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责任会计制度的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郝爱文 时间:2013-07-23
一、国有商业银行会计现行管理制度的缺陷
  第一,内部职能部门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管理行没有用经济手段调节部门行为。
  第二,测定业绩的“会计”与经营管理上的“责任”没有做到有机结合,影响了会计管理效能的发挥。
  第三,商业银行会计工作目前仍使用财务会计,结算会计方式,为内部经营管理服务的责任核算体系不健全。
  二、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责任会计制度的难点
  责任会计制度包括设置责任中心,明确责权范围,编制责任预算,确定考核标准;提交责任报告,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评价经营业绩实施奖惩制度。这些内容在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起来,确有难度。
  第一,管理体系庞大,在一级法人与分级管理的体制下合理划分责任中心和对责任中心用同一标准进行考核和管理是有难度的。无论是专业银行时期的统一领导,还是转制以后的一级法人,其核心都是强调各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在垂直领导的体制下,由总行统负盈亏、统一对外的这一体制貌似全国集中统一,全行上下形成合力,但实质上隐蔽着不少矛盾。同一个制度,同一宏观调控措施,怎么样考评东西南北中各类分,支行的业绩?这些问题统一到一点就是统与分的矛盾,即如何把握统与分之间的度。
  第二,指标考核多元化,同责任会计提出的以利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不一致。从而加大了推行的难度,降低了责任会计的管理效能。国有商业银行总、分行制的体制,从客观上决定了管理行必须借助于若干指标对分、支行进行业绩考核。利用指标考核业绩无可非议,但指标体系的综合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尤为重要,各家银行绞尽脑汁,试图在“三性”结合上有所突破,结果一直不尽人意,综合各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经营管理中指标的制定与考核,普遍存在着“三多三少,即时点指标多,时期指标少;数量指标少,质量指标少;绝对指标多相对指标少。在这种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下,各种弊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是重量轻质,重外延扩张,轻内涵挖潜。二是为完成指标,重视单一的最后账面结果,事实上忽视了对经营全过程负责任的控制,忽视了对经营效率的关注,因而管理行与下级行之间,常常为争取更有利的计划指标而陷于无休止的讨价还价。本文关注的核心是计划完成与否,而不是效率和真正的效率。三是倚重于绝对指标的考核和管理。指标单一而又缺乏科学性,无法准确地衡量各行的创利能力和经营效率,最终对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甚微,反复考核之下,被考核的只是指标,而不是经营管理本身,与责任会计思想背道而驰。
  第三,受现有体制下的财务制度制约,经营效益不能同利益分配切实挂钩,有效激励难以实现。现有的挂钩只能是拿出职工工资的一部分进行挂钩,而在目前工资水平普遍较低的情况下,难以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现有体制下财务制度由财政部门制定,工资计划受上级行计划控制、费用总额、费用分配、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很少,难解决超利润分配的问题,对经营效果差的也没有相应的有效制约和管理办法。
  三、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责任会计制度的对策
  第一,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通过对经营要素的组织整合,使总、分、支行的职责各有侧重,为合理划分和建立责任中心创造必要的条件。按照责任会计制度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组织结构改革的思路应该是:总行侧重于强化市场研究、政策制定、电子信息技术应用、风险控制、大宗产品开发、监督检查等职能;一级分行侧重于强化政策落实、市场调查、营销策略、员工培训、发展特包服务等职能;一级分行营业部,二级分行重点强化直接面向客户的市场营销、公关宣传等职能;支行集中精力做好零售和部分批发业务。通过经营要素的组织整合,能够合理划分责任中心,明确职责权限,为实行责任会计制度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二,建立依托于责任中心的指标考核体系,使业绩考核与指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管理行对其辖属实行责任会计制度或指标考核,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企业整体经营目标。如果两者相互割裂,都达不到预期效果;如果两者有机结合,结果一定是相得益彰。使业绩考核与指标考核有机结合的关键在于:指标考核体系必须依托于责任中心,做到责任明确;专业指标要服从于效益指标,保证目标一致;指标考核与业绩考核合二为一。以贯穿于业务经营全过程的责任会计的考核体系,取代传统的指标考核,使被考核者更注重业绩、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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