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过渡视野下的广东区域协调发展述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俊浩 时间:2013-02-14
 二、 五重过渡对促进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
  五重过渡是实现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根本大计,主要理由
  第一,交易效率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因素。市场经济是交易经济,区域协调发展是通过不计其数的交易来完成的,交易效率体现着交易发展水平。交易效率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在同等条件下,交易效率越高,交易产生的效用就越大,区域合作水平就越高。而且只有当交易效率达到一定的水平时,人们才会选择区域之间的分工,区域之间的合作才能正常进行,因为此时分工的好处会超过交易费用;否则各地更愿意自给自足,因为市场交易费用太高的情况下,还不如本地区自己生产。当今社会变成了一个高度相互依赖的生产和贸易网络体系,专业化水平越高,一个专业对其他专业的依赖性就越强,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网络体系的瘫痪。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政府运用制度来管理交易秩序,协调经济人的行动,建立起信任,使得复杂的交易活动变得容易理解和预见。
第二,制度是最重要的生产力因素。诺斯认为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就是制度及其创新,即“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所在”。“制度具有极大的惰性”决定了制度过渡的重要性。旧制度对人的影响不会随着旧制度的废止而立即停止,而新制度作用的发挥还受到旧制度的影响,在欠发达地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就要充分考虑到新旧制度过渡的矛盾和机遇。已有研究证明,欠发达地区的官本位思想比较严重,官员的选拔培训机制不健全,政府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珠三角得改革风气之先,率先在资本引入、行政审批等方面积累了制度资本,对实现珠三角地区的发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省内其他地区则在制度资本上相当欠缺。
  第三,产业过渡是协调发展的根基。经济发展是伴随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不断演变的经济增长过程。从产业结构上讲,是一个从传统农业向现代产业经济转型的过程;从空间上讲,是人口、要素、企业、产业、市场、基础设施等等,不断在地理上集中的过程,即从分散经济向集聚经济转变的过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根基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的难题表现为,一方面在于实现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主要途径是根据自身优势、承接发挥自身优势的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在于实现区域之间的产业配套,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划分合作利益。对我省而言就是要促进珠三角地区与其他区域产业有梯度地转移,形成配套的产业互补结构。
  第四,发展方式是根本举措。什么样的发展方式决定着什么样的发展局面和发展未来,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发展不可持续的问题。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实质就是浪费型扩张,仅仅注重于眼前的经济数量而不是注重质量和效益,也不能考虑长远发展,更谈不上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集约型发展方式的实质是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从长远的考虑利用资源,促进人和社会的发展。
  第五,有机发展战略是聚集发展力量的要领。有机发展战略最重要的特点,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创造自由准入、保护私有产权等有利条件上,以保证私人部门从下而上地生长起来。对区域协调发展而言,通过实施有机发展战略启动民间资本的力量,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和其他地区的劳动力转移。这些能够促进经济活力的增长,发挥“鲶鱼效应”,刺激经济发展,并带动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第六,储存环境是可行之举。应该实事求是地看到,区域协调发展总是相对的,总有落后与先进的区分。因为衡量一个地区的优良中差不仅看经济发展,还要看到自然环境、文化底蕴、人文素养、交通出行、社会治安、人际关系等多个方面。在一些自然条件相当恶劣的地区,连居住也是难题,想使那些地方变成适宜居住、适宜创业、适宜发展的宝地几乎不可能。因此,粤北一些山区最好不再居住,把那些地方的自然环境储存起来,发挥其生态环境功能。
  三、 实现五重过渡,促进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
  实现五重过渡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进程,在此过程中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强化服务职能。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首要原则就是促使资源向回报率高的地方流动,哪里的要素回报率高,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就向哪里流动。实践证明,在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欠发达地区,有针对性的政府干预是必要的,只要不是人为制造经济的分散化和分割化就是可行的。实践也证明,无为而治不是服务型政府的最高境界:浙江省委党校2008年9月底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浙江省政府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服务职能仍不健全,导致浙江在中小企业融资、人才和技术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浙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如温州市近年来出现的企业大量外迁、人力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以及经济增长速度连年放缓、城市竞争力排名下滑等问题,正是与市政府过度追求“无为而治”,服务经济职能不健全密切相关。市场经济的显着特点是各类企业平等竞争,不能因为其所有制属性等问题就产生歧视或者其他阻碍,政府就是要创造这种一种环境。
  第二,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交易效率。经济学家张培刚认为,市场机制是一个较为可取的经济发展工具,但这需要有能力的政府机构来发展市场。要出台地方就业法规,促进各类人群就业。协调共建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完善支撑市场一体化建设的物流平台和网络平台,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发展和规范专业化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增强信用意识,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征信行业,建立区域统一开放的征信网络,加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体系。
  第三,有序推进产业转移,慎重对待传统产业升级。产业转移绝对不能等同于污染转移和低水平工厂的变迁运动,而是要在转移中确保粤北等欠发达地区的生态不受破坏的前提下打造完整产业链,不是继续过去那种允许国民持续没有尊严和福利的低廉工资、低端产业模式。政府要帮助转移过来的企业做好选址、硬件升级、员工培训、资源保障等工作。产业转移相对较为容易,而促进区域之间的产业互补、建立合理的产业梯度才是新一轮产业转移真正的重点和难点。珠三角地区应保留一些高端的、集成的、品牌企业,它们应该在品牌、质量、营销渠道上都有较强竞争力,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市场,都不会陷入无序的恶性竞争当中。转移省内其他地区的企业则应承接一些相对中下游的产业,使中西部地区企业可以为东部地区企业代工,可以切入到产业链中的某个环节,也可以为东部地区企业提供一些基础性、服务性的支持。
  第四,推行有机发展战略,聚集社会投资。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到粤北、粤西和粤东地区投资,尤其欢迎研发总部在珠三角的企业到上述地区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当前,处于中下游产业的民营经济内部和外部环境都不是很好,需要放宽准入领域来化解发展中的矛盾,要利用中心国家和发达地区经济出现调整优化的机会,鼓励各类企业家们自由地进入上中游产业领域发展,并尽快确立优势,才是今后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希望所在。政府部门要退出一般领域的投资,不在充当投资主角,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政府投资要控制在基础性、先导性和公益性领域,其他领域尽力鼓励社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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