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坚守诚信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东方文欣 时间:2014-06-01
    最近,从演员刘孜状告房地产开发商事件,引起关注,导致由百位文体明星联合发出《共筑诚信市场环境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倡议书》,某些著名影星还被聘为“社会质量监督员”。在7月3日新闻发布会上,淮存听、朱时茂等发表了义正词严批判社会不诚信行为的演说,让人读来颇为感动。这件事,无疑是有很大影响的社会好事。它的最值得称道处,就是这件事把诚信(经济诚信、社会诚信乃至政治诚信)的建设提上了重要位置。
    构建和谐社会,有很多基础性要素。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的基础要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已是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
    诚信,是现代社会做人、做事的最重要素质,也是我们社会历来提倡的最基本道德品质。但是,值得强调的是,诚信不仅仅是个道德素养,不仅仅是一般性道德教育问题,它需要结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特性,乃至结合现代社会的理性要求,从利害、取舍以及监督、制度建设上,把诚信当作一种理性要求来加以宣传和建设。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尤其如此。作为企业,从它性质、使命、功能,乃至它的供、产、储、运、销等各环节,都需要坚守诚信。诚信,不仅仅是从企业的道德操守来看,是企业长青的决定性因素,而且,是否在一行一动、一言一事中坚守诚信,直接关系到它的利害成败。诚信应该是企业从自身利益的取舍中,丝毫不可轻忽的大事。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说,坚守诚信是企业理性选择、社会责任的关键性因素。
    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社会,之所以提倡企业要诚信立业、社会责任、竞争是“共赢(或双赢)”,就在于:没有社会(别人)你无法生产和生活,不为社会(别人)去生产、生活,你就不可能生存、成功。因此,诚信利人就成为“社会人”的最基本立足点。那么,还要不要有利己、为自己的权益而努力?要不要追求利润?当然要。不过,与传统的“自私经济人”的出发点,有了一个根本的区别:把“利人”的社会人角色与责任放在第一位,客观上的利人(市场、社会),成为利己的第一位要素。利人是利己的前提,只有利人才能利己,利人程度越高,利己的可能性越大!在“社会人”主导的现代社会,对于企业来说,诚信就不是一般的道德要求、可做可不做的性质了,提倡诚信,也不再是做“好人”的说教了,而是你立足于社会、立业于社会、成功于社会的利己的根本要点。这种诚信,就是现代社会人的理性(谋取个人权益)诚信。
    从企业的功能、使命来说,企业是把资源变成财富的经济组织。企业是与市场(社会)进行物质变换的创造财富的能动组织。它利用的一切生产要素、资源,都来自市场(社会),而经过企业的资源整合利用,进行制造、创造之后,所生产的新的财富(产品和服务)又必须供给市场,变为人们所需求的市场财富。在这个变换过程中,瞄准市场需求是企业的唯一始点,充分满足市场需求,为市场所欢迎,受消费者爱戴,是企业企求的最终结果。在这个起点与终点之间,还有几个最基本的要点,是达到企业目的关键性要素,即变换过程顺畅(顺供、顺产、顺销)、变换价值经济(供价低、产价足、销价高)以及变换规模适当(市场占有、规模经济)。要创富、要盈利,离开利人诚信,离开上述要点,都是不行的。而要真正做到这些基本功能,从创业开始,到兴旺发达,哪一件,哪一天不要坚守诚信?!对客户(市场)的诚信、对供销伙伴的诚信,对员工的诚信,对投资者的诚信,就成了企业的生命线!坚持诚信,则顺则赢,失去诚信,则难则失。正所谓成者诚信,败者失之诚信。企业要计较的得失之源,就在坚守诚信与否这个理性选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