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房地产泡沫对中国房地产的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陆珉峰 时间:2013-02-14
   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其高度的传染性和扩散性对经济体有着重要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对待房地产泡沫的特性有助于有效地遏制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和扩散。
  
  二、我国房地产发展现状分析  
  (一)是否存在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是否存在泡沫是目前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要判断泡沫是否存在,可以通过一些指标得到相应的信息。参考国内外学者近年来研究的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参考指标:
  1.房地产投资增长率/GDP增长率
  对于不同的国家,这一比值会有所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国家,其房地产发展相对比较平稳,对于发展起步或加速发展的国家而言,这一指标可以相对高一些。房地产投资额增长率与GDP增长率比值在房地产复苏和繁荣阶段前期会高些,可达到2-4。本文采集了自2001年至2010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及GDP增长率,得到下图(图1):
  从图1中可以发现,近十年来,我国房地产投资开发增长率/GDP增长率一直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基本维持在3左右,最高曾达到3.46。可见,在我国房地产正处于发展繁荣时期。
  2.空置率
  这一指标可以有效地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过度的虚拟需求,存在过度的房屋空置。2010年11月,我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分类指数为103.10,而2009年同期,我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分类指数仅为96.87,由此可见,这一年来,我国商品房空置面积有着明显的上升趋势。这就意味着,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可能存在不适当的投机行为。
  3.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它是国际通用的衡量房价合理与否的重要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自2005年以来,房价的涨幅和居民收入涨幅基本保持一致的上涨趋势。
  根据上述三项指标反映的信息可以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做一个基本的判断,整体而言,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一个繁荣的时期,发展相对过热,但自2010年,由于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这种上涨趋势正得到有效地控制。由此而言,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发展还不成熟、发展趋势有欠平稳。
  (二)我国房地产特点分析
  不可否认,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业的确为中国经济的腾飞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事物发展的两面性又决定了繁荣背后必定存在弊端。当下,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出以下几种特点:
  1.房地产市场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矛盾,有效供给不足。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8267亿元,比上年增长33.2%,其中,商品住宅投资34038亿元,增长32.9%,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5%。与此同时,我国目前的农村人口达到54.32%。而这部分农村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成为进城务工人员,这部分人口对住房的需求不断上涨,但针对这部分人群所适用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供给还存在明显的不足。正是由于这部分人群对住房有着极大的需求,政府不断提出要加大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供给,但实际房地产运营情况显示,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商品房供给过度、经济适用房供给不足的矛盾。
  2.房价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房价的不合理性集中体现在国内的一线城市。以上海为例,有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房价每平方米上涨4000元以上,而同一年,上海人均月收入在3500元左右,也就是说,每平米楼价上涨的幅度已经远超过上海人均月收入,此外,佑威数据显示2010年单价3万元/平方米的新房源可售面积占新房源总量的近17 %,而单价在5万元/平方米以上的新房源占到5 %。北京、广州、南京等地的房价也是居高不下,并且仍有不断上涨的趋势,与居民收入水平存在明显的不一致。由高房价产生了许多社会现象,例如“返乡族”、“蚁族”等新名词的诞生足以说明一线城市的高房价降低了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3.国际热钱的涌入呈现增长趋势。国外金融市场、楼市呈现出了极大不稳定性,与此同时,国内政府一系列的刺激计划,宽松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批的国际投资者。201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72494亿元,其中利用外资796亿元,增长66.0%。外资的增加说明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但也对我国金融监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世界房地产泡沫对中国房地产的启示  
  从中国房地产业的现状分析中可以发现,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而国际房地产市场一个又一个泡沫的破裂足以使我国投资者和各类机构引以为鉴。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控制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和扩大:
  (一)实施“两手抓”的监管措施。所谓“两手抓”的监管措施是指从国内、国外两方面共同加强对经济的监管,做到“杜内忧、防外患”。首先应是“杜内忧”,加强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可以从土地的审批、银根的松紧、房屋的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管。要严格土地的审批,对于土地的开发用途、销售期限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严格控制银行信贷,适当收紧银根,使房地产业市场化程度更加明显,尽可能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解决市场问题;对于房屋的建设,尽量做到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间接增加供给。我国房屋使用寿命平均为70年,但实际只能达到五六十年,即使如此也远不如欧美等地区,欧美等发达地区的房子使用寿命远超国内,至今仍有不少具有百年历史的房屋在使用中。“防外患”就是要求本国具有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应对风险的措施。由于国外房地产泡沫可以通过多种传递途径进入中国,因此,“防外患”必须从整体出发,加强各方面的风险控制能力。
  (二)建立房地产风险管理体系。房地产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房地产泡沫的危害性也显而易见,因此,有必要将房地产管理纳入一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正如其他风险管理体系,房地产风险管理体系也应包含预警机制、管理机制、防范机制、化解机制及监管机制等。通过建立一套相应的指标体系,将各类指数作为考察指标,如房屋出售价格和租金比、房价与收入比、房屋空置率、房地产投资增长率与GDP增长率比等纳入指标体系,针对这些指标设定不同的风险警戒线,进行时事防控、监督和管理。同时,对于泡沫破灭后可能产生的影响也要有相应的化解机制,努力将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更重要的是,房地产风险管理不应只是银行或者政府一类机构的责任,而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地产的稳健发展。
  (三)积极发挥政府这只“背后的手”的职能。政府的特殊地位赋予了政府特殊的职能,政府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也是决策者,政府制定货币政策的原则是“逆经济”风向行事。通过对几次大的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和发展的分析,不可否认,政府的决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政府有责任改变经济增长的方式,目前,我国强调拉动内需,正是为了减少“以出口”拉动经济增长所带来的风险;第二,政府应对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予以重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建造经济适用房等房型,以满足我国大部分居民对房屋的需求;第三,相关部门必须出台措施对不合理的房价进行治理,对于靠房地产谋取暴利的企业应给予严厉打击;第四,对外国投资政府也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以防国际热钱趁势进入我国房地产业,恶意炒高楼房价格,以紊乱房地产业的经营秩序。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准入和退出都应该制定明确的规定。
  (四)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以保障经济的稳定运行。我国金融市场的建设还不成熟,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还有待改善。首先应从体制、制度着手,处理好各类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其次,推进诚信文化建设,诚信是金融活动展开的支撑点,一旦诚信出现问题,那么整个金融体系就会崩溃,为此,应当建立有关诚信的立法,持续推动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开展诚信文化创建活动;第三,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防控、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一系列环节,尽可能地将风险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住,保持我国经济环境的相对独立性。
  (五)树立投资者正确的投资意识。树立投资者的正确投资意识是防止房地产泡沫产生的最有效的手段。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人们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及范围不断扩大。顺应人们日益高涨的投资需求,正确树立人们的投资意识,从源头抓起,能够有效地防止风险。一些公共服务机构可以定期举行公众宣讲活动,宣传金融基础知识;企业也可以深入群众,对公众的投资困惑进行解答;金融机构则有责任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到理财产品面临的风险和相关知识。房地产投资作为一项投资活动,不应企图通过短期的投机活动获取利润,而应当视其为一项长期持有的投资工具。投资者对待与之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也应该抱有谨慎的态度,不应追赶潮流、盲目跟从。
  房地产泡沫是经济环境中的安全隐患,房地产泡沫的控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同时也关系到民生问题,因此,应该谨慎对待世界房地产泡沫,努力维持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