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转型集体资产股份改革的调查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顾栋 时间:2013-02-15

明确了集体资产的范围和内容。凡属村级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实业资产和土地均为村集体资产,国家使用集体土地,必须通过合法征用的手续。第四,明确股权设置。将集体资产按人口、年龄折股量化到人,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五,明确改革后的经营管理主体。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称“股份经济合作社”,继续依法行使对原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第六,明确改革后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改制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重新制定章程,选举产生股东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社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社区细化了政策,在统一政策原则的前提下,实行因地制宜。
  2.明确重点,认真实施。股份制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必须严格组织实施。区、街、居、组采取一级抓一级的办法,抓细抓实以下四个主要工作环节。一是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搞好股份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开展股份制改革的村经济合作社均建立由社员代表参加的清查核实小组,负责开展人口的清查和资产的核实工作。资产的清查核实以股份制改革基准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清理组级债权债务、盘点核实组级资产,核销不良资产和无效资产。实物资产的价值确认,以账面价格为准,对实物资产不进行评估。集体资产的清查核实结果需报街道审核认可,清查核实的结果报经社员代表大会确认并在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二是股民界定。股民界定以1999年后根据通政办发[2000]206号文件和通政发[2004]10号文件已安置的人员和未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依据,做到大稳定小调整。以组级分配的五类人员为主要对象,正确对待征地安置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五类人员是指:(1)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2)50~69周岁人员(含50周岁);(3)18~49周岁人员(含18周岁);(4)8~17周岁人员(含8周岁);(5)8周岁以下儿童。量股人员做到有根有据。三是股权设置。股权设集体股和个人股两种。股权只界定份额、不界定金额。集体股占总股份的20%,由社区经济实业总公司代行持股人的权利,主要为组级经济发展、公共事业的管理和建设筹集资金。基本股当年组营分配的五类人员和分配金额为主要依据,并适当微调。股权不得转让、买卖、继承、抵押和退股提现,仅作为分红依据,不作其他用途使用。持股人员的股权份额每年随其年龄段变化和退休前后因素而调整,增加或减少的股权调整组级集体股。股权分红与组级经济效益挂钩,组级纯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公益金后,按股分红。四是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有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代表要求年满16周岁,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必须是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能相互交叉兼职。首次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讨论并通过章程,审议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等。
  3.培训指导,强化监督。在明确政策,明确主要工作环节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一是开展培训。顺利推进股份制改革,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掌握好、落实好政策。在明确政策的基础上,街、居通过召开多次会议宣传政策,以会代训、统一思想。街道、社区从务实和操作出发,对社区干部、各组代表进行了专题化政策的培训,使居、组这一实施主体,把握和实施好政策。二是组织观摩。街道以部分居组股改为试点,组织兄弟单位观摩学习。社区以九组为代表,于去年底进行了股份改革的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其余九个组以及推进全街道股改工作探索了模式,积累了经验。三是强化监督。股份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确保资产增值,确保居民分配增加。街道将每季度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三、社区股份制改革过程中的问题与今后改革的初步对策
  社区股份制改革后,如何发展村级经济、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是社区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新形势下,尽管在体制上、机制上为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铺平了道路,但是发展集体经济的任务更加艰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居民求稳怕担风险的思想比较突出。对于失地农民来说,求稳的意识较强,对年底分红看得较重,这就要求改革后的集体资产在保值基础上必须要增值,一旦决策失误造成亏损,新的矛盾和问题就会随之而来。
  2.集体资产经营者的素质普遍不高。无论是股东代表,还是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经营管理企业的经验和能力,在资产保值增值的压力下,重大事件的决策更注重短期效益与眼前利益,企业化运作不能达到理想效果。在目前的社区股份制改革背景下,村级经济发展主要存在三大矛盾,即股东主观上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要求与客观上资产保值增值的实际困难之间的矛盾;股份制实体要求规范化管理与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之间的矛盾;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风险与收益的对等与股份制实体只求收益、怕担风险之间的矛盾。所以要增强社区股份制实体成员的风险意识,对企业的经营运作要有正确的心态,街道、社区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风险意识深入人心,适时地逐步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解除其只求稳、怕风险的后顾之忧,从而为今后股份制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奠定基础。
  3.农村集体资产中可供发展的资源越来越少。原先集体资产的增值主要来源于土地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而目前,凡进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社区都缺乏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我社区所有土地被征用,无任何发展空间。收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利息和前期投资街道工业园的收益,资产增值的难度加大。要积极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营的有效性。以“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积极整合农村社区闲置资源,包括土地、房屋、资金等一切可利用的资源,通过联合开发、借鸡生蛋等方式,大力开展租赁、合作、开发等相对稳定的经营业务,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4.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股份制实体中,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一般都是社区班子成员,董事长由社区书记担任,他们的工资待遇与改革前相差不多,因此在重大事件的决策上较为保守,缺乏创新的意识。要不断创新,努力拓展村级经济发展新思路。除了发展租赁等相对稳定的业务外,有条件的社区应积极拓展思路,努力在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等方面有所突破。一方面,可以划出部分优质资产,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进行自主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划出部分资产参股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开发,不断盘活存量资产。
  未来如何改革,应该与时俱进。现在可以做一些有益的思考。

  1.必须要对现行社区股份制双重职能进行有效分割,真正实现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现行的股份制实体具有发展经济和管理社区的双重职能,本质上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未来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取向将重点打破现行的双重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进行调整或重组,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进行自主经营管理。社区管理和建设等职能相应向社区居委会等组织转移,而股份合作制实体可为社区的建设和管理一次性或分期提供一定的经费。
  2.要构建新型的股权设置、配置及处置机制。一是在股权设置机制上,在原来集体股、个人股的基础上,重点增设募集股。在操作中逐步取消集体股,凝固个人股,扩大募集股。通过实行募集股,重点吸纳社区内外的个人、企业、社团组织特别是有实力的机构入股,一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村级经济规模;另一方面充实优化股份制经济的股权结构。二是在产权配置机制上,结束股权无偿配置,实行有偿购股。一方面对于保留集体股的农村社区,集体股的处置可以采取有偿配售等方式,逐步减持;另一方面在重新核定集体资产及每股净值的基础上,扩大股权规模,老股东可按一定的股值比例购股,新股东严格按照股权净值购股。打破由于个人没有出钱而仅仅关心分红,不承担风险的局面。三是在股权处置机制上,由封闭变为流动,允许股民对股权拥有处置权,允许股权按照一定程序在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内部甚至外部流通,打破原有浓厚的平均性、福利性和封闭性,实现资产优化组合。
  3.要规范发展股份合作制。一是加强股份合作制实体制度的建设和监督执行,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制度、管理制度等,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以及集体资产经营增值的激励机制,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实施管理,董事会成员和实体管理人员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以解决企业的分配特别是“二次分配”不公平问题。二是提高股份合作制企业人员素质。建立全新的用人机制,通过人才引进、人才优先入股、增设独立董事、企业顾问等方式,吸引人才,提高股份合作制企业人员素质,解决股份制企业客观上要求规范发展与管理人员素质相对不高的矛盾,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总之,社区股份制改革是需要不断创新、不断实践的新生事物,股份制下一步改革应该把握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原则,改革条件好、市场化运作程度高的农村社区应积极主动,从实际出发,能快则快,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同时,改革也应兼顾社会稳定,确保稳妥有序地进行,使农村股份制改革与城市化进程协调推进,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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