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支持与保护体系的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郭振宗 时间:2013-02-14

  摘要:我国必须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持与保护体系。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的支持,要继续实施主要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并在降低农户生产经营成本上增加投入,要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增加农业科技、教育投入,要增加农业标准化、农业风险制度和保险事业的投入,要完善农产品进出口制度,大力实施农产品出口促进政策。
  关键词:农业支持保护;深化改革;政府投入
  
  如何对农业实行支持与保护,以巩固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确保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及粮食有效供给和安全等,是我国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持与保护体系。
  一、要加强对农业产业组织化水平提高的支持
  推行农业产业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小规模农户纳入到一体化生产经营和企业化管理体系中来,使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专业化、商品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在单个农户既定外延规模基础上,从内涵意义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可以突破小规模农户缺乏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内在激励的局限,把现代生产要素引入农业,提高农业产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因此,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出台和完善税收、财政补贴、信贷等各种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等,促进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对农民组织化水平提高的支持
  一是要加强政策扶持,多种形式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突破集体经济框架,打破地域界限,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各级政府必须通过实行低税或免税、提供低息贷款、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补贴等,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给予扶持,还应在技术、信息、人才培养、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与联合等方面为其提供服务;二是要引导和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完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要以会员制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为主,确立明晰的产权关系,完善组织形式。同时,要完善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三是要促进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联合,建立和完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通过政策引导与扶持,促进一些内部组织与管理比较规范、功能比较完备、规模比较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走进一步联合的道路,建立和完善组织体系。
  三、继续实施主要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同时要在降低农户生产经营成本上增加投入
  应继续实行对主要农产品的托市收购政策,关键是要加强对收购单位的监管,保证其按时、按价收购农民的农产品,避免保护不到农民,反而保护了个体私营粮贩。同时要在降低农户生产经营成本上增加投入。一是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要不断增加大型水利设施建设、道路、通讯、电力、生态环境改善以及土地治理和中低产田改造等的投入,努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二是增加对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的补贴,尤其是在继续实施大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和完善补贴政策,对于购置大型农业机械用于社会化服务的,要作为补贴重点并加大补贴力度,建立起多元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四项补贴”的投入,提高补贴水平,扩大补贴范围,并不断调整和完善补贴政策;四是增加农业信息化建设投入。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投入,加快建立农业信息网络化体系,抓好网络延伸,使农业信息系统能够进村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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