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综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白嘉菀等 时间:2013-02-14

直观表现出来,且没有考虑到各要素之间的互动以及制约。

与胡钰不同的是,林文漪考虑到了各创新要素之间的合力,提出应该根据科技创新、新技术产业化和品牌创新这三者的综合创新能力对其进行评价。该学者提出科技创新能力是城市创新能力的原动力,是技术产业化能力和品牌创新的基础;新技术产业化是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必要环节。这种创新模式比较偏重经济创新,故而对创新型城市所蕴含的人文精神的培养有所忽略。

谢攀针对我国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研究中存在的评价技术创新或区域创新体系的指标体系绝大多数以统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公布定量指标为主,对定性影响因素和环境因素考虑不足的问题,将制度环境(包括人力资本激励程度、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形财产保护力度)、科技创业环境、制造业地方专业化指数、万元GDP能耗等也作为三级指标纳入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评价体系。这种理论由于有具体的衡量标准,相比上述观点更易实施,但由于创新型城市的构建是各个因素之间合力的结果,不能通过数据是否达标而简单衡量,故而稍显僵化。

李英武基于城市创新能力的基本内涵和特征表现,从全方位的提出了将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指标分为六个方面: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的全社会创新能力,既合作又竞争的网络化创新能力,行为主体素质综合化的全面性创新能力,企业集群的互动式创新能力,经济、技术、社会、文化等全方位创新能力,静态与动态比较优势集成基础上的开放式创新能力。这种模式较为理想,但由于涉及面较广、且以软实力的构建为基础,故而具体实施方式有待商榷。

总的分析来看,科技的创新投入是城市创新的必须条件,经济、制度以及文化的创新也是不能忽略的内容。至于其中具体的优先性,需要根据具体城市具体分析。笔者认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着城市系统多因素的创新,特别是各因素之间的整合和协同作用。在此过程中,城市创新能力即知识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制度创新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是评价创新型城市的主要指标和影响因素。

结论

通过对有关创新型城市构建的文献分析,可以发现现有的文章研究角度多为宏观分析其含义、构建要素或实现途径、评价标准以及具体的实证研究。笔者认为,创新型城市的实现过程中各个主体间的互动即合力是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动力,但截止目前,对创新型城市建设主体互动机制的实证研究尚属空白。

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四个主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构成“创新链”。政府部门在创新过程中纵观大局,以宏观角度去推动、引导管理以及协调其他各部门,有助于创新过程的良性发展。科研院所以及各大专院校的科技创新活动是构建创新型城市的动力要素和来源,这是创新过程中的核心。企业是把科技转化为具体生产力的途径,所以在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大专院校为依托,辐射周边,“政产学研资”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的基础上,要推进高新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中介机构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基地,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任何一方面的缺失或滞后都会导致“木桶效应”,无法使创新型城市建设顺利实现。故而对于创新型城市实现过程中各个主体间的互动机制的研究,将会有一个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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