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亚当·斯密的伦理思想特征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禹东 袁小云 时间:2013-02-15
  三、斯密伦理思想的归宿:道德情感与经济利益的和谐统一
  斯密认为人本性是利己的,同时他又坚信人终究是没有完全丧失利他的人性,所以人之为社会人,就必然是在追逐自我利益之时,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寻求一种和谐的秩序达到自己的最大利益,这种合理的利己主义是斯密处境中合法解答,是其生活世界的思想写照,也是他的思想体系归宿,即在经济领域与伦理领域、经济与伦理、经济利益与道德情操之间寻找和谐。由此可见,斯密是主张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没有否认社会整体利益,如何架起二者互通的桥梁呢?斯密以“看不见的手”为中间桥梁,实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的和谐统一。
  众所周知,从人与人的依赖阶段转向人对物的依赖阶段,商品拜物教使人异化。物化的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优化。然而作为经济人又怎么与道德人才能达到真正的佳态呢?斯密在其生活世界寻找他的解答方式——合理利己主义。因此,斯密在伦理领域里十分注重人的利他性,在经济利益的追求前提下,倡导道德约束个人的行为,但他的伦理意义的本真长期被遮蔽,就在于斯密经济主体与道德人被人为地割裂。虽然斯密主张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天性,但是我们已经在上文分析了斯密语境中人的本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利己与利他。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斯密的“经济人”是与他的道德人不可分割的社会人,历史地看,他的貌似矛盾的经济人与道德人实质上是有内在一致性的,因此,它的伦理学也就表现另一重要特征:道德情感与经济利益的一致性。
  斯密并不否认社会和社会利益,斯密认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人不能离开社会而独立存在,人是社会动物,他把人的社会性或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性看成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他说:“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他还说:“别的动物,一达到壮年时,几乎全都能够独立,自然状态下,不需要其他动物援助,但人类几乎随时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所以斯密强调人们都需要依赖交换而生活,社会是由许多人构成的,是一个相互不可孤立的整体,也正是个人利益构成社会整体利益,追求自身利益与追求社会利益是一致的,不是矛盾的。由于市场的调节作用,人们对自身的利益的追求,为自身利益的活动,必然会导致最有利于社会的结果,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自动地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统一。所以,在斯密的眼里,尽管经济行为不是出自无私利他的伦理动机,但它也不是损公害人的不道德行为,而是一种为己利人的应该得到道德肯定的行为。这表明,斯密并不认为市场经济与道德完全对立,若不是市场经济发展,道德一定要堕落。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尽管看到了人类的道德活动和经济活动受着不同原则的支配,并分析了经济行为动机的自利性,但他并没有把这种追逐个人利欲的行为排除在道德领域之外。他不仅承认出于同情、仁爱动机的行为具有道德价值,而且也认为出于自利动机的行为也同样具有道德价值。他在《关于法律、警察、岁人及军备的演讲》中,不仅重申了资本主义的商业精神能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而且认为商业的本质中有道德的基础,会对社会习俗和道德风尚起促进作用。“看不见的手”的出现,改变了利己的面貌,也重塑了利己与利他之间的关系,使利己与利他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内在的一致性。就个人而言,利己是目的,利他是手段,但是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我们就必须充分地利他。于是,作为手段性的利他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转化为目的而具有目的性的规定性,从而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产生出具有浓厚伦理性质的利他的经济行为。由此,我们的利己行为是实现他人的利己目的的必然手段,他人的利己行为也是实现我们的利己行为的手段。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看不见的手”的这一作用过程,使得每一个人的主观为自己的经济活动,就一定会、一定能客观地为他人。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个人的利己活动、自利活动所带来的为他人、为社会的整体利益的改善和提高,要比任何时代所倡导的主观为他人、主观上利他的从道德出发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福利要大得多。因此,正是这种抑制自私和乐善好施的感情,构成尽善尽美的人性。也就是说人的本性是多利己的,人还不免在追求个人的利己行为时,又会合理地照顾他人的利益。由是观之,人的本性在经验上表征为利己与利他的两种,而这两种本性不是截然割裂,相反是相互统一的。
  总之,斯密的伦理思想特征是以情感共鸣为逻辑起点,也是这一思想体系的基础和核心,通过心理联想,以合宜为价值评判,从而在伦理与经济、道德情感与经济利益张力之间寻找到了自然秩序下的和谐,即通过“看不见的手”为桥梁,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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