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5
   【摘要】在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变得极其重要和迫切。本文结合中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现状对当前汇兑管制措施加以评价,提出分两阶段可控地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并探讨了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2010年10月,中央在“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资本项目监管效率递减,客观上要求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步伐。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既符合我国的经济利益,同时也顺应国际经济发展趋势。
  一、资本项目可兑换条件逐渐成熟
  从广义上讲,资本项目可兑换包括取消对跨境资本交易、资金跨境流动以及本外币兑换的管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认为: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取消对国际收支资本和金融账户下各项交易的外汇管制,如数量限制、课税及补贴。当前我国仍然实行较严格的外汇管理政策,截至2009年底,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资本项下43个交易项目中,实行较多限制项目15项,占34.9%,严格管制项目6项,占13.9%,两者合计48.8%,其它项目已实现完全可兑换或受到极少的限制。
  从当前情况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条件逐渐成熟。主要表现在:我国宏观经济稳定,经济快速增长,通货保持稳定;金融资产价格体系不断健全;银行组织体系逐渐完善;宏观金融监管逐步建立。随着形势的发展,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不断改革,有条件地放开资本项目外汇管制,人民币可兑换进程在加快。
  二、两阶段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根据“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和要求,我国当前已具备加快人民币可兑换进程并在未来十年内实现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的条件。可将未来10年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从2011年至2015年,即“十二五”时期
  从我国金融业现实看,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银行是我国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随着汇率灵活性加大,利率管制和行业准入放松,将创造一个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因此,第一阶段资本账户开放要与国内金融自由化协调。该阶段主要目标应是:基本建成充分竞争的国内金融体系,同时资本账户开放步伐显着加快。
  (二)第二阶段:2016年至2020年,即“十三五”时期
  该阶段资本账户开放的目标是:基本实现开放条件下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资本账户开放的主要内容是:放开对企业短期外币债券发行的限制,对货币市场工具的发行实行额度管理,衍生金融工具等的发行要经过审批。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开放国内证券市场,允许非居民在国内市场进行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适当控制非居民货币市场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等的发行。进行人民币国际贷款的试点,逐步放松对非居民人民币贷款的管制,为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奠定条件基础。综上,可视为人民币基本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
  三、推进人民币可兑换的制度安排
  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计价结算货币能否得到广泛认可,人民币国际货币结算职能能否真正发挥,取决于相关制度设计和安排。
  (一)加快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人民币能否发挥国际结算职能,首先取决于是否存在市场需求。目前,人民币在亚洲地区可接受度上升,在东亚地区与我国发生经济往来的进出口商、跨国投资企业等对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存在较大需求,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将使人民币真正在银行主流渠道发挥跨境贸易结算货币作用。
(二)国内外资金清算安排。一是在硬件方面,即国际结算网络建设方面。如香港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网络,将央行在国内的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C)延伸至清算行中银香港,实现人民币跨境清算。二是清算制度安排即代理模式问题。境外银行与在银行人民币大额支付系统开户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广泛建立代理关系,实现跨境银行间人民币资金支付转移。
  (三)人民币海外债权自由兑换。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推广的关键是境外企业接受人民币支付的意愿度。只有在人民币海外债权能自由兑换的情况下,持有人民币债权才真正拥有结算便利。因此,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应允许人民币海外债权可境内和境外随时兑换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才会真正获得境外企业、金融机构认可,得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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