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罗爱龙 时间:2014-01-03

  3.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这一比率用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亦即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然而在流动资产中往往有些项目在实际情况下不能很快转变为现金。从会计处理来看,某些借用的公款或呆账、坏账是通过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反映的。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应当在计算流动比率指标时予以扣除或根据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扣除。因此,在分析流动比率时,对于流动资产中各个项目的构成的考虑是很有必要的,即使两个公司具有相同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中现金、应收账款等货币性资产占有较高比例的公司,与存货比例较高的公司相比就有较强的流动性。另外,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中最好应加上将有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计的或有负债,如应收票据贴现、诉讼赔偿金等。
  4.流动比率是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比较后,对企业的总体的短期偿债能力作出的评价,那么速动比率就是一种更及时地反映企业流动性的指标。它的计算公式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所谓速动资产是指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它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在有价证券上的短期投资等,但不包括存货和待摊费用等。速动资产不包括存货是因为存货转化为现金的能力相对较差,并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待摊费用虽然属于流动资产,但是它的变现能力或偿债能力是非常低的,几乎是零。速动比率更充分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谨慎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对具体会计核算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性地位。如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的倒闭,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该公司严重违反了谨慎性原则,为了使自己股票价格上升,人为提高企业利润,结果是自己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定时炸弹,最后走向破产的地步。因此,我们企业在会计实务中必须认真地贯彻谨慎性原则的要求,真正做到用好用活。另一方面要防止滥用或歪曲使用谨慎性原则来设秘密准备、过分提取准备、故意压低资产或收益、故意抬高负债或费用。谨慎性原则是在保守主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不能将其完全等同于保守主义。因为保守主义的信条是:确认一切可能的损失,但避免预计任何可能的收益。算足可能的损失,无视可能的收益。其极端是一贯地、蓄意地、一概地多计费用和损失,少计资产和利润,造成信息误导。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在应用谨慎性原则时一定要谨慎,这样,就要求企业必须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讲究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专业判断,对会计交易或事项做出谨慎性的处理。
  
  参考文献:
  [1]法律出版社法规出版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法律出版社,2004.2.18.
  [2]郭永清.企业会计制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7.1.
  [3]东方出版社.新企业会计准则.东方出版社,2006.10.1.
  [4]张学谦.国际会计准则与惯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2.1.
  [5]张学惠.会计报表分析.北方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6.1.

图片内容