配平均”;“管理者命令被执行的高效率” ,这必定要求管理者对下级拥有有强大的强制权甚至强大的合法伤害权才能够做到,但管理者没有受到必要的制约,管理者的腐败行为当然也同样是高效能的,这样就根本不能够得到“整个组织运行的高效率”结果。当然,所谓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改革,没有尽可能地做好信息公开化、通过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竞争、以及权力来源于权利拥有者的授予等加强制约途径的改革,就变成了管理者命令被执行效能优先并被加强,破除公平,让管理者们坐着铁交椅,拿着铁收入,挥着铁权杖去砸工人、教师等人员的铁饭碗,结果只会是管理者的权力进一步失去必要的制约,失去必要制约的管理者当然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结果是腐败盛行,贫富分化太大,所以,没有进行关键的政治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等改革的基本失败是正常的。正是中国落后的政治体制决定性地影响了中国的发展。中国的改革情况已经验证了这一切。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来源于落实曾经被剥夺的公民的个人权利:给农民土地使用权,给个人和集体自主创业权,还有就是给外国人以国民待遇等导致农业和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外资合资企业的发展的成功。

  (如果把国家政府以及它所服务和管理的民众视为一个特大的组织,那么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同样应该是落实民众的个人权利如保障言论自由和逐步落实出版自由(舆论自由),以保证信息公开化;逐步落实民众的结社自由权利,民众组织起来就有更大的力量,保障民众个人的权利不会被官员太容易地侵犯;修改宪法并实行合宪的司法审查,保证宪法作为被实行的最高的公正规则,任何党派与政府组织都必须受宪法(最高公正规则)的制约并执行;加快立法,制订符合宪法的公正规则的法律和规则,废除一些实际上是剥夺民众个人权利的各项规定和法律条款。政府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核权五权分立,实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实行总统制,进行竞争性的直接选举,由人民选举产生立法人员和总统,以及人民监察委员、考核长,权力来源于权利拥有者的授予;中国需要循序渐进改革的太多了。)

  总之:一个组织,甚至一个国家,许多问题的关键或核心的政治问题就是自由与权威如何协调、平衡的问题,也就是权利与权力如何协调、平衡的问题。如果能够依据公正的程序、规则以及信息公开化、通过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竞争、以及权力来源于权利拥有者的授予等途径良好地协调、平衡好权利与权力,则公平与效率自在其中,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伪问题或者说是一个子问题。公平(执行公正规则)导致效率,效率的提高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平。中国旧体制的问题是既不公平(但分配平均),也缺乏效率,唯一的优点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时候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自由来自执行公正规则下的竞争,拥有权力者之所以执行公正规则是因为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和信息公开化、以及权力来源于权利拥有者的授予等,没有这一切,竞争带来不了自由,只会是“绝对权力绝对会导致腐败”。

二、教授治校

  从上面的结论出发看北大改革,就能够发现哪怕是方案的第三稿问题都很多:没有信息全面公开化的规定,尤其是没有把资金使用情况的明细帐目公开;连程序公正的有关规则的规定都没有,也缺乏投诉、以及解决问题程序规定等公正的规则;没有权力之间相互制约的规定,没有权力来源于权利拥有者授予等的规定。这样如何做到公平和高效率?

  大学改革当然必须考虑大学的特性。当年洪堡已经把大学的理念阐述得很清楚了:学术自由、教学自由,教学和研究相结合。大学就是进行教学和学术研究的地方,本人认为:教学方面,大学要么进行通识,培养独立思考的人,或者进行实用教育,培养掌握了实用知识与技能的人,既进行通识教育又进行实用教育,由于大学教育仅四年时间,恐怕难于做到。学术方面,学术自由是生存和的基础,学术自由是真学术的基石,学术研究是由学者组成的学术共同体进行的,因此学术的权力必须归学者,教学、学术自主,教授治校。大学的改革具体方案必须是能够真正提高中国大学的教育与学术研究水平,而不能够是表现官员政绩的数字一大堆,实际的教育与学术研究水平却往下滑坡。

  对于大学改革来说,要实现公正和高效率,首先必须信息全面公开化,尤其是把资金使用情况等的明细帐目公开;

  在大学中,学术研究是至关重要的。而且,教育等级越高,知识性的教育就更加次要,研究性的教育就更加重要,对教师研究水平和教育水平的要求也就越高。如果教师自己都不会做真正的创造性研究,怎么可能教育学生学会做研究?因此,鉴别与提高教师的学术研究水平和教学水平是极其重要的。一项科技研究结果是不是成果,水平如何,只有本专业拥有足够学术水平的专家组成的学术共同体清楚并能够确定,教学水平也必须由教授们来确定,不能由官员说了算,所以学术权力只能够来源于学者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学术权利,而不能够来源于权力和学术地位。因此,只应该由本专业专家决定谁能够获得、晋升学术职位,而且这样做成本最低、收效最高。

  大学必须实行教授治校,学者民主自治的改革,除上面已经说到的原因外,还有一些极其显而易见的原因。北大这样的研究型大学,当然应该是行政后勤机构为教学、科研服务,而不应该让教学、科研围着行政后勤转,但谁都知道这要以权力为基础。所以必须让进行教学、研究工作的教授们在教学、科研上拥有决定权,大学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教学、科研,这也就是必须实行教授治校。如果实行教授治校后,教授们制订公正的规则,并运用权力逐步做到了各部门真正为教学、科研服务,这项改革对于北大(的教学、科研),可谓成本极小,收益极大。

  北大改革方案将要实行的外部评价制度是该方案最大的进步,但这实际上是几年前就可以进行的改革。葛兆光曾经说:“我一直觉得很奇怪的一件事情是,1996年1月,就有37个科学院院士联名写了一篇《正确评价基础研究成果》的文章,登在《光明日报》上,里面提出了很重要的一些原则,比如科学成果的评价必须由“广大同仁承认”,而不是由口头评价和私人通信中得到“某某学术权威的好评”来确定,比如避免行政干扰,不要由“领导看法”来决定,比如学术作者必须严肃地对待这些荣誉和承担这些责任,等等等等,可是,这篇由这么多重要的大牌科学家署名、这么郑重发表在大报的文章,最后竟然没有什么反响,五六年过去了,现在情况是每况愈下,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2]本人还记得,98年赵红洲就指出了中国科学技术评价体系不合理的问题,但直到本人怒吼中国科学技术出现了大退步后,而且证据与迹象表现得很明显了,更可能是因为科学技术与教育的主管领导人从李岚清变成了温家宝,才终于看到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努力,科技部、教育部、科学院联合发文件,推行同行评议(或外部评价)的改革。从教训来看,院士们的主张很正确,却得不到实施,原因不外乎连中国最有学术权威的院士们都缺乏必要的学术权力。所以,必须实行教授治校,让进行教学和科研的教授们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拥有足够的权力。

  世界各国的学术管理体制,目前知道的不外乎三大类:一类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学的学者民主自治加外部评价等的制度,当然,实际结果往往是学术权威起决定性作用;差一些的另一类是以日本、苏联为代表的制度化或接近制度化的学术权威决定学术评价、学者获得学术职位的制度;中国的学术评价管理体制最无效,是由官员、学官的权力决定学术评价、学者获得学术职位的制度,这种最无效的管理办法皆赖中国历次不断打压知识分子的政治运动之赐,而后中国的学官们没人想或者真正做到改变。这就是中国教育与科学技术方面最大的问题,中国的科学研究与教育机构是官(党)本位的,不是学术本位的,缺乏学术自由(缺乏同行评议与此密切相关),党政与后勤机构占用了太多资源而且凭借权力常常阻碍中国的科研与教育发展,实行教授治校就是逐步破除中国高校的官本位。

  因此,大学的教授治校、民主自治能够以最低的成本得到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人才脱颖而出的结果。

  因此,大学必须成立教授会和教授评议会,教授会和教授评议会都是只有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教授会起制订公正规则的作用。教授评议会起类似于监察行政是否公正的作用(注意人数必须固定,不能够重复担任)。另外,教授治校也要注意把民主和行政工作相区别。权力由权利拥有者通过直接选举授权以及多数代表制订的公正规则属于民主,依据公正规则去处理个别的事情是行政工作,不可混淆,但一些影响大,自由量裁范围很大的行政事务必须有不同来源权力的制约。例如若有教师犯有大过而必须辞退,这是属于行政工作,但教师未犯有大过而必须辞退,这虽然还是属于行政工作,就必须有制约,必须得到教授评议会四分之三多数的批准通过才能够成立。

  三、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

  一个研究性大学,真正实行聘任制度尤其是有人员淘汰的时候,公正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就是中心问题了。北大进行科技评价体系的改革采取了外部评价制度,但首先必须保证程序的公正:一、任何人不得进行自己以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人的科研成果的质量评估,也不允许成为这些事项的学术召集人。其中,有师生关系(导师与所带的研究生关系)、同一年级的同学关系,也应当避嫌。任何有关学者的重大事项,如聘用、奖励、授予终身教职、晋升等,都必须先由本专业专家(一般是被评价者学习、工作的学术机构之外的三至五名外部专家)对其科研成果进行质量评价,在此基础上再做决定。这些事项,若需要推荐人的推荐,则推荐人的意见意味着已经对被推荐人的科研成果进行了质量评价,推荐人就因牵涉自己的推荐信誉而不能够再做外部专家进行重复质量评价,也不宜成为学术召集人。学术机构中的官员和学术机构外的官员要获得学者系列的职位职称,在这方面也不能例外。

  二、若科研成果的质量评价结果,有关专家的评价有大分歧,则应当听取被评估人的意见与争辩,并将上一次的专家评价与被评估人的争辩意见,交给另一些专家或原来的专家,进行第二轮质量评估,而后再讨论决定。(在科学研究上有时会遇到尚无定论或争议颇大的问题,除非被评估者的研究成果将此问题变成了定论,否则有关专家的评价因学术观点的不同而大相径庭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就要依靠学者的学术水平来实现实质的公正。所以,以理工科为主的大学必须实行教授治校,北大在目前的环境制约下至少要做到学术自由、学术自主,教授治学。系(学院)一级实现教授治系(学院),民主自治,行政后勤人员按照教师们选举产生出的各种委员会的命令进行服务工作,没有行政决定权。这样就初步建立了真正有效的学术机制的关键部分。

  一般来说,象北大这样的研究性大学,教授晋升基本上是看学术水平的,教学太差的教师只会申请研究性职位,教师的教学、服务一般相差不大。因此,如何做好外部评价工作,请外部评价人清晰、客观地评价候选人研究成果的水平(让外行都能够看懂)是极其重要的事情。所以,决定招聘与晋升的事项都必须有其它院系的教授参加(每个系、学院的教授会或学术委员会都必须增加一两个其它院系的教授,由校长指派为好),这一方面对学校有利,保证外部评价能够被外行看懂,确保外部评价的组织工作质量,学校要否决系、学院教授会或学术委员会的错误决定也有极其显而易见的坚实理由。这也对教师有利,如果结果明显不公正,教师能够凭借外行都能够看懂的外部评议书,获得司法救济。

  即使实现了教授治校,大学也仍然是以教学、学术研究为本位,而不是以教授为本位,教授会的权力也不能够是大学中的最高权力。权力必须是相互制约的,信息必须尽可能公开,以保证公正与效率;即在学术评价方面,必须是国外、国内权威的评价与本单位教授的评价相互制约,靠学术水平决定;学术权力方面,必须是教授会、学术委员会和系主任、院长、校长之间相互制约,以达到实质性的公正。不这样做的话,“学阀”、“学霸”的出现恐怕不可避免。

  以学者晋升为例,中国现在的学者晋升情况是权力和人情、资历的影响很大或者是数论文、专著数量,不公正也缺乏效率。北大改革方案以及上有人主张由系主任、院长聘请外单位优秀学者参加学术委员会以保证公正,但这对一些部门也许既不必要,也有不利于培养北大自己的学术共同体、不利于培养北大自己的学术权威等缺陷。

  一个学术机构,重要的是学者民主自治,教授水平高的系、学院,所有教授学术权利平等,都是一票,系主任、院长、校长在相应的学科也只是一票,系、学院里有教授会就不需要学术委员会。如果教授水平参差不齐,就不需要教授会,有一个简单办法可以基本保证学术委员会由本院系学术素质最高、品格正直的优秀学者组成,那就是规定每一个候选者的外部评议书,隐去外部评议人的姓名和所在学术机构情况后,本学院的教师都可以自由阅览。教授会、学术委员会当然必须看到全部信息,开会讨论必须首先决定是否认可外部评议,并根据外部评议确定候选者是否能够晋升,(并根据这些加上教学、服务情况排列出晋升的序列),若出现了否决外部评价的情况,教授会或学术委员会必须重新写出评议书,详细阐述充分的和确凿的理由,结论要让外行都能够看懂,而且这些评议书将寄给外部评议人员,请外部评议人员发表意见。这样,国外、国内权威的评价与本单位教授的评价相互制约,靠学术水平决定。本单位的教授如果学术水平不高,否决外部评价就是自取其辱。学术委员必须由教师连署提名,全系、全学院教师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首先是因为教师的自利行为都会让他们选举高水平的优秀学者,如果外部评议出现错误,全靠学术委员会品格正直教授的学术水平高来纠正错误,如果他们投票选出的教授很平庸,平庸的教授绝对不敢否决外部评议,待晋升者的命运就全部由外部评价决定了,根本没有纠正错误的机会。其次是如果选出的是平庸的教授,这些人面对同一学院其它系或其它学院的教授因为晋升候选者相对水平问题产生争执,平庸的教授连说话都不响,更不用说据理力争。三、如果一个院系的合格教授少,可以让系主任、院长额外提名一些能够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外单位优秀学者,但还必须由投票选举产生,如果由系主任、院长直接聘请,系主任、院长聘请来的人会不顾他们提出的要求吗?这样就不能够保证学术委员会和系主任、院长相互制约,也就难于保证实质公正,会由于人情、权力等原因而产生各种问题的。

  总之,教授会、学术委员会不能够成为官员的傀儡。而且,这个办法能够有利于大学自己的学者树立学术权威,有利于培养大学自己的学术共同体。

  (学术机构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使学术昌明,因此,对学术机构内部人员的学术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并提拔、奖励富有创造性的学人,以及给予更多资源以进一步促进学术的发展,乃是一个学术机构必须进行的极其重要的常规性工作。外部评价只是为了保证做到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所不得不重复进行的工作,也是必须付出的额外的成本。因此,若一个学术机构对其内部的学者进行学术评价能够保证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就应当自己进行,而且这种额外成本越小越好。当然,由于中国大学的学术近亲繁殖极为严重,徒子徒孙们聚集在一个系中,这些额外成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得不付出。另外,教授教师中的拉帮结派现象恐怕会因为实行教授治校制度而表面化。这样,有公心的学者与领导可能会受到相当大的压力,所以,只能够立即实行不留本校生的制度,即本校生在两年后才能够回本校应聘,解决这个危害中国教育与学术的学术近亲繁殖问题。)

  四、大学理念之争

  甘阳在《华人大学理念与北大改革》中“担心的问题恰恰是,最近北京大学等的改革方向,是否会导致失去中国大学在思想学术和教育科研方面的独立自主,是否会反而主动自觉地把北京大学等变成西方大学的‘附庸藩属’?”主张“建立以中文期刊为主的评鉴标准”。[3]

  但甘阳、丁邦新等人的“以中文期刊为主的评鉴标准”的主张纯粹是错误,中国已经实行了一些年的量化考评制度就是这样,以期刊为主的评鉴标准违反了一个简单常识:在科学中引入数学(定量化)是为了得到精确的知识,它的前提当然是要做到定性正确。量化考评制度偏偏缺乏了对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定性评价(论文发表在同行匿名审查的学术刊物上,似乎已经经过了同行评议的定性评价,但实际上,这只是同行评议认可发表,而不是对论文质量做出了鉴定,我想大家都清楚同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有水平相差很大的情况,论文发表后被否定或被认为意义很小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所以论文得到发表并不是通过同行评议真正确定了论文质量),所以根本不客观,不科学,也不精确。缺乏定性正确基础的量化考评制度部分地带来了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下降,抄袭等学术浮躁现象泛滥的结果。所鼓励的不是出高水平的成果,而是通过正当或不正当的方式多发表论文、专著,所以北大出现这样的情况毫不奇怪:“实际上,北大近些年来评的‘正教授’,至少有1/2不合格,有的院系连续多年都是3-4个指标,而评的正教授没有一个有合格的成就。要书有书,要文章有文章,就是没有什么影响,连自己系里的学生都不知道、看不起。”[4] 甘阳等外部评价制度的反对者没有意识到:独立的外部评价体系是中国大陆几代学者所梦寐以求的学术独立的重要条件之一,在中国文科还没有出版自由的情况下,尤其需要独立的外部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并保护学术自由;他反对让外部人(包括海外华人、外国人)对北大的文史哲成果进行学术评价也不对,这些是不得不进行的,是北大以前实行学术近亲繁殖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一个系里面,徒子徒孙都呆在一起,又缺乏自己的学术权威,内部评价与晋升太难做到公正了,请海外华人、外国人对北大的文史哲成果进行学术评价能够更公正。学术评价的标准,中国和外国都是相同的。当然,一个大学的学术独立自主是很重要的,外部评价也有可能出错误,那就要依靠教授治校即学者自治,靠教授们的学术水平与自信来改正错误了。

  另一方面,甘阳评价北大将要招聘更多的留美博士为“留美近亲繁殖”也是错误的。对中国教育情况熟悉一些的都知道,教育等级越高,知识性的教育就更加次要,研究性的教育就更加重要,对教师研究水平和教育水平的要求也就越高,因此中国教育是中小学教育水平最高,其次大学教育,最差的是研究生教育,中国教育,一言以蔽之:中小学教育做了太多无用功,大学教育高价低质,研究生教育漏洞百出。学术大跃进时代的中国博士应该也必须展示自己的实力,与海外博士们公平竞争。对于海外博士和本土博士的招聘,有了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能够清楚鉴别出他们个人的学术水平,北大择优选聘、晋升就是了。

  但甘阳却在《华人大学理念九十年》[5]中,继续主张中国大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尽快结束中国的留学运动,以中国大学自己培养的人才构成中国高等教育的主体。其实,中国的大学改革,所谓的结束留学运动只是一个枝节问题,教授治校才是中心问题,如果因为条件制约不能够实现教授治校的话,建立公正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也算得上是中心问题。中国的留学运动旺盛的原因,也与中国大学缺乏公正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有关。正是因为缺乏公正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原因,不能够良好鉴别应聘以及待晋升的留美博士、本土博士的成果水平,由于留美博士平均水平高于本土博士,当然优先聘用并晋升留美博士。这一切只会加强中国的留学运动。

  甘阳在文中出现的另一个错误是把胡适时代的学术独立问题套到现在,当时的中国还根本谈不上有任何大学可言,建立现代大学,独立地进行学术研究以及培养高级研究人才即学术独立,但是现在的学术独立问题是要让学术研究独立于政治权力,他以为现在还是在胡适那个时代?甘阳文章中其它的错误就不一一驳斥了。

  五、结语

  陈平原的《国际视野与本土情怀》[6],特别提到:今日谈论大学改革者,缺的不是“国际视野”,而是在全球化潮流之中仍然保持对“传统中国”以及“现代中国”的理解和尊重。”

  对此,我的看法很简单:上个世纪的大师王国维自沉,陈寅恪认为是殉中华文化,大师一清二楚地知道中华文化的死亡,再详细点就是:中华文明的轴心是儒家文化,以仁、义、道、德为中心,实际上是阳儒阴法,1840年以来中国文化、中华文明的进化过程就是轴心转换过程,或者说是全面世界化的过程,现代中国的情况是个大杂烩,法家、儒家的遗留一点,马列主义一点,自由、民主、科学一点,但中华文明的轴心必定要全面转换到自由(实现并保护个人权利)、民主(权力由权利拥有者通过直接选举授予)、法治(产生并执行公正的规则)、科学(理性地进行客观考察)。现在中国最缺、最重要的是来自西方的自由、民主、法治、科学,而不是对“传统中国”以及“现代中国”的理解和尊重。因此,我们要努力向西方学习。


  1、何清涟:《化的陷阱》,今日出版社,1998年第一版,P352,P358

  2、葛兆光:《大胆想像终究还得小心求证——关于文史研究的学术规范》,http://xys.3322.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wenshi/wenshiguifan.txt

  3、甘阳:《华人大学理念与北大改革》,燕园评论网,http://edu.beida-online.com/data/data5.jsp?db=sanjiao&id=ztpku07103

  4、魏名鹄:《评北大改革方案的合理与不合理》,学术批评网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3561&type=1001

  5、甘阳:《华人大学理念九十年》,燕园评论网,
http://edu.beida-online.com/data/data5.jsp?id=echo030915&db=sanjiao

    6、陈平原:《国际视野与本土情怀》,三联生活周刊网站
http://www.lifeweek.com.cn/2003-07-15/0000160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