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权的演变及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熊亚莉 时间:2014-01-03

  2005年1月1日澳大利亚开始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作为其国内报告准则,如此大范围大力度的趋同让全世界震惊,澳大利亚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与其政府扮演的主导角色分不开。近年来,政府的权威和强势力量对统一会计准则和倡导本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做出了不少贡献。
  2 思考与借鉴
  (1)政府主导势在必行,民间参与锦上添花。
  从世界范围来看,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归属无外乎两个,政府和民间。这两种可谓各有优缺点;政府主导模式,准则的权威比较强,能保证准则的强制执行,但效率低下,一旦出现问题纠正比较困难,而且政府制定出来的准则较为滞后,跟不上实务的发展。民间职业界制定的准则内容上往往已被公众普遍接受和认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较强的实用性,缺点就是权威性不高,难以保证执行效果。
  从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的发展史可以看到,在会计准则制定权的博弈中,政府取得了胜利,职业团体虽然丧失了制定权,但是仍然对准则制定过程进行评价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政府制定的准则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我国会计准则由政府制定,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会计准则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只有在政府的主导下,才能保证会计准则有效执行。但是在现实经济社会中,纯政府主导无法有效制定出完善的会计准则,最好加上职业界的评价与监督。与澳大利亚相比,我国没有大规模和成熟的职业机构来对会计准则的制定监督与评价。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只是被动地接受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准则,把准则当成学习材料或者规章制度,缺乏对准则的影响和怀疑意识。因此澳大利亚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2)关注经济需求,保证各方利益。
  以美国为代表的民间导向的支持者看来,职业界更能迅速地听取并吸收社会各界对准则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只有企业产权的所有者参与制定准则才能充分代表自己的利益。既然我国已经选择了由政府部门来制定会计准则,就应该开辟一种途径让市场经济主体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从而保证各方利益。
  澳大利亚就采用征求意见稿的形式来了解各方需求,保证各方利益。由于我国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政府必须保护国有资产的利益。财政部作为准则制定机构能更充分的考虑国有资产的利益,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私营和外资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形式在国民经济比重不断提高。在市场经济中,不同的经济主体应公平竞争、地位平等。因此,在准则制定机构中应该相应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的利益代表,这样才能更好的兼顾各方利益,保证市场经济的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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