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增值税转型和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26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煤炭企业“多、小、散、乱”的落后经济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加之增值税转型和资源税的改革,对煤炭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通过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实现煤炭的安全、集约、高效开发,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和煤炭产业的现代化,保护生态环境,寻找发展低碳经济的途径。
  【关键词】 增值税转型; 资源税改革; 煤炭企业转型发展; 安全发展; 低碳经济之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的一些税种已不能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和需要。为此,国家对一些税种进行了试点改革,比如增值税的转型和资源税的改革。
  一、增值税转型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在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则意味着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税制的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因为它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因而颇受企业的欢迎。
  2008年我国继续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方案。实行增值税转型其实是给企业减负,导向上是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和提高国内产品竞争力。
  (一)生产型增值税的主要弊端
  在新的形势下,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也越发明显:
  1.不利于降低投资税负,影响经济增长
  生产型增值税17%的税率相当于消费型增值税23%税率的负担水平,对扩大投资带来不利影响。
  2.不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生产型增值税加重了企业机器设备购置成本,抑制了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积极性,特别不利于基础产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3.不利于提高国内产品的竞争力
  生产型增值税导致对进口产品征税不足、对出口产品退税不足,既不利于国内产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也不利于扩大进口替代产品的生产。
  4.不利于税收管理成本的降低
  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必须将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与不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分开,使计算变得复杂,也增加了税务机关审查的工作量,既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也提高了纳税人的奉行成本。
  (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好处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至少将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效应。
  第一,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第二,从财政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虽然在短期内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和国内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刺激投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随之逐渐增长。
  第三,从管理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三)两者变化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主要表现在增值税税基的缩减,其核心内容是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涉及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扣除。
  比如,B公司当月购买的100万元货款中,有50万元是购材料款,50万元是购设备款,共发生进项税额17万元,当月发生的销项税额有50万元。在国家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情况下,B公司在销项税中只能抵扣“50万元材料款的进项税额”(假设以前月份无未抵扣税额),所以当月应向国家上缴41.5万元的增值税。
  在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情况下,B公司所购的“50万元设备款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所以最终应向国家交纳增值税33万元。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后给B公司节约了8.5万元的增值税,增加了8.5万元的利润,同时国家财政也减少了8.5万元的收入。可见,增值税的转型对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大的企业利好更大,增值税的出台刺激了企业购买、更新生产设备,促进产业的升级。
  目前我国煤炭企业大部分还处于粗放型模式,国家、集体、个人煤矿并存,多、小、散、乱和参差不齐是煤炭生产的特点。以山西省为例,煤炭工业粗放模式的长期延续,已使山西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实行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加快矿井技术改造升级步伐势在必行。在这方面山西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增值税的改革使煤炭企业在重组整合的过程中,因技术改造购进设备发生的税金成本较改革前大为减少,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助了一臂之力。
  二、资源税改革
  所谓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据了解,现行资源税条例为1994年出台,实行定额征收,税款征收不受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变化的影响。资源税税率较低,煤炭资源税税额幅度为0.3元—5元/吨。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办法比较落后,体现不了资源本身的价格和价值,远远没有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也不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了更好地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资源税征收办法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一)资源税改革的内容
  从业内人士的共识看,改革的焦点有三个方面:一是资源税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二是提高资源税率;三是扩大资源征收范围。
  1.源税征收方式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对资源税征收方式的转变,许多专家表示,对价格波动大的原油、天然气和煤炭实行从价计征。因为从价计征方式更能体现企业利用资源应该付出的环境成本,提高了资源产品的价格,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一定程度上限制对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浪费,同时也能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迫使企业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技术进步、迫使社会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同时,也将促使百姓节电、节气、节油、节水,主动适应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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