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洛克财产权评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林剑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财产财产权 自然状态 自然权利 自然法 劳动价值
  论文摘要:近代西方一些思想家以自由、平等思想为指南,系统阐述了私人财产权理论。在这些理论阐述中,洛克的自然权利理论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他从”享有私人财产是人的自然权利和天赋人权”这一形而上的理论前提出发,论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洛克站在当时世界的最先列,以自然权利和天赋人权为基础将财产权劳动学说加以提升并系统化和理论化,形成一整套学说,其将劳动视为财产权利的出发点(权源)和最终归宿,使这种理论成为一种超历史的视野,对后世影响深远。本文主要从财产权的来源、所有权理论、劳动价值学说以及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对当今的借鉴意义等几个方面对洛克的财产权理论进行简要的评析。
  一、关于财产权的来源
    享有私有财产是人的自然权利或天赋人权,任何人不能侵犯。洛克认为,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人在自然状态中,他是他自身和财产的绝对主人。
    根据洛克的观点,在前政治社会(即”自然状态,)下,人们就享有普遍的天赋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这些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即使进入政治社会(即公民社会),人们仍然保留这些最基本的权利。”人们既生来就享有完全自由的权利,……不受控制地享受自然法的一切权利和利益,他就自然享有一种权力,……可以保有他的所有物一即他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一不受其他人的损害和侵犯……”
    他说,“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因此,相应地,“政治社会本身如果不具有保护所有物的权力,从而可以处罚这个社会中的一切人的犯罪行为,就不成其为政治社会,也就不能继续存在。”
   以上这些都表明财产权是一种天赋的自然权利,任何政治组织和政治社会都必须为之提供保护,这是“政治社会”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二、所有权理论
    洛克从《圣经》出发,认为既然上帝将天堂留给了自己,而将土地上的一切给了人类。那么,土地和其中的一切,都是给人们用来维持他们的生存和舒适生活的。土地上所有自然生产的果实和它所养活的兽类,既是自然自发地生产的,就都归人类所共有,而没有人对于这种处在自然状态的东西原来就具有排斥其余人类的私人所有权;但是,这些既是给人类使用的,那就必然要通过某种拨归私用的方式,然后才能对于某一个人有用处或者有好处。但如何“拨归私用”,对此,洛克阐述了其被后世称为经典的所有权理论。
    他说: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之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我们可以说,是正当地属于他的。……既然是由他来使这件东西脱离自然所安排给他的一般状态,那么在这上面就由他的劳动加上了一些东西,从而排斥了其他人的共同权利。因为,既然劳动是劳动者的无可争议的所有物,那么对于这一有所增益的东西,除他之外就没有人能够享有权利,至少在和留有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其他人所共有的情况下,事情就如此。 
  三、劳动价值学说
    以上关于财产的所有权理论实际上包含了一个基本判断,即:只要某人使某物摆脱了自然状态,他就可以拥有这种物。而这一基本判断又以两个自然权利存在为前提:一是“一切人”共有的自然权利和个人对自己人身的自然权利;二是个人对人身派生出来的劳动及其创造物所拥有的自然权利。显然,使某物摆脱自然状态的,是劳动,而且只有劳动。这样,财产权的获得就从“天赋的”自然权利发展为劳动理论。随后,洛克进一步说明了劳动使人们获得财产权的合理性。
    他说:”谁把橡树下拾得的橡实或树林的树上摘下等苹果果腹时,谁就确已把它们拨归己用。……劳动使它们与公共的东西有所区别,劳动在万物之母的自然所已完成的作业上面加上一些东西,这样他们就成为他的私有的权利了。……我的劳动使它们脱离原来所处的共同状态,确定了我对于它们的财产权。
    总之,对财产的私有权产生于劳动,劳动的正当性成为私有财产正当性的前提,也就是说,对用自己的身体进行的劳动所享有财产权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正因为此,洛克又成为了近代“劳动价值论”的创始人物。在从天赋到劳动.,的论述中,洛克也同样完成了从对自己人身享有所有权”到“对自己劳动享有所有权”的转换和过渡:即所谓因为”每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所以他的身体和双手所从事的劳动,也就“是正当地属于他的”。洛克由此而确立了劳动作为财产权的基础地位。而且,劳动成为了财产权利的出发点(权源)和最终归属。这种理论本身可以说是一种超历史的视野。
    从人身到财产的有些观点,也并不是洛克独创,如财产权、自由权和生命权的观点都分别有人论述过。但是,是洛克,也只有洛克,才以自然权利、人权为基础而将财产权劳动学说加以提升并系统化和理论化,形成了一整套学说。
    四、洛克的财产权理论对当今的借鉴意义
    (一)确立私有财产权的重要性
    在财产权的观点上,与卢梭的小私有制、平均主义(小富即安)相比,洛克有关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学说对我们今天的借鉴意义更大。
    私有财产权是维持生存权的基石,是实现个人自治的需要,是建立道德生活的必需。”一切人都有自我照顾和自谋生存的权利。’川上帝扎根在人类心中和镂刻在他的天性上的最根本和最强烈的要求,就是保存自己的要求,这就是侮一个人具有支配万物以维持个人生存与供给个人使用的权利的基础。” 
    私有财产权具有广泛的功能:它为经济自由、政治自由提供了保障;能促进个人进取心和公益心:可以限制政府的权力:能促进经济繁荣、提高效率;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是宪政民主的基石。
    私有财产权一方面,体现了私权对公权的抵抗。有句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另一方面,私权可以成为反抗公权的武器。但是,如果没有私人财产权的支持,这种反抗是无力的。
    试想,如果公民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自由地从事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所谓的政治权利以及其他的权利也都无法实现。
    分散的经济权利能为宪政民主的实现创造必要条件。因为只有分散的经济权利才能限制政府权力,而宪政民主必须建立有限政府,才能保障人权。而且试想如果公民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自由地从事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所谓的政治权利以及其他的权利也都无法实现。现实中许多官员并非真正的人民公仆,而是高高至上,其根源乃是并未确立个人财产权。由于财产权本质上就是人权,财产权与生命权、自由权一道构成基本的人权。财产权是实现一切权利的主要手段,它是人类谋求生存、建立和拥有家园的权利,是生命权利的延伸,是人类自由与尊严的保证。因此个人财产权是民主宪政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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