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对软件产品价格研究的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谢杉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软件 价格
  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在研究软件产品这类高科技产品价格时,存在对劳动价值论指导意义的质疑。本文深入剖析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精髓,分析了它对于指导软件产品价格研究的重要意义,为软件产品价格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引言
    在信息化时代,软件产品作为信息社会标志性产品,其重要性呈现出不断上升趋势。然而,在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令人困惑的现象,如盗版问题、软件业的垄断和暴利问题、软件的知识产权问题等。在所有这些问题中,软件价格问题一直是争论的中心。
    软件产品具有公共性、外部性和网络性等特征,经济性质与物质产品有较大差异。在实际生活中,软件产品价格的确立与其技术创新性、获利程度、风险性、产权保护程度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对软件产品价值量的确定,大多数专家学者认为,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和认识的有限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解释软件这类高科技产品价格时已力不从心,它无法合理解释软件价值及其价格的形成,因此也就无法指导软件价格的研究与改革。但笔者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精髓在于其对事物本质的深刻揭示,在于其清晰的分析思路和开放、包容的研究体系。因此,充分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精髓,对其进行更深程度的认识,对于软件产品价格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高屋建骊的指导作用,而且具有醒酬灌顶的启示意义。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精位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随着人类生活、生产实践与时代发展而不断发展的。马克思创立这一理论的时代,是近代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不能不因时代的局限而带有一定的不完善性。今天,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几乎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在新的时代,学习和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应准确把握其精髓,研究其具有普遍性的内涵。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对价格本质的深刻揭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创立于19世纪,它是揭示资本主义本质、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武器。白暴力在其经济学著作《价值与价格理论》中,将价格理论分为六个层次,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揭示的是第一个层次即价值与价格的本质内容,也就是价值与价格所体现的社会生产关系。这是价值价格理论最深、最抽象的层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出价格的本质和实体是物化劳动,从而揭示了商品价格不仅是表面上的物与物之间的交换比例和关系,且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交换劳动和分配社会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在马克思之前,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价值价格只是商品物的属性。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深刻揭示价格本质,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独特贡献。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充分尊重劳动和劳动者的理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尊重劳动并重视复杂劳动的贡献。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命题。劳动价值论始终抓住“劳动”这个坚实基石,正确地说明了商品的本质:商品作为人类历史一定阶段的产物并没有神秘莫测之处,它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交换的内容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同时,马克思也明确指出:“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这就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对复杂劳动尤其科技劳动创造价值的重视。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的高度评价。商品经济社会是一个存在不同利益主体和讲求所有权的社会,一个以人和物的颠倒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马克思对于这样一个社会经济的解剖,是从劳动价值论开始,并将其作为其他理论的前提和赖以形成  的基础,充分肯定了劳动对于社会经济繁荣和发展的重要贡献,以及劳动者阶级对于人类社会的创造性作用。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一个“有容乃大”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始终坚持开放与包容的思想,既不否认价格形成过程的长期性与复杂性,也不否认随着时代的发展,价格理论本身具有发展的趋势。他指出:“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至于价值通过价格这一形式来表现而产生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流通领域中价值如何实现的问题,以及生产过程结束后商品的价值构成问题等等,都是价值创造出来以后在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这些问题都是相对独立于价值创造的。马克思对于价值转形问题、市场价格的形成问题都做出了精辟的分析,充分体现了他对价格形成的长期性与复杂性的深刻认识,他在坚持“劳动价值论”同时,从不否认价格与价值偏离存在的可能及发生这种可能的种种原因。劳动价值论并非封闭的、静止的,而是开放的、包容的、与时俱进的。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软件产品价格研究的几点启示
    通过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精髓的把握,不难看出,即使是在100多年前产生的劳动价值论,对于今天思考信息时代软件产品的价格问题也是具有重大启示的:
    (一)应从“质”上认识软件产品的价格
    当前,对软件产品价格的研究往往难以深入,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对软件产品价格本质缺乏深入的认识。然而,正如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揭示的,软件产品作为人类劳动的产物,并非不可捉摸,它所体现的同样也是社会生产关系,且是一种具有信息时代的特殊性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把生产和再生产的全过程分为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环节,并分别考察这四个阶段的生产关系。研究软件价格,同样也可以运用这种分析方法:
    1.生产过程的智力资本主导性。与一般物质产品的生产不同,软件生产是智力密集型生产,主要依靠于人力资源—开发人员,其“工人”主要是高智力的知识份子,分工协作分为知识白领和知识蓝领。软件企业的竞争力不依赖任何的自然资源,主要取决于人力资源状况。软件生产的这种特性,决定了人力资本投入在软件成本中占据很大部分,这对软件价格构成造成重要影响。
    2.交换过程的产权交易特殊性。软件交换中的生产关系主要体现为产权交易。软件产品的出售与大多技术产品相似,出售的是使用权。虽然软件产品常附着在光盘等实体物品上出售,但软件消费者并不能获得软件的所有权,即消费者不能将软件复制转卖。软件产品与一般的技术交易也有诸多的不同之处,软件产品很多是“通用技术”,能够通过市场分销给众多的消费者,并能借助网络电子商务流通;而技术市场交易的技术通常为“专用技术”,交易的对象多是企业、政府等实体组织,常需要通过专业谈判才能达成协议,交易模式以长期契约交易为主。产权交易的不同状况与软件价格的高低有直接关系,对软件价格的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消费过程中的“互联”与“锁定”。软件产品的消费具有互联和锁定效应。软件产品是一种智力产品,使用软件产品必须投入一定的精力和时间,并且在使用上具有传承性。消费者如果想放弃旧软件去购买使用新软件,必须承担包括学习和使用经验、原有投资和培训等大量的转移成本,因而软件产品在消费上具有层级互联和转移锁定效应,即消费者容易被生产厂商“锁定”。这种特定的消费者与生产者的关系,对软件价格的形成也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4.分配过程的“知资共同决定”。软件产品分配指软件生产者如何分配企业所获得的剩余,即企业利润如何分配问题。从分配的决策来看,以往的分配多由资方一方决定,而智力劳动者的出现,使蓝领、白领的区分变得模糊,传统意义上的蓝领工人逐渐衰落,企业剩余分配决策转向知资双方共同决定,并且前者的决定权力越来越大。“创造力就是财富”是软件企业分配中真实的写照,也是软件价格形成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应把“劳动”作为软件产品价值评估的重要因素
    软件产品价值的实体只能是劳动,不可能是别的什么的东西;软件产品在生产中无论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归根到底还是人的创造物,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的结果;人和软件的关系是人和物的关系,人始终是生产中唯一能动的因素,起着主导作用。虽然生产软件的劳动具有高科技性、复杂性等特点,其量的大小常常无法用简单的公式计算得出,但这并不能否定“劳动”对于软件产品价值的重要性,而是要结合这种劳动的特点,研究衡量劳动量大小的新方法,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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