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土地流转对粮食安全的负面影响及解决措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苏纪涛 时间:2013-02-15

  3.土地流转中农村劳动人口减少对粮食安全的影响。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并且以青壮年为主,在农村只剩下老人和小孩。由于农村出行交通不便、公共卫生服务缺失、商业环境落后、农业产业化任重道远等,使得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在出来工作后,随着眼界的开阔,对老家农村会感到诸多的不适应。而正是这一代农民工大多都不习农事,也不愿农事,再加上城市生活已经占用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承载了他们几乎所有的梦想,所以他们对祖辈赖以生存的土地也就慢慢地疏远了。农村劳动人口的减少会大大降低粮食生产能力特别是在不能实行大规模机械化的地区。同时这也不利于粮食先进生产技术及新品种的引进和应用。
  4.土地流转中其他因素对中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土地流转与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是土地,因为土地流转是以土地为载体,而粮食安全中的粮食产量及粮食生产能力都与土地息息相关。当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一种财产性收入被农民认同时,由于他们生活处境的复杂性,如农民因为买地下六合彩、赌博等陷入经济困境,一时冲动下可能“卖地”;重大的自然灾害、疾病等天灾人祸使农民负债,也有可能被迫“卖地”偿还;甚至可有农民为了孩子上大学以及筹集教育经费,也要卖地。或者即便没有这些压力,也会有部分农民经短视而随意进行土地流转,导致耕种土地的大量流失,国家粮食安全必然出现危机[2]。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存在无序性、被动和不规范性。农户土地租赁范围主要在村组内部亲戚、邻居或朋友之间,仍然有超过一半的农户的地租赁期限较短或不确定。农户间的自由流大多为口头协议,缺少书面合同,矛盾纠纷难以避免,私下进行的流转缺乏申请、登记、报告等一系列程序,缺乏集体经济组织的适当干预,处于无序状态。统一发包中由于对预期增值认识不清或者漠视,造成对农民、集体利益的损害,甚至剥夺农民承包,造成不稳定因素。
  三、规范土地流转,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
  1.加强法制建设,保护耕地。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一定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和“实行最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中国人均土地非常稀缺,我们现在的耕地面积已经降到18.26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一亩三分八,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再减少确实会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乃至社会稳定。所以要按照“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不得占用;要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必须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经济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以土地供应的硬约束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3]。
2.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提高并稳定粮食价格。政府应当在粮食种植技术支持方面多提供方便。当前中国有关粮食生产技术方面的重点主要为遗传育种、转基因工程等高科技含量技术类工程。中国人口多,资源均分较低,决定了中国粮食生产必须向资源集约型转移,政府务须加大粮食生产技术的推广、提高种粮农民生产技术水平,并着重研发诸如小麦精量半精量播种、设施栽培等贴近粮农耕作的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3.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农民利益。土地流转中,出现强征土地,乱占耕地等现象,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粮食生产的稳定。这就要求政府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农民利益,使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从而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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