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多股东结构下企业高管人员的管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武津成 时间:2014-06-01
  3多股东结构企业离管人员管理的解决方案探讨
  既然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差异是造成多股东企业高管人员管理问题的根本原因,探讨解决方案必须从企业各股东的利益均衡着手。企业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实体,企业运营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企业管理不仅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解决多股东企业各股东的利益均衡,可以从法律、制度、管理三方面人手。
  3.1法律层面
  3.1.1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童事会(含独立董事)、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议事决策,做到公开、民主、透明,使各项决策建立在利益均衡的结果上。
  3.1.2制定完善的公司章程,各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企业高管人员的产生方式与管理方式在章程中明确约定,尤其是总经理的职贵权利,委派高管人员的管理问题需特别关注。对于多股东企业而言,总经理是代表所有出资人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的,但是总经理的产生事实上受大股东制约,明确总经理与委派其他高管人员的职责权利,既保证了各股东利益,同时也利于总经理对其他高管人员的管理。章程最后经股东大会讨论后批准实施,避免日后的扯皮与推诱。
  3.2制度层面
    多股东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高管人员管理制度,对高管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进行明确的界定,高管人员管理制度可以以大股东所属企业集团的意志为主制定,由蓝事会讨论后批准实施。大股东所属企业集团一般情况下不宜直接管理有中小股东委派高管人员的控股企业,而通过对受大股东制约的总经理管理,达到间接管理企业高管人员的目的。这样做既避免了与其他股东的冲突,同时也有利于总经理权利的行使,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
    对于各股东委派高管人员,在任命、考核与薪酬方面实行一视同仁,由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约束管理。大股东所属签业集团可以通过资料备案、审计和监督的间接方式对部分高层高管人员进行管理。
  3.3管理层面
  3:3.1加强股东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争取中小股东在重大决策方面的立场一致,实现所有股东的利益均衡。事实证明,由于企业是各股东利益共同的产物,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信息渠道和反馈机制是避免各股东出现利益矛盾的最好解决办法。股东之间利益矛盾的解决对于企业高管人员管理问题的解决有重要的意义。沟通与协调有多种方式,会议讨论、信息知会是经常使用的方法。
  3.3.2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倡导积极健康、开放进取、团结向上的文化氛围,鼓励正面解决矛盾和冲突,打击不利于团结,不利于集体的落后现象,能有效促进高管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减少矛盾和摩擦,也有利于高管人员管理的良性开展。
    总之,多股东结构企业的高管人员管理问题是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外在表现,只有解决了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真正使各股东组成利益共同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内部的高管人员管理问题和其他企业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