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交易费用视角的政府规模与行为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瘟辉 时间:2013-02-14
  处于转轨时期的我国政府,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WTO的规则要求主动放权,把部分职能和权力交还给市场。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市场有能力承接政府的部分职能和权力。因此,政府应将那些管不了、管不好,也不应该管的事从政府机关中分离出去。将不应该拥有的权力下放或转移,尽量减少政府干预的范围和程度。正如社会经济理论主张的那样,政府应有的作用,应该是通过立法等手段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一种良好的秩序,即政府管秩序,企业搞经济。政府应该在维持秩序上作最大的努力,而不应从事具体的经济事务,尤其是不要对企业的经济活动横加干涉。当前我国政府主要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体制转轨时期的主导作用;市场所做不到的事情;中国特殊国情所决定的问题。

  (三)提高干预效率的手段:市场替代还是市场深化 

  针对市场失灵进行的政府干预,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主张,市场失灵必须通过政府的行动消除,即在一个完全市场上由市场配置资源,而在一个不完全市场上则由政府替代市场配置资源。观点二认为,市场失灵的许多情况也可以通过市场的力量加以矫正,纠正市场失灵的方向应该从建立和发展交易费用最小化的经济组织入手。罗伯茨指出,重要的是市场的深度,这种深度体现在经济组织形式的不断完善。科斯认为,市场失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完善的市场结构,市场失灵只有通过市场的深化才能解决(吴玲,2007)。 

  从效率考虑,政府和市场作用的范围和领域应该保持有效边界,一旦超出范围,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都会带来低效率。“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阿瑟•刘易斯,1990)。其重要原因是,政府行为目标与市场行为目标不完全一致。前者追求社会目标,追求社会得益最大化;后者则是为进入市场的行为者提供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的平台。因此,界定政府职能,明确政府的干预方式和干预范围,划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无论是对提高市场调节效率还是提高政府效率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高政府效率的重要方面是改革政府规制。政府规制包括政府干预市场,遵守市场规则。政府也不能随心所欲,政府干预必须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首先,政府干预必须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为前提。政府干预一旦破坏了市场机制的发挥,即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不再对经济生活中的主体发生强制性作用,那么经济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激励机制和外在约束力就会被弱化,资源的使用效益就无从保证,经济活力将被逐步窒息。从这一意义上说,政府干预必须是中性的。其次,政府干预是通过市场的间接调控。与传统体制下的计划调节直接作用于企业不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则是通过市场间接作用于企业。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机构根据宏观调控目标,通过统一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等,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总体管理。其作用对象是宏观经济变量,如货币供应量、利率等,把经济参数输入经济体系,引导市场主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对市场条件的变化作出反应,从而调节市场供求状况。间接宏观调控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而是通过各种经济变量使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从而促使企业改变其行为,并因此使宏观经济状况达到既定的调控目标。 

  相对而言,传统的市场替代手段对政府的能力要求更高一些。但无论采用那种手段,干预效率的提升均要求通过社会制度的改革,不断优化和规范政府干预的范围、内容、方式及力度,并借助于市场的力量改进政府效率。事实上,市场深化手段现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譬如,针对外部性问题,当交易费用高昂时,采用一种替代性的经济组织形式,比如企业,可能比由政府直接操盘更具成本效率;而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也是利用市场工具解决“环境市场失灵”问题的又一典型范例。当然,两种方案干预效率的高低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实践中,应充分考虑特定市场发育的渐进阶段以及政府行为和制度的规范程度而做出选择。 
   
  结论 
   
  综上所述,首先,从交易费用角度看,政府合理规模的确定在于政府组织管理增加的边际成本和对应降低的市场交易边际成本的均衡点上,既要使政府能弥补“市场失灵”,又不至出现“政府失灵”。其次,由于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是规则和秩序而非市场,因此政府应该规范自身的行为,形成一种能够调动和发挥每个人积极性的“竞争秩序”,做理性的“经济人”,履行社会公共管理的职能,而不是直接管理经济,甚至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最后,为提高政府干预效率,应根据我国目前经济转型阶段的特征,将市场深化与市场替代(政府控制)有机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杨小凯,黄有光.专业化与经济组织——一种新兴古典微观经济学框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张计划.论交易费用的涵义、功能与理论启示.当代财经,2007(3) 
  3.江怡.论政府理性经济行为的制度基础.江汉论坛,2007(12) 
  4.臧传琴.从“经济人”假设到“政府失灵”.江汉论坛,2007(2) 
  5.刘华香.新制度经济学的政府职能观评析. 学术交流,2007(2) 
  6.吴玲.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的理论基础.中国农学通报,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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