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摘要:本文在阐述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内涵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对策,以期为相关研究和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发展对策 

    1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的内涵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农产品买卖双方人经常性的、规范的、公开的进行交易,并具有结算、运输与交易信息传递等功能的场所。
    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则是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指导思想、法规政策支持、投资主体、交易规则、利益分享体系等内容,对农产品交易的价格形成、基础设施以及管理制度等内容的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组合。
    2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支持不到位
       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历史来看,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几十年间,我国一直缺乏一部调整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的法律,各地政策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也主要停留在场地建设上,而对关系到农产品批发市场长远发展的市场培育、市场管理以及市场交易主体的明晰等工作却严重落后,致使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则长期落后于市场发展。
    2.2缺少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随意性非常大,通常是政府觉得某地需要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就由政府出地,进行招商,并规定附近的农产品批发必须进入该市场交易,然后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就这样建立起来了,这不但严重地违背了市场规律,其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运作模式,也使市场的发展普遍存在只收钱、少管理甚至不管理。而且造成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极不合理,对于一些建设比较集中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没有相应的功能定位,从而造成重复投资,反而降低了农产品交易速度与成功率。在全国范围内,农产品主要产地批发市场与主要销地批发市场布局不合理,不同省市间的批发市场建设也同样存在巨大问题,市场规模、交易管理、储藏设施以及物流支持手段等都有待我们解决。
    2.3交易手段落后,经营规模小
    由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设施简陋,缺乏储藏保鲜等硬件设施,严重限制了交易方式的多样化,从我国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来看,现货交易是主要形式,没有发挥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多样性。同时,由于我国农业区域化、专业化程度低以及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欠发达的农产品物流网络,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规模都比较小,除山东寿光、深圳布吉等有限的几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其它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不足亿元。
    2.4市场组织化程度低,信息传播不力我国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力是农民,其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缺乏市场观念与必要经营知识,基本不具备对抗市场风险能力。这种过于分散的市场主体,不利于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容易使市场出现交易不规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与国外先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相比,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非常缺乏完善的交易信息传播渠道,表现在实际市场交易中,一是各部门各地区的资源不能实现共享,无法及时地传递全国各地农产品的供需情况,二是缺乏从事中介服务专业组织,使农产品交易市场上那些需要进行农产品交易却无法及时找到代方或是需方的市场主体服务,从而降低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效率与交易成功率。
    2.5缺乏产业链经营模式
    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的滞后,很大一方面是因为缺少产业化经营理念,在管理机制上,更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停留在管理税费的收取上,而对于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物资集散、信息发布、服务引导以及产品促销等方面功能与效益却不重视,从而出现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多年,农产品贸易规模却没有得到提升的现象,完全埋没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农产品产业化的带动功能。而表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上,则是没有将批发市场向产与销两方面进行延伸,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既不能很好地指导农产品种植户进行订单式种植,也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从而限制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使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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