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贸易的全成本观: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摘要:国际贸易理论和现实的最新进展表明,比较优势理论的要素基础需要进一步广义化。一个国家要形成自身的比较优势,除了考虑劳动。资本、土地等传统要素,制度、生态环境等要素也不可或缺。基于广义要素的成本可定义为“全成本”,它是包括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的动态开放系统。“全成本”构成了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的基础。
  关键词:国际贸易;比较优势;全成本

  比较优势理论是同际贸易理论的基石,半个多世纪的实证研究支持比较优势是国与国之间贸易的基本动力(鞠建东等,2004)。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曾说: “如果经济学理论可以选美的话,李嘉图的比较优势一定会摘得桂冠”。针对比较优势理论,已有诸多从假设前提、理论的相对静态性等角度对其提出了批评和质疑。因此,这一理论尽管美丽,但仍存在一定不足。
  就成本而言,现实的国际贸易活动往往受到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干扰,国际贸易叶的交易成本不容忽视。例如,在宏观层面,美国一方面力图在全球范围内推行贸易自由化,但另一方面在全球金融危机袭来时义举起了贸易保护主义大旗,对其诸多产业实施贸易保护,这种在贸易政策上“出尔反尔”的做法表明了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国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普遍性;在微观层面,在大量国际贸易业务中进行国际结算时常常采用“信用证”方式,这本身就表明商业信用还存在着很强的不可靠性,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较为突出。而且,近年来伴随着中国巨额贸易顺差的是环境污染的加剧和生态平衡的破坏,甚至有学者指出“中国在存在巨大贸易顺差的同时,却存在着巨大的‘生态逆差’”(马建英,2009);张友国(2009)则通过实证研究表明,中国的环境贸易条件恶化,更深层次原因在于中国的环境规制力度不够,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市场外部性成本。还不能成为生产者决策的有效约束条件。可见,国际贸易活动中存在的与生态环境影响相关的成本格外重要。
  鉴于上述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双重考虑,本文拟在回顾比较优势理论历史渊源和成本观的基础上对之展开评论,并认为比较优势的要素基础;需要进一步广义化——除了考虑劳动、资本、土地等传统要素,还应结合贸易理论和贸易现实的新进展纳入制度和生态环境(含可持续发展)等要素。本文进一步地提出了基于广义要素的“全成本”(FC,Full Cost)概念,认为包含生产成本(PC,Production Costs)、交易成本(TC,Transaction Costs)、环境成本(EC,Environmental Cos[s)、代际成本(IC.Inter-generational Costs)等在内的“全成本”乃形成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的基础。
   一、比较优势理论的历史渊源、成本观及评论
   (一) 比较优势理论的历史渊源和成本观
  围绕着“为什么以及如何(Why&How)发生分工与贸易”这一基本主题,国际贸易思想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古希腊时代。荷马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分别有对交换和分工的好处的描述。15世纪到18世纪的重商主义学说,由于将金银看作唯一的财富形态而将参与交换的商品排除在财富之外,进而认为贸易是一种“零和博弈”,这与现实中“双赢”乃至“多赢”的贸易现象格格不入。可以说,重商主义对贸易的本质缺乏深入认识。那么,驱动国际贸易发生的动力机制究竟是什么呢?围绕这一问题,不少经济学家从不同侧面作出了各自的回答,从而形成了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新新贸易理论等不同时期的种种理论。
  在西方经济学说史的视野中,比较优势理论产生于古典经济学时期,但在新古典乃至当代经济学中仍有着重要地位。从某种意义上看,不同时期的国际贸易理论一直在从不同侧面寻求产生一国比较优势的原因。(1)古典贸易理论强调国家之间技术绝对或相对差异所导致的绝对或相对生产成本差异。一般认为,由于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无法解释世界上绝对先进与绝对落后的国家之间的分工和贸易现象,比较优势理论是对绝对优势理论的修正和拓展,并奠定了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石。(2)新古典贸易理论强调国家之间要素禀赋差异导致的生产成本差异。以赫克歇尔(Heckscher)和他的学生俄林(Ohlin)为代表的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国家之间在要素禀赋方面的差异导致的生产成本差异是形成一国比较优势的原因。(3)新贸易理论则分析了不完全竞争市场和规模报酬递增前提下由于生产规模不同所导致的生产成本差异。(4)新新贸易理论提出了产生比较优势的新因素。进入21世纪,发端于梅勒兹(Melitz,2003)建立的异质性企业理论,后来逐步兴起的新新贸易理论(New--New TradeTheory)将分析视野由宏观、中观层面细化到企业这一微观层面,并认为产业内企业的异质性、契约体系的质量、企业组织选择等均能形成一国的比较优势(赵君丽、吴建环,2008;樊瑛,2007)。
  在国际贸易理论演进过程中,哈伯勒(Haberler)在20世纪30年代通过引入“机会成本”概念重新阐述了比较优势理论。所谓机会成本,是以一定数量的有限资源从事某种产品生产时所放弃的用同样资源生产其他产品可获得的最大利益。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解释,“如果做出不同的选择,机会成本就是‘某一种可能是’的预期价值”,“成本必定完全由选择者来决定,而不能由其他人决定”,“机会成本必定是主观事物。他存在于选择者的头脑中,并且不能由居于选择者之外的其他人去具体化或进行测量”。按照基于机会成本的比较优势理论,基本的国际分工与贸易模式为:一国生产并出口机会成本相对较低的产品,进口机会成本相对较高的产品,才能带来贸易利益。所谓比较优势就是不同国家生产同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差异(Krugman&Obstfeld,2004;林毅夫、李永军,2003)。
   (二) 对比较优势理论成本观的评论
  两方经济学分析问题的逻辑起点是“稀缺”。因为要素是稀缺的,于是需要将其在不同的用途之间进行配置、选择,因为有选择,就会产生机会成本。从主流贸易理论的发展史看,除了新新贸易理论对交易成本较为重视,西方贸易理论所讨论的形成比较优势的成本,主要为生产成本。本文认为,造成这一现象背后的实质性原因在于相关贸易理论对稀缺要素的认识不全面。从方法论上看,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Lakatos)在《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将一门理论的研究纲领分为“硬核”和“辅助假说”,“辅助假说”围绕“硬核”形成了一层层外同保护带。李建德(2000)解释道,研究纲领的内核是“一组关于该学科在研究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则,研究纲领的保护带则是“依据这一组规则运用于现实世界时所得到的种种具体的假说”。根据这一思想,本文认为,比较优势理论中,其理论内核在于“比较”,比较的基本对象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机会成本”;而该理论的外围保护带则体现在对稀缺要素和机会成本外延的界定。从主流贸易理论的演进史分析,比较优势理论的内核至今仍然成立,而其外围保护带则可能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具体分析范围的变化而发生适应性调整,进而可能出现一些在以往分析中不曾被纳入的稀缺要素和成本项目。
  产品生产过程中对劳动、资本、土地等传统要素的使用会产生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固然重要。但与此同时,随着对制度、体制等问题认识的逐步深化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人们也认识到在防范机会主义行为的过程中制度是稀缺的。贸易的本质在于产权的转移,在产权的界定、保护和转移过程中,制度的作用不可或缺,使用制度要素对传统生产要素进行整合并进行贸易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形形色色的人与人打交道的成本,此即交易成本。而随着经济实践中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破坏等问题的凸显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确立,理论层面环境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成熟、完善,生态环境日益成为稀缺要素,于是与此相关的环境成本和代际成本不可或缺。但问题是在上述考虑的基础上,为什么交易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没在21世纪之前的贸易理论中得到足够重视呢?笔者认为,从更深层次来看,这与主流贸易理论的基本假设和方法论有关。从基本假设看,其一,主流贸易理论沿袭了主流经济学中的“经济人”、信息完全充分等假设,在其理论框架下没有对交易成本的分析;其二,主流贸易理论仅在纯粹的经济系统内考虑问题,尚未意识到生态环境的稀缺及使用生态环境要素的代价和成本,在其理论框架下没有引入环境成本;其三,主流贸易理论对“可持续发展”和“代际”问题未给予足够重视,在其分析框架下不可能引入对代际成本的分析。从方法论上看,
  “边际革命”之后,主流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强调“工具导向”,一种新的理论观点能否被纳入已有理论体系取决于其在数学上是否容易被整理。交易成本在计量和模型化方面的困难导致交易成本难以被纳入;生态环境作为“公共物品’’在产权界定上的困难进而导致完善的环境市场难以形成,缺乏完善的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导致环境成本难以被纳入; “代际”问题(实质为“时间”问题)在思维上的复杂性及后代人在诸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谈判中的缺位,使得代际成本难以被纳入。本文认为,内容重于形式,不能因为形式化上的困难而否定了上述成本在理论和现实中的重要作用。
   二、形成比较优势的新要素:制度与生态环境
   (一) 基本假设
  本文从时空一体化思维出发,引入更贴近现实的人性假设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与本文在人性、时间、空间等方面的情况作如下对比,见表1。就人性来看,新制度经济学的“行政人”。假设比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更贴近现实,水文采用“行政人”假设;就其作用的时间范围来看,“经济人假定确实有改善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至多限于当代人之问。而可持续发展作为处理人类代际关系的准则,应该是比经济人假定层次更高的规范”(章铮,1998),本文采取“可持续发展”假设;就经济活动的空间范围来看,考虑到“大自然制造土壤,参与氮循环、碳循环和水循环。大自然所做的这一切都具有经济价值,但是经济学家却称其为‘外部因素’,意思是经济方程式中没有这些:经济学家把维持我们生存的真实世界外在化了”(铃木,2008),本文在经济一环境大系统中讨论国际贸易问题。
   (二) 形成比较优势的新要素之一:制度
  主流贸易理论通常将制度视为一个外生变量,在制度给定的前提下展开理论分析,从而没有考虑使用制度要素的成本——交易成本。理论上,新制度经济学常常被视为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一场“革命”,而这场“革命”对建立在新古典理论基础上的国际贸易理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却未能产生足够影响,这本身是值得反思的。现实中,贸易活动不仅受到种种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约束,而且广泛存在着各种交易成本。诺思(North,1990)曾指出,“欧洲长距离贸易的发展是南更为复杂的组织形式的内部连续发展所启动。”格雷夫(GrEif,1992)则研究了在商业革命时期(11~14世纪)制度对远途贸易兴起的作用,认为马格里布和欧洲地区远距离贸易得以复兴是由于商业革命带来的制度变迁造成的。纳恩(Nunn,2007)对新新贸易理论的经验研究表明,各国的制度可成为一国比较优势的来源。这表明,制度差异可以产生比较优势并启动贸易。
  《国际贸易》教科书L说,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商品或劳务的交换活动。显然,这个“国际贸易”的描述性定义看到了贸易现象本身,但缺乏对贸易本质的深入挖掘。科斯(1959)曾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通过分析相关案例,明确指出:“权利的界定是这场交易的基本前提……最终结果(促进产值最大化)与法律判决无关”,并且他认为这才是科斯定理的实质。作为最了解科斯思想的经济学家,张五常(2000)也再三强调了这一点。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看法,交换活动与其说是商品或劳务的交换,不如说是隐藏在商品或劳务背后的权利(即产权)的转移。依据科斯定理,国际贸易就是产权的跨国(或地区)转移。当然,产权进行转移(包括跨国转移)的基本前提是产权的清晰界定。在产权的界定、保护、转移的过程中,存在着种种交易成本。而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促使交易的顺利进行,引入适当的正式或非正式制度以约束交易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便是必要的。但由于没有认识到贸易的本质,以往贸易理论对制度、产权、交易成本的考虑很不充分。正如茹玉骢、金祥荣(2008)指出,“由于分析工具的局限,以前的国际贸易理论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即与国内交易相比跨国交易更容易受到机会主义干扰的事实”、“一旦考虑到交易成本,那么两个国家的技术差异、禀赋结构差异的存在仅仅提供了开展国际贸易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真实世界的国际贸易活动,以合约为主线。一次成功的贸易活动,往往围绕交易前的准备、磋商谈判的过程、合约的履行而展开。其中,贯穿贸易活动始终的是合约,为了形成对贸易各方具有约束力的合法合约并履行之,需要进行产权的界定、保护、转移,整个过程涉及到谈判(与语言、文化有关)、签订合约、执行合约(涉及运输、保险、商检、报关、结算等,还可能涉及索赔、争议的处理等),由于不同国家往往语言不同、文化各异,涉及长途运输、产权转移中存在风险、需进行商品检验并缴纳关税、不同国家使用的货币不同、制度需跨国执行等原因,一般来说,与同等规模的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中往往存在更大的交易成本。合约实施制度,既有正式制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国际条约、WTO规则、各国国内法等),也有非正式制度(如INCOTERMS2000、UCP600等国际贸易惯例,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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